农民工健康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任务

发布时间:2016-04-07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点击:105次

农民工健康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任务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

在保护农民工健康高层论坛上的演讲


网址:http://www.niohp.net.cn/Contents/Channel_59/2009/0424/15582/content_15582.htm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年4月24日



尊敬的张榕明副主席、各位代表:

  上午好。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目前活跃在我国城乡各地的亿万农民工,是中国社会保障覆盖的主要人群。农民工是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中产生的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为建设中国现代化和和谐社会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相当多的农民工从事着苦、脏、险、累等工作,他们在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农民工的健康和社会保障也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我们保护农民工健康的事业从制度、政策和具体措施上不断取得进展,但影响农民工健康的问题尤其是职业危害并没有消除。从总体上看,保障农民工健康既是当前社会保障的紧迫任务,更是事关提高农民工素质、建立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中长期的战略任务。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深入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企业、政府、社会各个层面上保障农民工健康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企业要强化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责任


  企业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主体。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岗位、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涉及保护职工健康的内容都列入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企业通过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使农民工在上岗前了解企业劳动保护的实际情况,使农民工有权对企业劳动条件进行选择;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告知农民工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有责任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集中开展了以推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的“春暖行动”,取得了“两升一降”的效果,即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带动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上升、短期劳动合同数量逐步下降。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二、政府要建立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制度


  2004年,国务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功能是对因职业伤害造成的工伤和职业病职工提供物质帮助。将广大农民工覆盖到这一制度下,可以使工伤和患职业病的农民工通过工伤保险待遇得到及时救治和康复,并长期保障其基本生活。从2006年开始,我们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平安计划”,在三年内将煤矿等高风险行业和企业中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截止去年底,在全国1.4亿参保人员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从2005年底的1250万人增加到近5000万人,有21万户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参保,煤炭等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三、全社会要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首先是开展了工伤预防工作。据统计,我国每年工伤事故死亡近2万人,工伤造成的永久性伤残人数超过10万人。与其出现了事故造成农民工伤害后再去补偿,不如不发生或少发生工伤事故对农民工保护最有利。从这点上说,工伤预防是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最好的保障。为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减少对劳动者的职业伤害,我们积极开展了预防工作。主要是通过工伤保险的行业差别和企业浮动费率,通过从工伤基金中提取预防费,用于农民工的安全健康宣传、培训,通过对在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方式,早期排除隐患,降低事故率和发病率,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工安全、健康。

  其次是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工伤和患职业病的农民工得到及时救治和康复。要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文化程度较低的特点,简化参保和待遇领取的工作程序,逐步提高工伤和患职业病农民工的待遇水平。为方便农民工,已制定了工伤待遇可由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的办法。2008年,在近100万认定工伤的人员中,80%以上是农民工;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的达到256万人,其中80%以上也是农民工,较好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工伤权益。在职业康复方面,广东、湖南已经先行先试,效果明显。从2007年开始,我们在全国推动了职业康复工作。通过职业康复,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农民工可以大大提升生活质量和恢复劳动能力,回归社会生活和就业岗位的机率大大提高。2008年,进行了工伤康复的工伤农民工有一万人。据统计,经过职业康复后重返就业岗位的工伤农民工超过了70%。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农民工健康权益保障面临着新的形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制定一系列保企业、保就业、保民生政策中采取更有力的保护农民工安全健康的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安全健康水平。针对农民工的安全健康保护,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开展“春暖行动”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就业管理的法律保障。今年,要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中力量开展“春暖行动”。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签约时间短、工作时间弹性大等特点,大力推广适用于农民工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同时,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通过加强劳动管理,切实得到劳动中的健康保护。

  第二,以实施“平安计划”二期为重点,为农民工建立健康保障。今明两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继续实施第二期“平安计划”,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的范围由高风险企业扩大到服务业领域,从城镇企业扩大到乡镇、乡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要使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通过两年左右努力,要使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第三,以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为重点,加快建设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广大农民工构建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工伤预防工作是工伤保险的重要工作。目前,在正在修改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全国人大正在制订的《社会保险法》中,拟将工伤预防费支出列入基金支出项目。工伤预防费将全面用于对职工,特别是从事高风险工作的农民工的宣传、培训、健康体检,帮助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加大劳动保护。

  工伤康复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作,对保护农民工健康有着现实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在全国启动这项工作,在未来几年内,将形成较完整的工伤康复的管理制度,越来越多的工伤职工、职业病人将享受到工伤康复服务。到2015年,工伤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包括工伤农民工在内将人人享有工伤康复。开展了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后,我国将真正建成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

  保护农民工的健康,是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的重要内容。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是国际社会普遍推行的理念。1999年召开的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体面劳动的理念,并将实现体面劳动作为国际劳工组织推动的战略目标。去年第97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公平全球化宣言》,进一步明确了体面劳动四大战略目标:促进就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护措施、促进社会对话和三方机制以及尊重、促进和实现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胡锦涛主席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指出,让各国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体面劳动意味着没有职业伤害的安全、健康的劳动。体面劳动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劳动者的目标。在我国,当前实现体面劳动主要是按照国家劳动标准,致力改善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让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包括农民工更多分享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各位代表,以人为本首先要健康为先,以保护农民工的健康为先,要不断总结世界各国和各地的新鲜经验,借鉴各地有益经验,不断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考验着我们,保障农民工健康的任务等待着我们,以人为本的重要使命激励着我们。非常时期的农民工健康工作,需要我们做出非常的努力。我们要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科学务实的态度,为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构建一个人性化的、和谐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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