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环境健康>>健康危害

陕西合阳炼铅厂用淘汰工艺 周边居民血铅超标赔偿难

发布时间:2016-06-30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孙洪伟 点击:253次

冶炼厂附近的小区通知住户去西安血检 



  合阳县一家炼铅厂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藏身居民区“安全生产”多年,周边不少居民陆续血检后发现血铅超标

  该炼铅企业已被依法关停取缔,但这些血铅患者的治疗和赔偿成了难题

  合阳县一家炼铅厂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藏身居民区“安全生产”多年。伴随而来的是,该厂周边不少居民陆续血检后发现血铅超标,而近日,炼铅企业被依法关停取缔,但一些血铅患者的治疗和赔偿却成了难题—

  被隐匿的真相——退休工人血检查出“铅中毒”


  56岁的邵鹏江退休后住在合阳县一家烟叶复烤厂,酷爱养狗。自2005年以来,他养的多只防暴犬出现意外:每胎都有狗崽死亡。今年5月发生的最严重一次,十只狗崽有7只胎死腹中。越来越多的蹊跷让邵鹏江开始多方查找病因。“会不会是狗中毒了?”兽医的怀疑提醒邵鹏江想到了隔壁的工厂。隔壁是东雷抽黄冶炼厂,从事粗铅冶炼,从2005年投产后,经常都有大量烟尘排出。邵鹏江找到合阳本地医院要求给狗化验,追查中毒原因,但没有医院给做。他便决定给自己做次化验。检测结果显示,他身体内的血铅含量超标。

  在邵鹏江的血检化验单上,医生诊断:“铅轻度中毒,建议驱铅,进行环境干预。”相似的是,他老伴的血检同样显示“铅轻度中毒”。

  7岁儿童也是“铅中毒”


  邵鹏江的事情传开后,恐慌开始在附近居民中蔓延,有部分群众自发去医院血检。

  6月底,62岁的张乐文夫妻俩在澄城县卫生疾控中心做了一次化验,结果显示,血铅含量均超出正常标准,已属血铅超标的“高铅血症”。

  最令张乐文气愤的是,他7岁的孙子在检验中检出的血铅指标是13.52ug/dl。而根据有关规定,儿童不管有无临床表现,只要血铅含量超过10ug/dl(每升血液中含铅万分之一克)即诊断为儿童铅中毒。张乐文的妻子因口腔经常溃烂,疑与铅毒有关,正在西京医院治疗。7岁孙子至今思维很迟钝,“肯定都与铅超标的环境有关。”家人说。

  张乐文所住小区有22户七八十人,距离东雷抽黄冶炼厂五六十米。目前已有十余位居民进行了化验,结果均属“轻度铅中毒”。

  还有多少受害者?


  位于居民区的这家冶炼厂已存在多年,在该厂周边到底还有多少受害人可能被忽视呢?

  据记者实地调查,距离冶炼厂1公里以内有3处较大的家属区,总人口有数百人。很多居民对于“铅中毒”有两种直接反应:一种对“铅”很陌生,感觉自己身体不错,不可能中毒;一种就是恐慌,想主动血检但经济紧张。在这部分居民中,其中部分人属抽黄管理局内部职工。59岁的姚昌乾就是其中一位,当被查出“轻度铅中毒”时,他花了近700元给自己买了一些排铅药,这是他一个月的退休金。姚昌乾说:“附近住的人不少,大家压根儿没想到自己会血铅超标。”他说,最应该去血检的是在厂里打工的那80多名农民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已经有一些小区发出内部通知,召集小区居民去西安集体血检。

  谁是“铅中毒”制造者?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群体性血铅超标现象?居民质疑抽黄冶炼厂是祸首。“头晕、腹痛、乏力,影响孩子智力。”有居民反映,这种情况在附近很多人身上都有表现,所有血检居民全部血铅超标,这让居民更加确信,“就是冶炼厂惹的祸!”有关冶炼厂铅污染一事,多位居民先后给合阳县相关部门反映。

  有人反映,环保局就去查,厂子就暂停,可过不了两天就能继续生产。“烟囱就是风向标嘛,有时候经常夜里偷偷冒烟……”让居民纳闷的是,他们每次的反映都无果而终,厂子仍然在生产。但自有居民检出血铅超标后,冶炼厂成为大家质疑和举报的焦点。

  据合阳县环保局副局长屈栋梁说,有关铅厂的群众举报一直比较多,环保局也很重视,但委托渭南市疾控中心作出的环境监测显示不属于超标排放。同时,对于铅污染,县环保局也无设备监测,取缔权限也不在环保局。

  据悉,粗铅冶炼过程中会产生废料和浓烟,并伴有刺鼻的气味,一旦刮风,附近的小区苦不堪言。车间里的工人工作时都戴着口罩。

  冶炼厂用淘汰工艺——整治风暴中冶炼厂被关停


  就在居民质疑期间,一场环保整改风暴也在合阳展开。自7月3日渭南被国家有关部门“流域限批”后,一批高耗能、高污染及落后工艺项目被提入整治名单,抽黄冶炼厂就属于合阳县本次整改关停取缔范围。

  冶炼厂制铅车间位于厂子后院。7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厂,眼前还有一堆堆的粗铅。据了解,5月30日,有媒体曾就此事作了报道,该厂被责令整改。目前,该厂的烧结锅等冶铅设备已被拆除,其他设备也将被清理。

  附近居民对这个结果非常赞成,“多年的黑烟终于不冒了!”但同样的质疑也出现,“这么多年来为什么一直没有查处?”

  多处违规仍生产两年


  这个潜藏在居民区的冶炼厂存在多种问题,但却在当地政府眼皮下存活了至少两年多。本次环保清查中对该厂取缔的理由是:“该厂使用落后工艺。”其中所指的落后工艺是指铅烧结锅。早在1997年,国家就明确规定:“铅烧结锅属于淘汰范围,淘汰期限是2000年底。”同时还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一律不得选用国家公布名录中的淘汰工艺和设备,否则对项目审批单位、设计审查单位、竣工验收单位等将追究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禁止采用的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p#分页标题#e#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被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抽黄冶炼厂从2005年一直延用至今。

  使用的还是20年前环评手续


  记者在县环保局要求查看冶炼厂相关环评手续时被拒绝。环保局副局长屈栋梁说,冶炼厂有相关环评手续、渭南市疾控中心所做检测显示,该企业铅排放均未超出标准范围。

  记者从掌握的冶炼厂的有关资料上发现,该厂相关环评报告是1987年建厂之初所做,所报项目是年产500吨电解铅。然而,目前所上报的年产量为3000吨,属严重的私自扩量生产。同时,该企业2006年至今未通过工商年检。

  本应及早关停的企业,为何违法生产至今?一些环保监察队员无奈表示,关停决定需县上作出,环保局只有处罚权。

  谁对受害居民负责?


  渭南市东雷抽黄管理局副局长谭培根介绍,2005年,东雷抽黄冶炼厂经营权限已经转让,企业法人也已经变更,现在该厂被一河南籍人承包,租用该局的厂房。对部分居民反映铅中毒一事,谭培根表示管理局没有听说,并称“一切法律后果都应该由企业法人(代表)承担”。

  19日下午,记者在冶炼厂寻找该厂企业法人代表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联系。

  对于居民所说的铅中毒,屈栋梁说:“不超标不等于不污染。”他说,问题可能是多年累积的结果。当年建厂的时候,北环路附近无人居住,现在随着县城发展,人口才逐渐变多。合阳县环保局对此事介绍说,有群众持病历要求冶炼厂排除危害,赔偿损失,县环保局曾进行协调,但冶炼厂明确表示不同意协调。“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环保局有关人员表示。

  先前在县城多个部门的奔走并没换来任何答复。越来越多的居民正在考虑进行血检。

  当非法冶炼厂关闭后,另一个问题摆在受害居民眼前:冶炼厂违法生产被取缔后,作为无辜受害者,谁该为他们负责,谁来承担他们的损失?
------分隔线----------------------------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