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乙烯之殇

发布时间:2016-06-16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韩浩 点击:189次


  在不长的一段时间里,编者已经两次看到“三氯乙烯”这个不祥的名字了,两次都是因为有人被这种化学品伤害。上次的中毒工人尹治国虽然还活着,但恐怕终生都摆脱不了三氯乙烯带给他的病痛(详情见本版4月4日报道《“白毛男”的艰难维权路》)。而这一次,17岁少年来时祥更是因为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而长眠地下,生命在花季凋谢,不知他的亲人该怎样悲痛。

  三氯乙烯既然是一种有毒的化学药剂,对其使用就必须特别地小心,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都对此作出了严格规定。但事实是仍然不断有工人为此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其实,只要对工艺进行适当改进,对工人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那么老板们为什么不改进工艺呢?是不了解三氯乙烯的危害吗?恐怕不大可能,最大的可能还是不想花钱。于是工人们不得不用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来换取产品较低的成本,这样的产品是带着血腥味儿的,这样的老板是草菅人命的,中国的劳动力是廉价,可也不是这样用的!

  在一个市场中,劳动力是有价格的,并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但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却是无价的,这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是对一个雇主最起码的要求,如果一种降低成本的做法是以牺牲工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的,那它就侵害到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是不能容忍的。

  但我们的社会又似乎到处在容忍这样的情况发生。不仅很多老板拿工人的健康不当一回事,连某些劳动监察、工会等本该为工人说话的部门,也因为见得多了而变得麻木不仁,什么长时间加班、职业病、安全隐患,在他们眼里都成了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于是,尽管三令五申,矿难仍频频发生;尽管法律明文规定不准未成年人从事有毒作业,来时祥仍在17岁死去。

  某些冷血雇主对打工者生命的蔑视,正在严重侵蚀我们这个社会和谐的基础,一些自觉受到了伤害的打工者,甚至因此走上了敌视社会的道路。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处罚的力度,还要想办法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生命、尊重他人的氛围和理念。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明来时祥中毒死亡的原因,让该承担责任的人受到应得的处罚,让这个如此年轻就离开了这个世界的孩子也能死得瞑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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