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万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健康检查成盲区

发布时间:2016-04-29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作者: 点击:82次

 今年新的一轮招工高峰开始涌现,其中不乏一些需要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种,例如油漆工、化工厂的工人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工人上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截至昨日,仍没有一名工人到湖北省医学体格检查中心来做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现状令人忧心

  “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北省的职业病问题越来越严重。”湖北省化学中毒救治基地主任凌瑞杰说,近年,他们曾对湖北某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调研发现,该市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大中型企业809个(不含乡镇及村办企业),接触人数76000余人,“甚至还出现了整个村子的打工者都患上尘肺的情况”。

  据统计,目前全省约200万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平均每年新发病例在500人以上,其中以尘肺病人为主,占到80%以上,其次是铅、苯等有害物导致的职业中毒。“但绝大部分农民工还未意识到职业危害的严重性。”凌瑞杰说。目前全省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农民工不到10%,湖北省医学体格检查中心是获得国家资质认证的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但自2006年8月成立以来,至今接待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不足千人。

  健康检查为何有法不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既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为何许多用人单位置若罔闻?有关人士分析:第一,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担心加大投入、增加成本,未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第二,由于多数职业病发展缓慢,不像流血的工伤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那样触目惊心,未能引起重视;第三,一些地方政府以优化经济环境为前提,对一些重点企业实行保护,不管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均限制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第四,职业病防治的监管和技术服务力量薄弱,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最后,农民工缺乏有关卫生防护知识,无力维权或维权意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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