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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愿”通宵加班 松岗某五金厂工人不满投诉

发布时间:2016-04-08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徐超 点击:109次

五金厂老板在劳动站随机抽查的员工打卡记录上签名。 南都记者 赵炎雄 摄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和自愿加班3小时均视为合法范围内。深圳市松岗街道一家工厂在前日安排了一次“通宵班”,工人感觉加班时间太长而投诉。松岗街道办劳动站前日派人前往工厂查处,负责人认错表示因赶工安排不当。
  “大家都受不了。”一名工人前日早上8时向南都投诉说。其称在宝安区松岗街道西部工业园的金达峰塑胶五金厂工作。最近一段时间,工厂一直在赶工。在周日的下午下班后,工厂部门负责人通知晚上要“通宵加班”,工人就一直从晚上6时做工到前日早上7时。
  南都记者前日上午联系松岗劳动站,前往涉事工厂查看。一名负责人表示,工厂最近赶一批订单,所以在周日下午安排晚上通宵加班。对于此种安排,负责人强调工人是自愿的。记者联系投诉工人,其也承认加班是自愿的,只是不满加班时间长。
  据劳动法规定,工人月加班时间数不得超过36小时,日加班数不得超过3小时。劳动站工作人员表示,会形成一个报告给区劳动监察大队,等候处罚意见。一旦有处罚决定,将是按照违法加班人数乘以单个罚款金额作为罚款。经过劳动站确定,该厂总共安排通宵班的员工约20名,属于装配部门。
  “我不在深圳,下面部门就乱安排。”涉事工厂负责人说,他出示上午刚到深圳的高铁票说。部门负责人在赶工期间,安排工人值通宵班,又没有将工人分成几班加班,他本人已经认识到违反劳动法。日后,他会督促部门负责人合理合法安排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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