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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20来源:《劳动保护》 作者: 薛 建  点击:101次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重要的临时设施,施工企业在砌筑砖墙、浇筑混凝土、墙面装饰和粉刷、设备及结构构件的焊接安装时,都需要搭设脚手架,以便站在上面进行施工操作。
  脚手架虽然是随着工程进度而搭设,工程完毕就拆除,但是它对建筑工人人身安全等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搭设不牢固、不稳定,极易造成施工中的伤亡事故。
  近些年,一些施工企业因脚手架垮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2010年8月27日,浙江义乌一在建8层厂房发生大面积脚手架垮塌事故,造成两人受伤。2010年8月30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文教中心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脚手架垮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因此,加强施工过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施工方、项目管理方、安全审核员等,都需要承担各自的责任。

方案编制


  在项目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首先要组织编制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方案,编制人员需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安全方案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选用的各种参数)、周边环境、理论计算(计算的内容)、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装、拆除)、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劳动力组织、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施工图等。
  安全方案制定之后,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

钢管、扣件要求


  不少施工企业因脚手架钢管及扣件的购买、租赁和验收把关不严,导致脚手架使用过程造成钢管及扣件出现断裂,造成脚手架倾倒乃至垮塌,酿成人身伤害事故。因此,建议施工企业建立钢管、扣件的使用档案,内容包括:产品的购销合同、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检测证明;历次租赁使用合同及使用台账;历次检测、检验相关资料;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等。此外,钢管、扣件外观质量检验还应符合JGJ 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钢管及扣件力学性能复验应符合GBT 228-2002《金属拉伸试验方法》和GB15831-2006《钢管脚手架扣件》规定。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项目总监、产权单位负责人要进行外观、质量联合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钢管、扣件的外观质量检验证明、力学性能复验资料、质量合格证、检测证明等有关资料,应完整存放工地备查。
  此外,施工方应建立钢管、扣件的淘汰报废制度。凡钢管表面有裂缝、孔洞的,钢管表面压痕深度大于0.5 mm的,钢管内外表面锈蚀深度大于0.5 mm的,扣件有裂缝的、变形的,经检测力学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钢管、扣件,均应做报废处理。

搭设要求


  施工企业需明确了解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要求。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当建筑物高度低于30 m时,可采用落地式外脚手架一次性搭设;建筑物高度大于30 m时,则应采取悬挑式脚手架分段搭设,每段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0 m。脚手架立杆纵距不应大于1.5 m,横距不大于1.2 m,大横杆步距不大于1.8 m。脚手架应设置为独立系统,禁止与卸料平台、模板支撑体系、物料提升机及外用施工电梯等相连接。
  操作层应注意的是,在脚手架外侧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栏杆高度为1.2 m,下栏杆高度0.6 m,挡脚板高度为18 cm。操作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用定型化的脚手板卡带固定,严禁出现探头板。操作层脚手板与墙体的距离不得超过15 cm,超过时应加设脚手板进行有效防护(尽量用硬防护)。脚手架操作层下方的三步架内,必须按照操作层的要求,层层加设防护栏杆、挡脚板,脚手板内侧与墙体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脚手架内距地面以上3.2 m处,还要设置首层安全平网,每隔不大于10m处,铺设层间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内侧距墙体尽量小于15 cm。
  模板支撑系统应采用钢管和扣件搭设而成,严禁使用木、竹等材料搭设。搭设与拆除模板支撑系统的作业人员,应为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架子工。
  在距离规定方面,模板立柱间距一般不大于1.2 m,第一步大横杆的步距不应大于1.8 m,其他大横杆的步距均不应大于1.2 m,最高一步大横杆与模板支撑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0 cm。当模板立柱顶部使用顶托丝杠时,其顶托丝杠(建筑顶托丝杠,用于工程施工,桥梁施工和脚手架碗扣脚手架配合使用,起到上顶、下托的作用)伸出长度不宜大于丝杠总长度(不小于50 cm)的1/2,模板立柱的底部则严禁使用顶托丝杠。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和施工,除了要遵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外,还要考虑模板支架的构造要求、立杆步距的设计、支撑系统的构造和施工、整体性构造层的设计、剪刀撑的设计、顶部支撑点的设计等内容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验收及审核


  搭设完毕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方案编制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项目总监应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分阶段进行联合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方案编制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核查混凝土强度报告,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靠近拆除区域。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同时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拆除的钢管、扣件及其他配件,不得从高处抛掷至地面。
  各施工企业还应将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作为重大隐患源,实行标识与点控管理,设专人负责,重点监控,跟踪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监理单位应当对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对搭设与拆除、混凝土浇筑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在安全审核方面,以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为例,审核员要进行方案参数的计算,计算内容主要包括:小横杆抗弯强度、挠度;大横杆抗弯强度、挠度;立杆稳定性;最大搭设高度验算;连墙件件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验算等。
  对于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以及跨度超过18 m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方案审批通过后,总承包单位必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都应列席论证会。
  论证会之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安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需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专家组认为安全方案不合理或需重新编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要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重新编制安全方案,经审批后再次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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