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维护外来工权益

发布时间:2016-04-28来源: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作者: 点击:103次

  女工蹊跷死亡


  黄凤绿死了!她还不到23岁!
  黄凤绿有着广西姑娘少有的高大健硕,以前在家里是个干农活的好手。今年3月7日,她和表姐罗彩虹还有另外几个老乡,一起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民营企业———俊威五金电镀厂打工,每天用三氯乙烯清洗小五金。
  4月1日黄凤绿突然发病。
  先是手臂上起了一粒粒的红疹子,痒痒的。厂里许多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皮肤病”,黄凤绿初时并没在意。岂料病症来势汹汹,仅大半天时间,连脖子都被红点点“包围”了。第二天,她请假到当地的一家卫生站看病、打针,买回了皮炎药来搽抹,但无效。
  到4月5日,每个见到她的人都会吓一跳———她脸都肿了!红疹也转为黑褐色。罗彩虹觉得不对劲,向老板提出要带表妹到大医院去看。
  6日,厂里管人事的一位“部长”杨某带着老板给的300元,用摩托车把黄凤绿送到了当地的乌沙医院。医生当即就建议“留院观察”,要1000元押金。一次工资都没领过的罗彩虹到哪里去找1000元?而杨某也以得问老板为由,没有采纳医生的建议。当天,黄凤绿被转回原来的卫生站打吊针。
  罗彩虹到处找老乡借钱,想凑齐1000元,可大家都没发工资,凑来凑去也才凑到三五百元。罗彩虹只得再去求杨某,杨告诉她:“找我没用,有什么事找老板吧。”罗彩虹找到老板和经理,被明确告知:没钱!当时已是8日了。
  此时的黄凤绿,四肢已经麻痹,病情恶化,罗彩虹和她的姐妹们赶紧打电话让黄凤绿在顺德打工的丈夫来接她回家治病。
  9日上午,黄凤绿领到厂里发给的全部工资590元,在丈夫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乡,入住广西百色人民医院。
  21日传来消息:当天清晨,黄凤绿不治身亡。当地医院的结论是:剥脱性皮炎,肝肾功能衰竭。

  谁害了打工者


  据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有关专家推断,黄凤绿染病的症状与三氯乙烯中毒相符,基本能确认是三氯乙烯中毒。
  日前,广东省妇联、省卫生监督所及省职业病防治院部分专家到东莞长安镇民营企业俊威五金电镀厂检查调研,记者随行。所见所闻以触目惊心四字尚不足以形容。
  省妇联在进行女工权益调查时接触到了该厂的另一女工吴慧。对比黄凤绿,17岁的吴慧算是幸运的。她4月16日进厂,5月6日开始出现皮疹,高烧到41度。这个川妹子反应强烈,天天哭闹,厂方迫不得已将她送入广东中毒急救中心。以前,厂里曾经送过一个三氯乙烯中毒、生命垂危的男工到该院,成功治愈。
  工人们开始不敢诉苦,担心被“炒鱿鱼”。问他们一天工作多长时间,沉默半天,吐出一句“8小时”;问工资,也往高里讲。妇联的工作人员找到了一对请假的小姐妹,温言细语,几句话,她们就抹起眼泪来:“在这里打工太苦了,常常有人‘咚’地就晕倒在车间了,可能明天就轮到我了。”她们终于把工作时间长、工资低等问题讲了出来。
  记者在上下班打卡处随手拿起一张打工卡,一名姓李的工人有一天上班时间是早晨7时58分,下班时间是第二天凌晨2时04分。而这种每天上班十六七个钟头、中间休息连吃饭只有半个钟头的情况比比皆是!
  一名穿绿色衣服的女工借下班打卡的机会悄悄凑到记者耳边说:“快救救我们吧!”记者避过保安的监视找到了该名女工。她说,他们每天只能睡5个小时,进厂时,厂方承认每月工资600元,包吃包住,而现在每月只答应给260元,而且从3月份到现在,没有发过一分钱。请假不批,病了休息只能按旷工处理,每天扣50元……
  更触目惊心的事实还在后面———
  当工人们知道了“有人撑腰”时,终于纷纷出来“倒苦水”。其实他们根本不用说话,撩起衣袖、裤脚,他们身上斑斑点点的伤痕比语言更有说服力。请看下面的一串记录:
  李富长,20岁,进厂不足20天,红疹遍布全身,淋巴结肿大,三氯乙烯中毒的可能性很大;
  朱氏珍,32岁,硫酸灼伤10天,面积约4×2CM,只搽了烧伤膏,做简单的烧伤处理;
  王显琼,27岁,腿部接触性皮炎,已有三个多月;
  李户超,29岁,全身红疹,手脚泡状溃烂,疑为三氯乙烯中毒。
  据了解,俊威五金电镀厂是民营企业,1998年建厂。今年3月已被当地环保及劳动部门发现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三氯乙烯超标,责令整改。这次检查所见,虽然通风设施等有所改进,但仍有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如许多工人穿拖鞋上班,不戴手套,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卫生部门认为,厂方缺乏对某些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以致贻误治病良机,酿成悲剧。

  现代的包身工


  为什么多名工人三氯乙烯中毒甚至有人死亡后,东莞俊威五金电镀厂恶劣的劳动环境才被大白于天下?为什么平均每天工作16小时、三个多月没发工资,竟没有一个工人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没有签任何的劳动合同,还要交100元押金,一年内辞工者押金不退,面对这样的“厂规”,为什么从没有一个工人提出过质疑?……一串串问号烙在心头,令记者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在东莞俊威五金电镀厂,记者看到:穿着拖鞋在腐蚀性液体四溢的车间里作业的工人不是一个两个;有的女工戴着绵布手套,不一会儿手套就被电镀液弄湿了,“粘在手上不舒服”,索性脱下来裸手操作;在气味刺鼻的车间里,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的工人,竟没有一人带口罩……卫生部门专家感叹:工人们怎么一点自我保护的意识都没有呢?
  更让人备感痛心的是,工人们有时甚至无意中“助纣为虐”,纵容了无良老板。
  记者与省妇联的工作人员在现场了解情况,开始时,几乎所有工人都用很戒备的目光看着我们,然后说一通“赞美”工厂、“赞美”老板的好话。
  东莞市劳动局及妇联据前几天的调查情况,点名要见几名被怀疑三氯乙烯中毒者时,这些工人都不敢、不肯站出来———他们生怕会被“炒鱿鱼”。有一对夫妻,两人身上都出现了红疹,妻子“勇敢”地站了出来让医生检查,结果反而被丈夫骂———他担心两人会同时失业。还有工人不敢正面投诉,在检查人员离开厂区时才拦车“鸣冤”。
  30岁的广西女工朱氏珍2月15日进厂打工,5月15日在工作时被硫酸灼伤。几个月来,她只拿到了245元的工资,她惟一的要求就是希望厂里能付清剩余工资,再给她500元治手臂上的伤。见到该厂的“负责人”时,朱氏珍只反反复复地说:“老板,我不打这份工啦,给我500块钱医手我就走啦!”当着记者的面,“负责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她。朱氏珍甚至有点感激地离开了———她丝毫不知道,按国家有关规定,厂方应负责她全部的医疗费用,而且按工伤进行补偿。

  维权如何到位


  “如果有一个工人———哪怕只有一个,早一点站出来向劳动部门反映,‘俊威’厂的问题,也不会有今天这样严重的后果。”东莞市劳动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科有关负责人道出了在广东珠江三角洲工厂密集的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根本不知道有“劳动者权益”这回事,不懂法,又缺乏生产安全常识,出了事更不知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出面解决。
  据介绍,在许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里,工会是根本不存在的,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还只停留在自发阶段,离有组织的自觉行动有相当的距离。那么,引导他们学法用法的工作该由谁担起来?当地劳动部门、市镇级的工会是否负起了应负的责任呢?此外,工人们的生命安全保障又该由哪个部门负责?
  参与过多宗工业原料及化学物品中毒事件救治工作的广东省中毒急救中心一位主任医师说,实际上,在珠江三角州地区,中毒现象并不罕见,“比俊威这次事件还严重的多的是。”因为工厂、基层医院和工人本身都缺乏相关的医学知识,耽搁、误诊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基层的卫生防疫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可能就被当作一般的病例处理了。正如俊威厂“蹊跷而死”的广西女工黄凤绿,到死都不知是三氯乙烯要了她的命。
  另一个令人担忧的事实是:卫生防疫人员严重不足。以广东省东莞市为例,该市有两万多家工厂,而当地卫生防疫站主管劳动卫生方面的工作人员只有七人!但这个数字据说就全国范围而言并不算少了。然而,七个人如何监督几十万外来工的劳动卫生条件?劳动者权益保护又到底如何体现?各部门齐抓共管怎样才不仅仅是句空口号?
  广东某晚报专栏作家乔欣先生指出:保护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这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谁也不能剥夺。谁不执行这一条谁就是践踏劳动法,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现在确实有那么一些企业老板或负责人,他们在经营管理自己的企业时,缺乏对劳动者最起码的尊重,毫无法律观念,根本不把维护工人的权益和生产安全放在眼里,一心只顾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他们的心目中,赚钱高于一切,赚钱比工人的安全更重要。诚然,我们并不反对办企业要赚钱,但钱必须赚得有道。这个道包括要遵纪守法,要顾及工人的权益。否则所赚的就是黑心钱,就是不义之财。这样的企业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度里,是要遭到社会舆论谴责和法律制裁的,也是注定不能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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