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湖北五省市职业病情况调查

发布时间:2016-04-29来源:中国安全网 作者: 点击:101次
 我国的职业病有如下特点: 

    1.职业危害分布30余个行业,以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最为突出; 

    2.全国累积尘肺病人55.8万人,其中死亡13.3万人,新发尘肺每年以1.5~2万例增加; 

    3.乡镇企业82%存在职业危害,30%职工接触职业危害,职业病检出率4.3%,可疑病例检出率11.4%。 

    据调查显示,1999至2000年间,我国共报告职业病新病例总数167587例,年均增加新职业病人数为15235例。急性职业中毒者,1999年比1998年增加15.13%,中毒人数增加47%,死亡人数增加67.7%;2000年与1999年相比,死亡率增加8%左右。不仅发病数量明显增加,死亡率也由1999年的13.7%上升到21.5%,其中急性职业中毒重大死亡事故25起,中毒172人,死亡128人。 

    尘、毒致病种类及构成 

    据专家指出,今后十年,我国职业病发病将进入高发期,其中主要特点是职业危害不断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移(见表2)。 

    和其他自然疾病不同,职业病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得复杂多样。如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的引进和使用,出现了一些过去未曾见过或者很少发生的严重职业病例。 

    下面是对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湖北五省市职业病情况的调查。 

    北京:建筑业中毒者多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的负责人介绍说,从1994年到2000年10月份的统计中,北京66%至70%的急性职业中毒发生在建筑行业,主要是因为房屋建筑过程中防水层的广泛设置,防水涂料的使用引起苯中毒或因通风条件差引起缺氧,导致中毒。中毒者主要是在建筑单位打工的外地民工。 

    北京近几年每年都有死亡病例(见表3)。据悉,北京市每年新发确诊的职业病病人约在200例左右,可疑职业病约在2000例左右,近几年因尘肺病死亡年接近250例左右?1998年239例,1999年248例 ,因此职业卫生工作任务艰巨。 

    上海:犯病率明显下降 

    上海于1996年率先在全国制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地方法规。以1985年为例,当年上海报告发现职业病3000多例。之后,每年减少约300例。但是,在2000年和2001年,职业病报告数有所反弹。主要原因在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上海乡镇企业发展高峰期时,出现了一批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另外,市政工程建设中的急性中毒事件也有所增加,如排挖窨井时发生硫化氢中毒等。 

    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卢伟介绍说,目前上海每年新发病例约在500例左右,职业病发病数呈逐年减少,但本市职业病防治的总体情况并不乐观,呈现出三大特征: 

    一是国有企业和大企业职工患病人数明显下降,而一些由私人承包的或私营小企业的职工患病人数却多了; 

    二是一些严重的职业病减少,而突发性的中毒事件明显增加了; 

    三是职业病发病已由原来的工业企业向服务性行业扩展,如一些建材大卖场由于营业时间较长,通风情况较差,再加之建材所含有毒气体的挥发,使一些职工患上了职业病。 

    重庆:防治状况堪忧 

    近年,重庆职业性中毒人数呈上升趋势,接触职业危害工种人数平均发病率10.37%,高于全国7%的平均水平,远期危害日趋明显。 

    全市现共有各类产业工人760万人,其中有30%的产业工人处于传统的生产环境,接触尘、毒等有害因素,绝大多数未能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健康监护。一些乡镇企业和小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一些有毒有害工种采取雇用临时工的方法,一旦工作出现职业病症状,便予以辞退,使一些强壮劳动者在若干年后发生严重的职业性疾病。据统计,全市小煤矿、小矿山的尘肺病人,近几年增加了几倍。这一情况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广东:1000万人受到威胁 

    据调查,广东省有1000万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有患职业病的条件;自1992年以来,全省新发现严重职业中毒11种,其中9种为国内最早发现。 

    据调查,全省的职业病漏报率为120%,因此,1989至2001年职业病实际发病总数应为10666例,平均每年800多例;死亡数应为2787例,平均每年死亡214人。2001年报告发病总数是1997年的2.78倍,平均每年递升69.5%。 

    湖北:病死率全国居高 

    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约有8700多家,现有职业病1.3万余人,不同程度地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有246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多达5亿多元。(见表5) 

    在各类职业病中,罹患尘肺病的职工最多,累计18846例,死亡4672例,病死率为24.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1999年—2001年,全省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956例,年均增加新发职业病人数319例。由于大多数接尘工人在规定时间内得不到及时检查和治疗,晚诊率达55.67%。 

    湖北省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处一负责人说,上述数字并非职业病实际发病率。由于企业不景气,职业卫生难以落实,职业病报告例数远低于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实际危害程度。 

    白领注意:这些不算职业病 

    职业病是在工作当中造成的,但并非所有在工作中造成的疾病都属于职业病。 

    据北京市职业病研究所高星所长介绍,目前,公司白领、媒体工作者、科研者等从事大量脑力劳动的人群已成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发人群。这类人群由于长期精神紧张,容易导致整个肌体的免疫功能下降。因此,他们患高血压、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几率是一般轻体力劳动人群的两倍,大约占到13%到14%。而且,这类人群的发病年龄也提前到40岁。 

    据了解,去年,我国高血压患者已超过1亿人,并仍以每年2.5%的速度递增。另据统计,2000年间死于心脑血管疾病的患者约占全球死亡人数的30%。但由于引发心脑血管疾病的原因很多,目前还不能将其划归职业病范围。 

    同样,视力下降、记忆力减退、颈肩腕综合症……这些通常发生在人们所说的“白领”身上的疾病,都没有划入国家规定的10类115种职业病当中。 

    一位参与起草《职》法的专家指出,目前欧洲一些国家已经把脑力劳动者也列入职业病高发人群,日本也有类似规定。中国受到经济承担能力约束,只能先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保障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体力劳动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涵盖的人群和病种将会有调整和增加。 

    专家访谈:劳动者的“保护伞” 

    作为第一部专门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备受各界关注,为此,记者专访了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建华女士。 

    记者(下面简称记):目前全国约有多少职业病患者? 

    李建华?下面简称李 :确切的数字,目前我们也没有。即使有,也只是针对在职职工所进行的调查。截止到2001年,共收到各类职业病报告13218例。 

    记:《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李:本法的目标非常明确鲜明,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而且明确规定,企业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主体,造成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责任是用人单位,是企业负责人。 

    记:那么在《职业病防治法》中给企业规定了哪些法律义务? 

    李:本法中用大量的篇幅来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私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危害比较严重的是小型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虽然为数不多,但是危害严重。 

    记:职业病能给劳动者带来哪些切实的保护? 

    李:它第一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权益保障。就是以保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强调劳动者的知情权。 

    控制源头。职业病防治法第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病了有人管。该法旨在把对职业病的控制和企业的生产管理结合起来,明确规定了对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康复等保障和对违法企业的处罚。 

    科学防治。《职业病防治法》第7条规定,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在70年代到1986年,职业危害一直都是保密的,是不能告知劳动者的。而现在用人单位有义务告知,而且要进行职业病预防培训。劳动者不再是处于被蒙的状态。 

    记:为了贯彻执行该法的实施,卫生部近期将做哪些工作? 

    李:因为用人单位是本法的主体,所以对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培训必不可少。每个用人单位都积极配合培训,因为如果将来他的企业有职业病发生,这个企业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直至倒闭。另外一项工作就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为了能够更好地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加强经常性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近来严重职业中毒事件屡有发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所以我们正加大力量进行专项整顿。对于那些用人单位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要立即依法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办理工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予以取缔。 

    重点检查中小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地下黑加工点等。 

    编后语 :让工作与美丽更近些 

    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整整4个月的时候,我们做了这样一个调查。 

    这是一些略显单调的数据,但同样触目惊心。因为那是一些与生命有关的东西,而它们,又和死亡联系得那么紧密。 

    工作是美丽的吗? 

    当然是。 

    工作能创造社会价值,同时也使个人的价值得以体现。 

    工作是美丽的吗? 

    不是。 

    因为总有一些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比如一系列苯中毒事件的曝光,比如一些黑心老板,上演着一幕幕现代“包身工”的故事。 

    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失去了人的健康,这样的发展又有什么价值? 

    健康的就是美丽的。但愿我们与美丽近些,再近些。 

     《21世纪人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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