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因病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4年却少为人知

发布时间:2016-06-17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叶小钟 刘友婷 点击:231次

职工及其家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深圳的这一政策出台4年却少为人知——

“有时一天都没人因病提取公积金”

  中工网讯(记者叶小钟 刘友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因购房、租房、还贷、装修、失业而提取外,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也可提取。“相比其它提取方式,因患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比较少,有时一天都没有人来办理这项业务。”近日,《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一业务办理员时了解到。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市民对患重大疾病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了解不多。“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房、租房,患病可提取还真不了解。”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等待窗口叫号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居住在附近小区的张女士同样表示没有听说过该项业务。“偶尔有人过来办理患病提取业务,但是不多。”该办事大厅的大堂经理说。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2012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上已有《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办理指南》)。《办理指南》指出,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提取。“患重大疾病提取业务没有数量限制,只要提供的医院票据金额达到了,即可全部提取。”办事大厅业务办理人员告诉记者。

  其中,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9大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办理指南》指出,有需要办理该项业务的职工可在网上或住房公积金银行自助终端预约,并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的柜台办结。受理机关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申请材料包含《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职工家庭患病成员身份证等。

  此外,办理该项业务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提交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医院诊断证明书、报销单据及其他材料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的,复印件需由社保局、医院等收单单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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