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台资安加鞋厂女工因正己烷瘫痪 职业病中毒完全是人祸

发布时间:2016-06-30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安之康信息咨询中心 点击:165次
原标题:“鞋厂女工离奇瘫痪”:职业中毒完全是人祸


面对镜头,三位打工妹讲起遭遇一肚心事。本报记者 吴万生 实习生 谭庆驹/摄


今天上午,省总工会有关人士看望中毒女工。本报记者 朱文海/摄


一到医院,打工妹便躺在病床上接受检查。本报记者吴万生实习生谭庆驹/摄


  三位贵州女工昨天抵穗接受救治,有关人士针对该事件一针见血指出:职业中毒完全是人祸

  本报讯记者骆苹、孙朝方,通讯员陈秋鹏报道:昨天下午5时40分,经过近40个小时的奔波,许德美、许德群、王春花三名贵州籍中毒女工到达广州。经过近两天的车程,三人显得很疲惫,一下火车,18岁的许德美双脚发软、无法直立,只能在两名记者的搀扶下走出车站。许德群和王春花也没精打采,缓慢地迈着步子走出车站。

  据悉,许德美进厂打工半年,一直在泡棉组刷胶。上班不久,她开始手脚麻木无力、头晕,吃不下饭,先后两次晕倒在车间,去年9月,舍弃了两个月的工资自行离厂。她回忆说:“在刷胶时,胶水的气味呛得难受,胸肺好像都被胶水粘在一起似的。”回家后,许德美病情加重。后进习水县医院治疗,花了4000多元,因家境贫困,其父母放弃治疗,还把病历及药费单全部撕掉,许德美说,知道这事后,她绝望地躲在被窝里大哭了一场。

  25岁的许德群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一说起儿女,她就潸然泪下:只想出来打工赚钱,没想到还会中毒。未满18岁的王春花和许德群都是一厂泡棉组女工,上班四个月后的一天,王春花突然“瘫”在车间,无法走动。随即她在工友的搀扶下到厂医疗室治疗,但并没有效果,王春花躺在宿舍里不能行动,最后辞职回家。

  中毒女工到达省职防院后,医护人员马上对其做初步检查。今天开始,省职防院开始对入院女工进行全面的职业病诊治。昨晚,安加鞋厂的工作人员兑现承诺,预付了女工的工资,并出路费让送病人来穗医治的家属先回家乡。唐文燕因为病情最严重,她的姐姐被特许留下照顾。

  下东莞赴贵州救女工


  安加鞋厂女工连声感谢广东妇联

  本报讯“谢谢广东妇联,感谢广东的好心人!”昨天下午6时许,省职防院病房里,当正己烷中毒的12名安加鞋厂女工从广东省妇联副主席陈杭手中接过1000元慰问金时,积压多日的感激倾诉而出。

  省妇联有关领导鼓励住院的打工妹们鼓足信心,配合治疗,早日康复,与亲人团聚。连日来,为保护外来打工妹的合法权益,让因中毒瘫痪在家的女工早日康复,省妇联有关领导几下东莞、远赴贵州、多方奔波协商,促成中毒女工及时得到救治。

  今天上午10时许,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廖文正一行到省职防院看望了安加鞋厂的12名中毒女工,廖文正代表省总工会向每位女工赠送了1000元慰问金。

  (孙朝方骆苹)


  新闻链接:正己烷中毒曾被误为风湿病


  1994年初东莞一鞋厂发现7名女工得了“怪病”,病人周围神经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破损害,被误为风湿病。后经省职防院诊断,是正己烷中毒。

  1996年8月深圳辉开电子厂发现76名工人双下肢无力,部分工人不会走路,原因是该厂使用白电油作清洁剂,这种清洁剂含有大量正己烷。企业和工人都不知道白电油的成分,疏于防范,有的甚至用来洗手。

  2000年9月东莞冠泰花纸有限公司印刷车间的8名员工均出现了手脚麻木、四肢乏力的症状,很快就不能行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他们患的是“慢性正己烷中毒”。

  2001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新日东电工厂26名打工妹发现正己烷中毒,另有约200余名员工存在中毒隐患。

  背景资料:九种职业中毒广东最早发现


  近10年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接诊的病人有340多例,其中,1996年至今,省内发生的正乙烷中毒事故已十几宗,中毒人数数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1992年以来,广东新发现的11种严重职业中毒是:正己烷中毒、五氧化二矾中毒、二氯乙烷中毒、间氟苯酚中毒、三氯甲烷中毒、醋酸乙烯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有机锡中毒、磷酸三甲苯酯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和砷化氢中毒,其中9种为国内最早发现。

  不少打工者已经中毒却不知晓,厂家不能拿“不知道职业病防护”作搪塞

  本报讯记者闫修彦、孙朝方,通讯员陈秋鹏报道:在本报及有关部门的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管下,首批被怀疑正己烷中毒的安加鞋厂女工陆续进入省职防院接受诊治。但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有数量不少的打工者已经中毒而不自知,比起安加“幸运”的女工,那些尚未发现的职业中毒者的命运如何?谁该对他们负责?谁来保证以后不会有类似事件发生?

  根本没防护:最平常原料也会中毒


  “职业中毒完全是人祸!”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黄汉林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做好防护工作,职业中毒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不是人祸是什么?”他表示,并不一定工人接触的原材料越毒就容易发生职业中毒,但如果没做防护措施,最平常的原材料也会引发中毒!他举例说,氰化钾在我们印象中是剧毒,但由于控制严,氰化钾中毒的事情并不多见,反而是本身并无毒性的白酒引发的酒精中毒屡见不鲜。为什么?没有做好防护措施!#p#分页标题#e#

  黄汉林院长表示,职业病防治不单纯是哪个部门的事情,也不只是哪些人的事情,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的配合。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安加事件”们的陆续出现,不单纯是某个环节的问题,它说明职业病防治链条中的各个环节都出了问题!

  一问三不知:说不知是在推卸责任


  在检查组进行检查的时候,安加鞋厂的负责人声称不知道作业胶水中有毒,不知道要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也不知道5月1日开始执行的《职业病防治法》。而这样的事情在以往的职业中毒检查中并不少见,很多老板都是一问三不知。对此,黄院长显得颇为气愤:“说不知道完全是在推卸责任!《职业病防治法》出台时间不长,但广东省1987年就有《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详细规定,一个执行了十几年的条例,一句‘不知道’让人无法接受。作为工厂的管理人员,工人因同一病情频频发病,怎么可能不知道?”

  用人单位不能再“不知道”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知悉生产原材料的毒性,必须对接触有毒物品的工人进行安全使用培训,必须配备专、兼职的防治医生。曾参与起草《职业病防治法》的黄汉林院长表示:“用人单位再说不知道就是违法!工人不知道危害是你的责任,因为你有义务培训;说工人没要求是你没让工人认识到危害,或是没有提供更舒适的防护工具,也是你的责任!”

  只顾追效益:行政干预让监督成空


  黄汉林表示,很多用人单位明明知道有毒原料对工人的危害,但为了追求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就将这些全部抛诸脑后了。

  黄汉林说,只顾经济发展不管环境破坏的做法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惨痛的教训,这种事情不能再发生在职业病防治上了!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张珂庆部长对此深有体会,他对记者说,很多职业中毒事故中,“此事由我们地方政府统一处理”一句话让工会的监督成了纸上谈兵。他表示,在地方政府或企业的行政干预下,包括工会在内的一些职能部门的职责往往很难履行。他呼吁,在职业病防治中,打破地方政府保护是势在必行了!

  自我保护差:女工竟相信胶水没毒


  即使在被检查出中毒之后,有的女工竟然不相信自己会中毒,因为“工厂没说过胶水里有毒”?!是善良,还是愚昧?

  1995年省职防院接治了一名苯中毒的女工,后来根据调查在该女工工作的工厂又接连查出了30多名中毒女工。而当时,全国的报纸、电视都刚刚对职业中毒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但女工的一番话让黄院长愕然无语:“我们没时间看报纸、电视,跟我们也没关系。”省职防院早就开通了职业病防治的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但没有几个人能够在发现问题后打电话咨询。

  工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身维权意识的薄弱让黄汉林非常痛心,他还表示,希望通过《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让所有的劳动者都知道自己可能受到的危害,成为最有效的卫生监督者。

  监管要配合:媒体宣传功劳不可没


  黄汉林院长表示,如果没有媒体的大力报道,没有妇联等相关单位的努力,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的大力监管,这些中毒的女工可能会在中毒的深渊中越走越远,永远得不到救治,甚至有人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的死因。

  在接到安加鞋厂女工的投诉信后,本报记者迅速对此事进行调查和报道,才使得那些中毒的女工得以返穗获治。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黄汉林院长和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张珂庆部长都表示了对《羊城晚报》的感谢,安加厂“救命信”发出后首个回穗治疗的女工刘景,就是她的亲人在穗看到晚报的报道后通知她的。他们表示,媒体的宣传在职业病防治中已经成了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职业病增多:深圳东莞职业中毒多


  20世纪60年代,意大利、日本等国曾有大量职业性正己烷中毒的病例报道。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未曾报道过一例。但近年来,随着正己烷在工业粘胶配制、制鞋、印刷、家具制造等领域广泛应用,一些企业因防护不周等频频发生职业性正己烷中毒事故。据悉,目前广东有1000万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有患职业病的条件。

  目前,作为国际制造业中心城市的东莞,有2万多家企业,外来工几百万人。省职防院院长黄汉林告诉记者,该院至今接诊的正己烷中毒340多例,其中较多集中在深圳、东莞两地。

  1989至2001年,全省共报告职业病4848例。据调查,全省的职业病漏报率为120%,因此,1989至2001年职业病实际发病总数应为10666例,平均每年800多例,平均每年死亡214人。黄汉林认为,广东职业病相当严重,形势不容乐观。未来几年,随着劳动者防护意识的增强,检测工作的逐步改进,可能会大批发现职业病。

  黄汉林称,在职业病防治上也要“洋为中用”,他说许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一些“经”很值得取。他认为,有六个方面的经验对广东眼下的职业病防治形势很有帮助,比如相关法律健全、用人单位自觉守法遵纪、有关部门监管得力、用人单位责任处罚认定严格、国家采取严厉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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