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毒”正己烷----不能等受害人数大幅上升才提起注意

发布时间:2016-05-27来源:中国化工报 作者:安之康信息咨询中心 点击:213次
原标题: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及早禁止 警惕“新毒”——正己烷 


  继苯污染之后,又一种对人体具有巨大危害的生产性化学物品——正己烷,正在福建省的部分小鞋厂、箱包厂内危害着工人的身体健康。据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正己烷中毒患者人数呈不断上升趋势,仅2002年以来该院就收治住院的正己烷中毒患者70多名,其中绝大多数来自省内莆田市和晋江市的小鞋厂和箱包厂。 

  福建省鞋业、箱包业十分发达,在莆田市和晋江市一带制鞋企业和箱包生产企业尤其集中。有关统计资料表明,目前福建省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企业超过2.3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10万人。前几年,由于使用含苯的胶粘剂,鞋业、箱包业工人苯中毒事件经常发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政府强制推广无苯胶粘剂,苯中毒事件才得以遏制。但目前,多数小鞋厂、箱包厂又转而使用一种以正己烷为溶剂的胶粘剂。从而导致正己烷中毒事件有所上升。据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专家介绍,可引起以感觉运动型多发性周围神经病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慢性中毒。重者可出现站立和行走困难以及肌肉萎缩等症状。虽然正己烷中毒病人无生命危险,但一般病程为6~30个月,恢复缓慢。迄今,慢性正己烷中毒性神经病尚无特效药物治疗。 

  国家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发布的数据表明,与2001年相比,2002年全国慢性职业中毒病例有所增加,苯和正己烷中毒病例增加明显,其中正己烷中毒例数是2001年的3.7倍,且集中发生于福建和广东,占全国正己烷中毒总数的94.6%。同时,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和使用,福建省还出现了过去很少发生的三氯甲烷、三氯乙烯、二氯乙烯中毒等新型职业病,且职业病危害逐步扩大到电力、交通、冶金、建材、化工等20多个行业。 

  一些企业为获取最大利润,不惜牺牲职工合法权益,强迫职工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下从事超强度、超负荷的体力劳动,长时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的企业给予严惩重罚是必不可少的。更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是,有关执法部门要把受伤害职工的生命放在心上,对不断花样翻新的“ 新毒”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及早禁止,而不能等到受害人数大幅度上升时才提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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