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4-07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 点击:87次
卫办监督发〔2009〕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2008年,各地根据我部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8年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2008年共检查存在粉尘、石棉、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115,697家,建设项目7,261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61家。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基本情况。在被检查的用人单位中,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79,691家,占68.88%;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78,588家,占67.9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或方案的70,300家,占60.76%;共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113,539人,其中专职人员26,068人。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在被检查的用人单位中,共有劳动者23,575,301人,其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8,788,120人,占劳动者总数的37.28%。2008年度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为56.72%、56.66%、30.57%、48.5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为59.64%,对有职业禁忌证的调离率为88.29%。2008年在监督检查的用人单位中,共发现疑似职业病12,552例,诊断职业病8,760例。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2008年共监督检查建设项目7,261项,其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5,916项,占81.48%。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2,809项,占47.48%;应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1,531项,实际审查861项,占56.24%;应竣工验收建设项目3,339项,已竣工验收1,961项,占58.73%。
4.行政处罚情况。2008年共依法查处用人单位20,975家,占检查总数的18.13%,其中给予警告处罚14,149家,给予罚款处罚1,170家、罚款总额2306.67万元,责令停业55家,提请关闭68家。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2008年各地卫生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共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61家,其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机构25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机构323家,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12家,单独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机构501家。依法查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4家,其中给予警告处罚20家,给予罚款处罚1家,取消资质3家。
二、2008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08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3,744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设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39.81%、13.05%和6.90%。建国以来至2008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共704,602例。
(一)尘肺病。
2008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10,829例,死亡病例613例,晋期病例811例。建国以来至2008年底,累计报告的尘肺病病例达638,234例。在10,829例尘肺病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89.32%。
(二)职业中毒。
1.急性职业中毒。2008年,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309起,中毒病例760例,死亡病例49例,死亡率为6.45%。其中重大职业中毒29起,中毒病例336例,死亡病例49例,死亡率为14.58%。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近60种,引起中毒例数最多的前3位化学物质为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分别为287例(占37.76%)、101例(占13.29%)和82例(占10.79%)。在309起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中,以私有企业居首,为129起(占41.75%),362例(占47.63%)。
2.慢性职业中毒。2008年,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171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人数排在前3位的化学物质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二硫化碳,分别为617例(占52.69%)、185例(占15.80%)和124例(占10.59%)。其中818例慢性职业中毒病例分布在中小企业,占69.85%。
(三)职业性肿瘤。
2008年,共报告职业性肿瘤39例。其中,苯所致白血病17例,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12例,焦炉工人肺癌10例。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职业病。
2008年共报告945例。其中,职业性眼病280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236例,职业性皮肤病230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82例,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90例(布氏杆菌病89例,森林脑炎1例),其他职业病27例。
三、结果分析
(一)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2008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尘肺病发病居高不下,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发病工龄缩短。2008年报告尘肺病新病例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8.79%。根据各地职业病上报情况,2001年以来,尘肺病新病例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均在75.11%以上,最高达到82.64%。2008年各地职业病报告中,诊断尘肺病新病例数超过100例的群体性病例报告有13起。2008年尘肺病新病例平均接尘工龄为17.04年,比2007年缩短2.35年,实际接尘工龄不足10年的有3,420例,占31.58%。二是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三是中小企业职业病发病率高。2008年职业病报告数据显示,超过半数的职业病病例分布在中小企业,特别是69.85%的慢性职业中毒病例分布在中小企业。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2008年监督检查发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有所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的比率较2007年均增加9个百分点;二是2008年度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较2007年略有提高;三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率较2007年分别增加13.74和25.56个百分点。但是,总体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与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覆盖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有所提高。
2008年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115,697家,比2007年增加31,214家;建设项目7,261项,比2007年增加632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61家。监督检查力度较2007年有所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 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31号)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职业病防治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做好尘肺病、职业中毒等重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49号)要求,重点监督检查存在粉尘、铅、镉和有机溶剂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组织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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