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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农民工观察:三个奇特现象的解读(摘录)

发布时间:2016-04-08来源:公民社会评论 作者: 点击:109次

  农民工大规模失业已经成为当下的重大问题,但我们不会过于忧心,因为我们知其然,也知其所有然,我们更有足够的方式来面对可能最坏的结果,并改善之;我们当然不会盲目乐观,多年积累的社会矛盾在经济危机当下显得相当严峻。

(一)告别


  2008年底,一个奇特的现象出现在珠三角地区的劳动所门前,一群人排着长长的队伍,等待着做什么。他们不是做工伤鉴定,更不是聚众闹事,而是退回社保金。队伍秩序井然,像是一场告别仪式,因为他们退回了这笔社保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返回乡村。

  就如西方人刚来到中国见到男人穿裙子、女人穿裤子不可理解一样,站在西方人的立场看:哪一国公民会这样减轻国家的负担,不要社保就回家呢?对这个国家的老一代人来说,可能会想到“农民的事情农民办,不给国家添负担”。

  当然,以上仅仅是猜想。老百姓自觉不给国家添负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西方福利国家的模式也还没有到来。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成千上万的农民南下广东,堪称一段壮观的历史。王志纲在其《百万移民下珠江》一文中这样描叙: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的少男少女,带着玫瑰色的希冀,告别父老乡亲,被珠江三角洲强大的引力吸入她宽厚的怀抱,这个社会经济的舞台,演出了一幕幕动人心弦,发人深思的现代剧。

  十年前,亚洲金融危机曾使农民工南下“折了一下腰”,但伤势很快恢复,以后便是更汹涌地南下,国家顺势推出了出口导向型的激励政策,并确立了廉价劳动力的国别比较优势理论。从2000年开始,中国经济开始第二轮的高速增长,年均超过两位数。据有关数据统计迄今为止,广东省吸纳了三千万外来劳动力。

  农民工是这段历史的见证者,他们大包小包,肩挑背扛,拖家带口,从贵州、河南、湖北、江西等省份涌向广东——这个充满屈辱又充满希望的淘金地。

  “屈辱”这个词没错,每一个早年出来的农民工都不会反对。深圳的张治儒,1993年来到广东,冬天的夜晚,他见到老板用水龙头对着工人冲,仅仅是惩罚上班迟到。他还见到保安打死了工友,几天之后大摇大摆地回来上班,他发誓再也不进工厂打工。回家创业失败后,六七后他再出来,不幸送货途中遇工伤,打官司索赔,后来他成立了专门的打工组织——深圳外来工协会。这个组织现在已经被取缔,改名后他有了一家新组织。

  深圳的一家外贸企业老板回忆说,早年工厂保安打工人是家常便饭,关到一个小房子里,一群人打一个人,他有时都看得掉眼泪。在城市里,各种证件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边防证、未婚证、暂住证……没有证?关起来,或是遣返。

  那时,从广州到东莞要4个小时的车程,中间有一大片荒地农田,厂子少,人却不断涌入。在工业区里,正如工人所说:四条腿的青蛙难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好找么?农民工带着辛酸和屈辱留在上世纪末期的南方城市,他们还属于第一代打工者。

  他们老了,80后慢慢成长起来了。1980年出生,到2000年已经有20岁了。珠三角的工厂依然一样,只招年轻人,年纪大的不要。那些没有技术的、35岁以上的农民工只能去到劳动条件更为艰苦的建筑工地和矿井,而工业厂房内仍然是新鲜的血液。80后成了打工的主力军。他们不满人格被侮辱,不满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他们不仅要生存,还要有尊严。孙志刚是个典型,他性格倔强,仅仅是因为在街上闲逛,没有带身份证,也没有办暂住证,后来被活活打死在收容站。

  孙志刚死后第二年,长三角对珠三角的竞争态势已经显现,而珠三角地区作坊和工厂的迅猛增加、职业教育的落后、季节性用工需求剧增,竟然让珠三角地区出现了“民工荒”。这种变化的背后不是劳动力数量的绝对短缺,而是结构性短缺。一个在东莞南城车站附近居住的江西某县的劳务中介说,那个时候,给好厂送人要给工厂人事部门送礼,这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而“好厂”仅仅是指伙食里有肉,基本工资能比三五百高一些,最好加加班费能达到1千元。为此,工人选好厂,要交四五百元的介绍费,这相当于半个多月的工资。

  也正是趁着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东风,劳务派遣公司呈现几何级数增长,他们专门“买人卖人”,囤积工人,提供给接到订单的厂家,只要一个电话,一个数字,人员马上送到。一个工期结束,人员送回,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工资。深圳全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张全收凭借这一模式几年内成为资产达数千万的老板,而几年前,他不过是一个枕着砖头、拣个破凉席睡在街头的流浪汉。

  在民工荒的年代,工伤依然普遍。那些依靠旧机器、没有职业培训却又超时加班的小厂成为了吃手指的机器。广州番禺打工族****部近十年来一直为工伤农民工提供法律****,****部主任曾飞洋估计,珠三角地区每年要吃掉四万只手指。这个数字是有据可查的,仅仅去一家家高楼林立的手外科医院的住院床铺就可以估算出来。工伤带动了手外科在珠三角地区的发达。工伤的秘密同样也可以在内地任何一个劳动力输出大县的任何一个村庄发现,你随意进入一个村庄,你就会听说到某某在外打工断手指的故事,那太平常了,只要手指能换来赔偿,他们并不觉得是伤害。

  工人在付出生命代价创造财富与繁华,而他们讨要工伤赔偿却总是充满艰辛和绝望。有的人,甚至一家三四人在同一厂里打工,四人中三人受工伤。2006年春节前夕,一位来自四川16岁的打工妹曾对我说,她新年最大的愿望是领到被拖欠的700元工资和他爸爸的工伤能获得赔偿。这对她来说,是个奢望。

  许多老板根本不怕打官司,他多半是开出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赔偿价说:“你不同意?你去告啊,有本事你去告啊。”我不只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在开庭的现场,老板的律师承认了一切关于工伤的事实,但就是不愿意付出应给的赔偿,他“站在农民工的角度”劝说农民工:这个官司我劝你不要打了,要打下去,起码一年,两年,耗死你。

  一位在番禺打工的工伤者的老乡听了律师这样的劝说后,对他老乡说,“走,咱不告了,咱还怕他,老板有车有房有小孩,我们还怕他……”

  工人普遍拥有社会保险,那是在2005年左右的事,虽然2002年9月份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各类企业招用农民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没有劳动部门的监察和执行,法律形同虚设。

  劳动部门加强执法,并在处理劳动仲裁案件更多偏向与农民工,这是2000年以后的事。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与****的通知》,同年劳动保障部办公厅致函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农民轮换工),应当适用《劳动法》”。而二十余年前,国务院曾颁布《关于严格限制劳动力进城务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的文件,十余年前曾颁布《关于劝阻民工盲目去广东的通知》。

  为什么忽然有改变呢?在劳工学者看来,这是工人抗争的结果。没有工人血和泪的抗争,便不会有后来的进步。珠三角地区的劳工组织一直在默默地生长,最初他们还没有被香港及海外的基金会所关注,只是维权者在上访、打官司中互相结识,互相鼓励。

  十年左右的时间,工人草根组织已呈燎原之势,若从经济学分析则是一个再现实不过的事情。这些劳工NGO多半同时从事诉讼代理****,他们一度被称“黑律师”,正因为这些贴近农民工的“黑律师”,相较于正规律师收费高昂,他们收费低廉,市场空白让以法律****为核心的劳工组织迅猛发展。因此无论怎么取缔,它肯定仍然会顽强地存在,只是挂上合法或非法的名义而已。

  近年来,工人权益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新劳动合同法颁布被认为是标志性事件,这一法律颁布被劳工学者认为是费了十年之功夫才达成,而珠三角的企业主却普遍不满,在他们看来,这简直是拖垮中国经济的罪魁祸首。

  劳动部门执法加强和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工人签约率大幅度上升,而企业也难逃劳动局监管,必须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金。对于原户籍不在城镇的,保险的种类只包括工伤(无需个人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而对于原户籍为城镇的,则还包括失业保险。

  不少工人本来对从工资中扣除了个人缴纳的保险费部分耿耿于怀,他们从未把自己作为新广东人看待,外界也没有为此创造足够的条件。而今,他们要返回家乡,下一步去哪里,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保险金既带不走,也移不到他的户籍所在地,他今后也不一定再来这个城市。一个退保的农民工说,“这个保险有什么用?”

  而对于户籍在农村的农民工来说,保险中没有失业保险——他们被认为是有土地的一群人,不存在失业之说。而失业对他们影响,却是致命的。排队、退保、离开,这成了他们再现实不过的选择。

(二)洗牌


  大旱、大失业和贸易保护主义给2009年的中国添加了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谁也不能预料未来。然而,在大失业的背景下,各地的招聘会却如火如荼。在郑州,多场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在春节前举办。甚至,在河南某个农业大县的小县城也在筹划一场农民工的招聘会,当地劳动部门已经准备将“新增就业岗位人数”进行上报。在珠三角地区,政府命名为“春暖行动”的计划更是要组织万场招聘会。


   但招聘会本身并不能增加就业岗位,除了增加会务人员外。那么为什么仍然有这么多热闹的招聘会?为什么各地仍然可以上报许多“新增就业岗位”呢?莫非经济危机是一场假象——经济根本没有出现大衰退,企业仍然在不断招聘新员工,农民工大多数依然可以找到工作?

  当然不是这样。热闹的招聘会令人喜,更令人忧,其中奥秘却只有工人自身和企业主知晓,地方政府多半只记住招聘了多少人,这个数字可以成为政绩,而至于劳动力市场的总体供需状况,则似乎与他无关。

  近年农民工待遇的改善让许多企业主不满,女首富张茵、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都多次在公开场合批评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则成为企业主发泄对于劳动力成本提高不满的靶子,这场危机使企业主对新劳动政策抵触的集中爆发。

  因为危机的到来,企业主和政府劳动部门的关系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深圳的一位企业主说,危机之后他们再也不怕劳动部门的人了,因为他们再也不会随便就开个罚单。企业自身难保,如果你开罚单,企业主就干脆走人——对企业主来说,土地是租来的,设备多是陈旧的,并不值钱,固定资产成本很低,想走,很容易。这是当初片面招商引资的恶果,一切为资本****,而在危机时刻并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钳制住资本,资本的流动似乎是来无影,去无踪,老板也可以随时失踪。失踪后,可以在更偏远的地区,以同样的模式,再办一家新的工厂,只要资本属于它。

  企业主反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理由很简单,近年来的劳动执法加强和新法颁布已经让他们喘不过气。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用工超过一个月没签合同企业须支付双倍工资。这是一条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是指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通常是因为侵权方的一些特殊的不当行为所致。在珠三角地区,许多企业招工不签劳动合同,一旦工人发生工伤等事故,连证据都找不到,这一条惩罚性的赔偿措施让更多企业主选择与农民工签合同。对于依靠非合同工的企业来说,其随意赶工人出门的难度大了许多。合同一签则意味着劳动局有案可查,接下来,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其二,社会保险费。若以一家5000人的企业计,员工平均月薪为1500元,企业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比例约为8%,而企业需缴纳13%,由此计算,企业立即增加的负债会达到:1500×5000×13%=975,000元。而且,因为员工必须自己缴纳一部分,这实际上降低了员工自己的显性工资收入,被工人认为降低了工资。

  其三,十年以上工龄,若要辞退工人,需补偿每年一个月的工资。以上述企业为例,假设有1500人工龄十年,最后三个月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那么这家企业的隐性负债一下增加了:1500×1500×10=22,500,000元。这个数字对于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则相当可观。

  珠三角的一位企业主说,三项组合,仅仅劳动力成本增加已是一剂猛药,更别谈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民币升值对他们造成的影响。他们辩护说,工人并非没有享受到企业和国家发展的成果。若以2000年的工人平均工资(包括加班费)和2006年的平均工资(也包括加班费)计算,2000年工人平均为460元,而2006年普遍达到1000元,相当于每年环比增长了15%,即使扣除物价因素,增长也与GDP同步。

  那么到底谁让农民工至今在城市里住不下来,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呢?企业主把责任推给政府——政府的税收没有用于改善农民工的福利待遇,却指望企业在一次分配中承担过多的责任。

  反弹是必然的。上文所述的番禺打工族****部在金融危机后对中山、东莞、佛山和广州的四座城市的134名农民工做了一项调研,结论让人吃惊。这4个城市的企业有19.4%减薪,13.4%增加了扣款,如伙食,水电、罚款,25.4%不买社保了,35.8%处于半放假状态,21.6%裁掉一些老员工,保留一些工人上班,4.5%更改劳动合同让员工变成另外一家厂的员工,但仍然在原址上班,3%先解除劳动合同,不签合同但仍然在原址上班。这些数据表明,企业主正在转嫁危机,趁金融危机之时,降低工人福利。

  一些工厂,即使订单充足,人员也充足,但却既降低工人的工资,又裁掉高工资时招收的员工,换进便宜的新员工。

  招聘会表面火暴的实质也正在此,企业并非缺少工人,市场也并非增加了劳动力需求,而是企业需要换掉工人,从而节省劳动力成本。这相当于是农民工群体内部的大洗牌,这种洗牌不由工人主导,而是由政府和尚未倒闭的企业主共同策划。洗牌加速将导致竞争能力弱的工人越来越难找到工作,而工人的整体福利水平则大幅度降低。

  面对如此情形,中央政府则面临两难:一方面要保企业,期望通过投资拉动和减税政策让经济快速复苏。这对于提升国内和全球的经济信心,走出危机阴影很有必要;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的根本问题在于内需不足,而要扩大内需必须改善民生,让处于底层2亿多农民工的收入有所增加,但显然,在这轮市场的自我选择和博弈当中,农民工是输家,中央政府除了更大力度关注旱灾,加大农业支持力度和试图急速建立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外,似乎也难觅他法。

  但是,为了保经济增长,地方政府早已偏向于企业主,农民工离开,只要不引起群体性事件,他们完全可以不闻不问,除了招聘会也几乎看不到沿海地区对外来农民工的实质帮扶措施。相反,农民工离开却让一些部门有利可图——农民工退保后,企业部分不退,等于充实了广东省的社保资金。而企业倒闭后拍卖中的“围标”行为则增加了政府官员腐败的几率。

  目前,中央财政资金尚且丰腴,地方财政资金状况极不平衡,房地产市场尚未探底,如果继续走冷,也将让依靠土地出让收入的地方财政雪上加霜。政府还面临约束自身的难题。

  体制的惯性或许早已决定了一切,但如果继续过度依赖投资拉动,那么经济结构可能进一步畸形化,下一轮的产能过剩和经济危机来临将无药可救。或许,过早复苏,或许并不一定是个好消息。

(三)行动


  2009年2月7日,北京五道口,民间组织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举办新年后第一场论坛,平时一个教室坐不满,而这次却异常火暴,临时起用一间教室进行视频同步直播。演讲的主角是许志永博士,他最近进行了一系列维权活动,如现场举报“黑监狱”、代理三鹿受害家长案件等等。他演讲的主题是:非暴力公民维权。

  有人在他的演讲中提问:今年这么多农民工失业,又有那么多纪念日,依你来看,会不会出什么事?许博士巧妙地回避了问题说,中国已经进入了不可预知的时代,谁也难以预料什么事一定发生,什么事不发生。

  2008年末,农民工大返乡,然而整个场面却显得很和谐,除了一些厂子倒闭后被拖欠工资引发了群体上访外,并没有引发太多的外界猜测的流民骚乱之类的事件。这同样可能超出了一些人的预期,成为可以称之为奇特的第三个现象。

  为什么没有?首先,放假而非裁员是许多企业主的策略性举措。农民工因为难以承受城市生活的基本开支而必须返乡。这个过程,没有人逼迫,而是自愿。对企业来说,减少了因裁员而产生的违约支付,对农民工来说,既然是自愿离开,赔偿便无从谈起。但可能把问题都留给了2009年春夏季。

  其次,中国粮食连续五年增产,猪肉等农产品价格相比前几年一路上涨,虽然最近出现大幅下跌,但相比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农民的日子要好过多了。据官方统计,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实际增长8%,2007为9.5%,从2004年以来,连续五年超过6%,农村近年相对稳定为农民工返乡提供了基本的稳定支撑。

  另外,从农民工内部结构和群体心理分析,或许能找到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至今仍被认为研究中国工人运动的经典之作——《上海罢工》一书的作者提出了她对上世纪发生在上海的工人运动研究的独特观点,她认为,“当学者们发现工人对于激进运动——最具工人阶级特征的部分——天生缺乏热情,与《共产党宣言》所描绘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相去甚远时,他们不免又冷嘲热讽。”她认为,对农民来说,亲缘和地缘关系比阶级地方更重要,这一观点也适合于中国的工人运动。

  如今,我们重温这一说法,却发现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群体内部结构与上个世纪大上海的产业工人内部结构有着惊人的相似。农民工外出亲戚带亲戚,老乡带老乡几乎是不变的模式,这种以地域和血缘关系为纽带让这群异乡人在没有冬天的南方找到了归属感,他们之间的信任远甚于工友之间。

  只要潜心观察,珠三角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均呈现了一定的地缘特征。如广州有不少的士司机是河南人,而复印、打印店则不少是湖南人开的。被称之为“民工司令”的河南人张全收,他建立了以河南人为主的劳工输出网络,他每次对工人“训话”都是讲河南话。

  经历三十年改革开放历程,农民工群体内部的分化已经很明显。从经济角度看,一批农民工已经成为了小老板,有的在城市有车有房,真正落地生根。这是极少数。还有一部分则在城市有自己的小生意,饭店餐馆或是其他,他们脱离了工厂环境,成为自雇职业者。另外一部分则为最普通的产业工人。

  在这些产业工人中,不同行业又有很大区分。如电子厂,一般女工比较多,一般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而纸盒厂、家具厂则几乎对文化水平没有要求,性别区分也不明显。即使在产业工人内部,其层级结构也相当明确,比如车间主任、班长、副班长等,各不同级别存在不同的利益分化,而不是千遍一律的利益结构。有一则关于建筑工“讨工资”的报道最鲜明证实了这一点,农民工的跳楼行为是由小包工头策划的,小包工头策划这一事件,因为他本人也没有拿到工钱。在这时候,他的利益与工人利益一致,他企图利用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和社会同情心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在大多数时候,他是站在大包工人一方,对工人软硬兼施,严格管理。在多数时候,这些行业内部和不同行业的差异是工人集体行动的巨大壁垒。

  此外,代际分化也已经很明显。现在40岁以上的农民,大多现在已经回乡从事农业生产,只是季节性出门做建筑工,而80后则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

  不少人对对农民工因失业而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问题忧心忡忡,但如果不能认识到农民工内部分化和组织结构,将农民工脸谱化,无益于面对真问题,更有强加“不稳定”帽子给农民工之嫌。

  在农民眼中,没有知识分子眼中的国家与社会的区分,他们信奉的是自古以来种田纳税的传统,甚至没有想过国家应当为他们提供完备的社会福利。他们对自己的行动或社会的判断是依据于生活的经验和体会,他们可能会骂社会腐败,也会不满于城里人和农村人的差别,但却很少讲得出来国家对农民工失业的责任。这种意识形态的基础使他们争取利益缺乏了理论上的动力。

  经济利益多数时候会成为联结他们最为坚固的纽带,也是农民或农民工相互动员的工具。在农民集体行动中,这一点很明显。如我曾和一位上世纪90年代湖南农民减负行动的领头人之一深入交谈,他当时为筹集上访经费,就向当地农民承诺:“如果你签名支持我向省里反映农民负担情况,我保证明年你少交多少元税费。如果愿意,我也很希望得到你的经费支持……”

  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珠三角地区许多工厂发生了罢工或群体上访事件,这些事件也多半没有领头人,他们互相传播,听说某处因为上访而获得了经济利益,他们算计着去上访和不去上访的代价,得出风险可以承担的结论之后,他们往往会集体行动。当然,经济利益最为坚固也最为脆弱,因为只要经济利益得到满足,或部分满足之后,集体行动马上会停止,他们很快会回到工作岗位。而对于资方来说,只要摸清了农民工内部的利益关系,利用经济手段采取分化瓦解和打压也很容易。

  许多中国学者将中国的社会矛盾归为利益冲突,也即人民内部矛盾。什么叫人民内部矛盾?一种通俗的说法也就是用人民币可以化解的矛盾。对工人运动分析也是如此。但同样有一些社会学者重新开始将阶级分析法引进到对这些事件的分析。2009年初,中山大学一场这样的讨论会在举行,全国各地的学生在一起通过工业区、社区的走访,对各种社会冲突实例进行阶级结构分析。

  支持者阶级分析法的学者认为,这些冲突背后都有阶级属性和固化的社会利益分配结构在其中。而反对者则认为,工人内部利益结构复杂,阶级分析法没有说服力。而且,阶级分析将会推导出结论,即阶级斗争,通过斗争和革命推动社会变革。如果跳出这个问题本身,这场争论本身也是经济危机下一种社会思潮转变的先兆,已经被束之高阁的阶级分析法可能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思潮。

  珠三角地区的劳工组织经十年发展,对工人普及法律知识功德甚巨,但多数劳工组织并没有自觉的政治意识和立场,多数仍然处于自身经济和法律生存困境的边缘,根本无力去组织工人运动或集体行动。他们的多数行动仍是在法律框架之内,以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而对农民工来说,如果现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能够实现,他们已经很满足。

  不可否认,农民工失业问题已经相当严峻,但许多人只是臆想性的担忧,并没有从农民工的角度去观察和理解世界,而学术界对农民工群体研究的薄弱也更急迫地显现出来。

  正因为农民工群体的上述结构特征,以利益冲突为核心、以经济利益为动员纽带的群体性事件可能并不会成为农民工集体行动的主体。相反,以80后农民工为主体的群体、搀杂社会各阶层群体的不满和愤怒感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群体性事件。

  这种并非有一个普遍的群体利益受损,也找不到任何经济利益纽带,但却发生了骚乱性事件,这被于建嵘教授归纳为“社会泄愤事件”,这些事件在参加者、发生机制及行动逻辑等方面都不同于维权事件和有组织犯罪。

  近年这类事件逐渐增多,如2007年四川大竹县“1·17事件”,去年石岩交警中队去年被围堵、打砸等等。分析群众心理的经典著作《狂热分子》的作者埃里克·霍夫,他对群体心理的分析至今仍有启发意义:“当我们个人的利益与前途看来不值得我们为之活下去时,我们就会迫切需要为别的事物而活。”“困苦并不自动产生不满,不满的程度也不必然与困苦的程度成正比。……人的不满程度,看来是跟他与他热切渴望得到之物的距离成反比。”

  埃里克·霍夫是一位****人物,终身从事码头搬运工作,直至退休。他被称为码头工人的哲学家。他的分析之所以深刻,因为他同处他所研究的群体之中,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观察。中国的这类事件,不仅仅面临着研究的缺乏,也同样面临着政府管治,许多这类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某些官员的作为引起了公愤。这也是长年来官员作风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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