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者不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打伤社保人员

发布时间:2016-04-15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 点击:108次

  (深圳)市社保局昨(1日)回应工作人员被打事件
  打人影像公开 “准妈妈”轻微伤

  昨天(1日),(深圳)市社保局正式回应了工作人员被打事件,并公开了打人影像。该局的书面回应称:被打的“准妈妈”小邵是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下简称“劳鉴办”)优秀工作人员,前天事发时,小邵并没有与吕志高发生任何接触,而是正在为其他人员办理业务、在背对吕志高状况下被其从背后突然袭击,造成轻微伤。
  市社保局表示,吕志高先后于2005年7月26日、2005年12月24日、2006年7月22日、2007年3月16日四次受伤,受伤均为同一部位——腰椎。社保工伤部门已作出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受伤致残员工应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是依据专家诊断结果按照国家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评定的,并不是由劳鉴办评定。
  吕志高从2006年12月至今共书面申请了14次劳动能力鉴定,劳鉴办均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鉴定专家对其进行了10次鉴定,2008年4月,依据伤残评定标准对第四次受伤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其余4次申请3次为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完成,1次为最新申请待受理。
  市社保局称,自2007年3月起,吕志高屡次因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未达自己设定目的,而大闹社保龙华管理站和劳鉴办办公场所。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不按照正常途径和法定程序申诉,而是通过对工作人员采取恐吓、威胁继而殴打,不断缠访、暴力上访,曾多次扬言评不到四级决不罢休。去年以来,共进行了5次大的闹访。
  市社保局回应称,社保局信访部门高度重视吕志高上访案件,多次听取了吕志高本人的申诉,并指定一名副局长为专案负责人,先后在2008年至2009年3次接访吕志高,建议其按照正常程序申请鉴定,如不服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亦可到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甚至提出吕志高可以自由选定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上建议都被吕志高一一否定。(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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