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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灾区劳务输出及就业资料几则(2008.8-9)

发布时间:2016-04-10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 点击:117次

  受地震灾害影响一度增速明显减缓的四川省劳务总收入在灾后重建中启动“加速跑”。记者昨(27)日从省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前三季度劳务总收入达928.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6.6亿元,增长20.3%;农民人均劳务收入达1406.52元,同比增加237.28元,增长20.29%。

  上半年,受劳动力损失以及部分农民工返乡等因素影响,我省劳务收入同比增长6.02%,仅为去年同期增幅的一半。进入三季度,针对受地震影响农民工数量相对减少的情况,我省着力提高农民工的质量,用“质量”补足“数量”的损失:通过数控工培训的农民工月薪能达5000多元,而一般农民工月薪只有1000元左右。各相关培训部门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紧紧抓住暑假黄金培训档期,对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开展技能培训。同时,阳光工程培训、劳务品牌培训、扶贫培训等项目全速运行。前三季度全省共完成技能培训163.09万人,获证人数达117.35万人,经过培训的农民工个体素质提高,收入增加,成为劳务收入“加速跑”的有效支撑。

  灾后重建中,各对口援建省(市)为劳务输出提供了广阔空间。截至8月底,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2044.77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3.36万人,增长率为3.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23%。省农劳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协调对口支援省(市)提供就业岗位,搭建援建持续输出平台,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确保重灾区新增劳动力和在岗失业人员充分就业。


北川县1500余名受灾劳动力赴山东就业


网址:http://www.cnss.cn/xwzx/zhxw/sbsz/200809/t20080927_199583.html

来源: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转自:中国社会保障网  2008年9月27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地震灾区恢复工业生产和扩大就业座谈会精神,北川县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配合山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对口就业援助,通过主动搞好协调配合,积极协调解决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认真落实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和就业援助特殊政策,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配合地协调推进岗位对接,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努力为招工单位和外出劳动者提供便利,确保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截至9月22日,已有1500余名受灾劳动力赴山东就业。


福建省出台对灾区就业援助案 1.5万人来就业


网址:http://www.cnss.cn/xwzx/zhxw/sbsz/200809/t20080916_198801.html

来源:厦门日报  2008年9月16日



   12日,福建省出台《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三年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三年将帮助彭州1.5万名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

  根据《方案》,我省决定在地震发生后至2011年7月底,3年时间里分两阶段,帮助彭州市1.5万名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其中,2008年9月底前完成援助5000人入闽就业任务(具体任务已分解到各设区市);2008年10月至2011年7月底,力争再援助1万名。

  我省就业援助政策援助对象为:2009年8月之前,以我省对口支援的彭州市及其所在成都市灾区为重点,兼顾其他灾区的入闽就业人员(指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的成都市、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南充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陇南市、汉中市的受灾严重县〔区〕);2009年8月后就业援助对象为我省对口支援的彭州市入闽就业人员。

  据悉,目前我省已建立对口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将通过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信息和招聘服务、建立来闽就业灾区劳动力数据库、组织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跟踪就业服务和管理等办法,加强就业服务。

  今后,我省每两周向灾区提供一次用工信息,并尽可能提供招聘企业的基本情况。其中,我省上规模、用工规范、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前提下能够提供月工资1000元以上,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用工情况,将成为各级公共服务机构信息采集的重点。


成都11万余灾区群众 获得就业社保支持


网址:http://www.cnss.cn/xwzx/zhxw/sbsz/200809/t20080908_198385.html

来源:成都日报  转自:中国社会保障网  2008年9月8日



  1.33万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劳务输出3333人;87人获得422.3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因灾死亡621名参保人员获得社会保险待遇1230.5万元……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地震发生至今,我市劳动保障系统从就业、社保等方面对灾区群众给予了政策支持及倾斜,目前,已有11万余人次享受到了各项帮助及补贴。

  1.33万灾区群众再就业

  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1日,在就业援助方面,全市已筹集就业岗位14.02万个,其中公益性岗位4085个;为有就业愿望的受灾劳动者开展就业援助登记2.35万人;帮扶灾区群众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1.71万人,实现就业1.33万人,其中组织劳务输出3333人;开展定向培训1.03万人、带薪培训或免费食宿培训4240人。遇难学生家长有138人实现了再就业;发放《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5442人;发放岗位补贴2483人517.77万元,社保补贴1.64万人2106.37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76万人1837.68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7544人88.04万元,职业介绍补贴610户477.61万元,办理小额担保贷款87人422.3万元。

  失业救助方面,目前,已办理失业预登记企业1户,登记人数657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金额达2.99万元。据介绍,目前我市正在抓紧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清理和软件开发工作,力争9月份将参加了医疗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发放到位。

  16家单位获准缓缴社保费

  社会保险方面,截至8月29日,全市申请缓缴社保费并已通过初审的用人单位有16家,其中市本级参保单位1家,都江堰市参保单位7家,彭州市参保单位8家。个体参保人员中,有1名已申请缓缴社保费;有1户企业已申请降低失业费率,还没有单位申请核销养老保险欠费。同时,我市已拨付因灾死亡621名参保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等社会保险待遇1230.5万元。

  “截至8月29日,全市参保职工因地震灾害工伤认定的已有604人。”据介绍,因地震灾害伤残等级鉴定的已有53人,共拨付参保职工因地震灾害工伤待遇197人1686.22万元,分别为死亡待遇182人1673.13万元,伤残待遇8人11.11万元,医疗费2人1.43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14人0.55万元,全市待遇拨付数据中含综合保险拨付死亡待遇19人327.07万元。现大部分地震伤员仍在住院治疗中,有3人在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康复治疗中。

  该负责人还透露,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在《失业证》和《再就业援助优惠证》的发放上,只要城乡受灾群众有就业愿望,符合规定条件,一定要坚持按程序应发尽发。同时,要细化灾后就业、社保经办操作,让更多灾区群众尽快享受到各种应享受的政策待遇。


河北:来自地震灾区劳动者可享就业补贴


网址:http://www.cnss.cn/xwzx/zhxw/sbsz/200809/t20080905_198196.html

来源:新华网  转自:中国社会保障网  2008年9月5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从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地震灾区转移的进城务工劳动者,可享受河北省的职业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来自地震灾区劳动者在河北省参加职业培训后实现 就业的,可由培训机构负责申请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河北省用人单位招用灾区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为劳动者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两项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申请补贴需提交申请报告,填写审核认定表,并附地震灾区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拨付培训机构。


地震灾区劳动者在山西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


网址:http://www.cnss.cn/xwzx/zhxw/sbsz/200809/t20080909_198459.html

来源:山西晚报  转自:中国社会保障网  2008年9月9日



  今日,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灾区劳动者来晋就业,可以享受每人35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以及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12”汶川地震造成的四川等地失业人员,以及从灾区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来山西就业的,如果需要进行职业培训,将可享受我省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缴后退。参加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定点培训机构等组织的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持有关材料向职业培训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同时,我省招用灾区劳动者的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按为灾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企业可凭吸纳灾区劳动者名单、灾区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材料,按季度向我省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吉林:招收灾区劳动者可享一年社保补贴


网址:http://www.cnss.cn/xwzx/zhxw/sbsz/200808/t20080818_197022.html

来源:城市晚报  转自:中国社会保障网  2008年8月18日


  近日,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从职业培训补贴、交通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差旅费补贴四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用工企业积极参与到对地震灾区的对口就业援助中来,尽快帮助地震灾区劳动者实现就业。

  职业培训补贴:地震灾区转移到我省就业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交通费补贴:对灾区转移到我省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费补贴。灾区劳动者可凭交通票据、本人身份证、企业吸纳就业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直接报销。

  社会保险补贴:对支援地区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灾区劳动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灾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差旅费补贴:用人单位参加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到灾区举办专场招聘活动,集中接收灾区劳动者来我省务工的途中伙食费以及车船费,由企业先行垫付。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接收灾区劳动者名单、劳动合同书、灾区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车船票据等,对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


上半年陕西省安置省内灾区8000余人就业


网址:http://www.cnss.cn/xwzx/zhxw/sbsz/200808/t20080815_196933.html

来源:陕西日报  转自:中国社会保障网  2008年8月15日



  记者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6月底,我省城镇新增就业17.9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57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1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4%、61%和7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4%。

  上半年,我省对受灾严重的宝鸡、汉中两市增拨省级就业专项资金近1300万元,并组织西安、延安、榆林等大中城市对重灾市、县进行对口就业支援,目前全省非灾地区已安置省内灾区人员就业8000余人;同时完成创业培训15348人,培训合格率96%,培训后企业开办率66%。今年新增小额贷款1.8亿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7.2亿元。


湖北地震灾区就业援助政策出台 可享带薪培训


网址:http://www.cnss.cn/xwzx/zhxw/sbsz/200808/t20080814_196802.html

来源:湖北日报  转自:中国社会保障网  2008年8月14日



  12日,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了我省关于汶川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政策。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的职业培训补贴、交通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外,我省还出台了其他就业援助政策。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立即与灾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实行试用期,预支不少于200元的工资作为生活费,并依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对需要进行岗前培训的灾区劳动者,实行带薪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对属于在省内跨市州异动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应协调办理好人员交接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属于到外省就业或者返回原籍的,用人单位所在市州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情况书面通报劳务输出地就业服务机构。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来鄂就业的灾区劳动者的就业扶持政策,按照特事特办、优先快办的原则,及时、足额拨付相关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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