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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花溪闽达金属制品公司侵犯职工权

发布时间:2016-04-10来源: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作者: 点击:96次
 

  本文提要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闽达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数百名员工的民营企业,这里时常发生殴打职工事件。

  与此同时,管理人员任意处罚职工,以高额罚款形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采访中,企业有关负责人认为:打骂职工是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罚款是“家有家规”

  该企业殴打职工事件连续发生,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但至今毫无结果。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将在适当时机依法查处。

  记得幼时读过课文,前辈在叙述1949年前他们在工厂做工备受工头欺辱,非打即骂。这一原始、粗暴行径随着社会进步和企业管理文明程度的提高,工人在企业遭受无端殴打恍如隔世。今日人类已进到文明时代,动物、植物已纳入人类保护的伦理和法律范畴,更何况你我之辈的人身健康和社会尊严?但如此行为确实在今日再次发生,实属新闻。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健康权以及法律赋予的尊严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收益及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但该文所涉及的企业,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侵犯职工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处。

  企业认为其管理人员野蛮殴打职工是其个人行为。对工人罚款是“家规”。殊不知,企业制定的任何规章不应和我国有关法律发生冲突,否则视为无效;殴打职工的行为只有在企业默许下方能发生,由此所发生的诸多法律后果无疑应由该企业承担。———编辑手记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闽达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数百名员工的民营企业。自去年10月至今,该公司职工多次向本报记者反映,他们在工作期间经常遭到公司生产管理人员打骂和随意罚款,轮休时间还被迫做“义务工”,无偿给工厂清理垃圾、打扫卫生等。任意的打骂和随心所欲的罚款,迫使一些工人在未领到足额工资和未退回有关押金的情况下强忍泪水离开公司。

  近日,记者就职工们反映的问题先后五次到该公司进行了采访调查……“

  打骂工人在这里是家常便饭”

  2005年1月25日,贵州贵阳花溪闽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人致电本报记者称:该公司拉铁工徐延福近日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和退还押金时,再次遭到公司有关人员毒打。接到热线后,记者当即驱车前往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孟关镇的这家公司。工人罗中军等人告诉记者:徐延福在向公司索要工资被打后已于前一天返回了云南老家。下午2时30分,记者拨通了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派出所电话询问徐延福被打一事。该派出所一名姓王的值班民警证实,1月23日,派出所确实接到了闽达公司工人徐延福被打的报案,该案正在调查中。

  在此之前,记者数次接到闽达公司工人被打的投诉。他们说:“打骂工人在这里是家常便饭。”徐延福被打只是其中之一。

  2004年10月28日,记者接到闽达公司职工被打的第一次投诉。当晚9时,闽达公司工人罗勇打进记者热线称,他被该公司生产管理人员谢春祥等5人于10月26日打伤卧床不起。事发后,公司将其送到贵州省人民医院检查并做了简单包扎。次日,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递给了他1000元“治疗费”后,再也没有过问。

  28岁的罗勇2003年6月到闽达公司从事废铁加工工作。记者于2004年10月28日22时在闽达公司附近工人租住的出租房内见到了他。

  罗勇呻吟着告诉记者:“2004年10月26日我上晚班,由于工作量太大,无法完成厂方规定的生产任务。于是找到生产管理人员谢春祥,建议多增加人手,但谢春祥没有同意,两人遂发生一些口角。上班时间快到,我转身回住处换工作服上班,没想到在回住处途中遭到谢春祥等5名工头暴打,鲜血直流,当场昏倒在地。事发后该公司另一名工头和工友将我扶到附近诊所包扎伤口。因为伤势严重,转至贵州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头上的伤口缝了4针,背部有几处瘀伤。当时医院建议我住院治疗,但厂方不表态,我只好于当晚被工友抬回住处,自行治疗。”

  他说:“当时他们5人挥舞着铁棒、钢管等朝我的头部、背部一阵猛打,几分钟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记者注意到,罗勇头部、胸部、背部、手、脚等清晰可见被打后的伤痕,头部还包扎着厚厚的绷带。整个采访过程,罗勇一直在痛苦地呻吟,一旁的妻子在不停地抽泣。

  听说有记者来采访,当晚不上班的工人不约而同来到罗勇住处,纷纷向记者哭诉在该公司遭受工头打骂的遭遇。

  为核实工人反映的情况,2004年10月28日晚23时,记者来到该公司办公室,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提到罗勇被打之事时,他说听说过此事,已交给花溪区孟关派出所处理,具体情况要到派出所去了解。

  2004年10月29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孟关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证实,该公司由于劳资纠纷等原因引发的管理人员打骂工人事件已不是第一次。

  事隔两个多月后,2005年1月12日,闽达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人再次打电话向记者投诉,该公司一些工人又被打了。

  当天上午11时,记者再次来到闽达公司,并找到工人们租住的出租房。这时,工人们早已挤满了屋子,七嘴八舌向记者反映他们在该公司工作时被工头打骂的遭遇。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工人们不但说话的声音很小,而且总是东张西望,一副害怕被别人看到的样子。工人们担心,如果公司发现他们向记者反映情况,自己将会遭到更严厉的处罚。“我们怕啊,毕竟还要在这儿干活,而且工资、押金还一直被公司老板扣着呢。”

  “记者同志,请帮帮我们!这家公司简直就是一个‘黑厂’,工头动不动就张口骂人,挥手打人。”职工张正刚于2004年2月进入闽达公司工作,在不到1年时间里就被工头打骂多次。有一次,他迟到不到1分钟,刚走进车间,一位工头就挥着拳头朝他的胸部打过来,接着又狠狠地扯他的耳朵,让他赶快干活。“我从小到大没有被别人这样打过,包括自己的父母。进到这个厂后,却遭到如此打骂。”张正刚说到伤心处,眼泪打湿了衣襟,“都是人呀,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们?”

  “我们干的都是高强度的苦力活,每天上班最少得干12个小时,有时候实在太累了,想停下稍微休息一会儿,工头看见后就会打骂。”

  陈武章到闽达公司当拉铁工,在近两年时间里,竟遭到工头不下10次的打骂。陈武章告诉记者:“有一次我连续工作几个小时,实在疲惫,打算稍事休息。这时,一位工头冲上前来就扇了我几个巴掌……机器都有休息的时候,何况我们还是人啊!”

  工人项伦建说:“2004年8月31日,我连续工作10个小时。由于连日来重感冒体力不支昏倒在地。工头认为我假装偷懒,不问青红皂白往我身上连踢带踹,然后将我拉起来继续干活。”

  工人罗中军告诉记者:“我在闽达公司工作不到两年,多次遭受工头无端打骂。动作慢一点被打,工头不高兴被打,给他们提建议被打……我真不想干了,如果能给我结算工资,退回押金,我现在就走,我真的好想家。”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个工人,其中就有7个工人说曾遭到工头的打骂。“工人们都被打怕了,有些工人连工资、押金都不要就跑回了老家。真是可怜啊!”“难道我的手指就值1000元?”

  金顺勇到闽达公司当了一名铁工,希望凭借自己的力气挣钱回家。金顺勇说:“我到闽达公司每月收入不到500元,却常被莫名其妙地罚款,使工资所剩无几。2004年6月,我接到家中电话说孩子病重住进了医院,向管理人员请假回到家后,由于孩子病情不见好转没有按期回到公司,等回到公司时超了4天假,工头不问原由,一下就罚款400元。2004年12月,我母亲生病住院,由于下雪,公路不通导致超假,工头对我处以50元罚款,让我买烟来发给大家抽。”

  据工人们介绍,2004年上半年,家住云南镇雄县的段习林父亲去世,段习林向工头请假,但工头不批。失去了父亲的段习林不顾公司规定回家处理父亲后事,回到公司后被罚款500元。

  采访中,工人们反映,一些工人已经连续两个多月没有领到工资了。有许多工人不想干,只是公司不给他们结算工资,不退给他们押金,甚至要求老板结账也要被罚款。

  吕邦元告诉记者:“我有一次被工头罚款50元,原因是不愿参加公司组织的‘义务工’。这家公司经常组织没有上班的工人做义务工(工人们说,义务工就是无偿给工厂劳动,不给工人任何报酬和补助),不愿参加就要被罚款或被打骂。”

  2005年1月21日下午17时,工人李明德一见到记者便失声痛哭:“我右手的中指在作业时被切断,已经3天没在医院治疗了,现在疼痛极了。”记者注意到,他右手的中指明显短了许多。

  李明德是闽达公司的电工。1月14日在检修风机时右手中指被风机割断。受伤后,公司有关人员将他送到贵阳市骨科医院治疗4天。1月18日,公司管理人员叫李回公司拿1000元钱,然后回家治疗。“我右手的中指都没了,即使治好也已残废。难道我的一只手指就值1000元吗?我的妻子早年离我而去,有一个孩子在部队当兵。现在手指致残,连治疗费都没有,我该怎么办?”说到这里,这位年近50的湖北汉子低着头呜呜地哭了起来。

  “收取押金是为了留住工人”

  1月22日上午,记者就工人反映的问题采访了贵阳花溪闽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分管生产的厂长李建文。

  记者问及该厂5名一线生产管理人员打工人罗勇之事时。李建文说,这件事情他知道,而且已经处理好,对罗勇给予了经济赔偿,打罗勇的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其中有两名相关人员已被开除回家。

  李建文说:“我们公司管理人员打骂工人的现象确实存在。我们一线生产管理人员也是一般工人,素质普遍不高,所以在管理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许多工人被打骂应该不太可能,至少我不清楚。”

  对于李的说法,工人们却嗤之以鼻。工人们告诉记者,工人们根本不敢向公司高层管理者反映职工被打骂等问题,因为如果一线的工头一旦发现工人向公司领导“告状”,那工人们就“没有好下场”,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接下来的日子更难过,所在班组的工头会想办法报复他们。

  问及工人被罚款的事情,李建文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工厂也有工厂的管理制度。如果工人违章操作、无故迟到,根据厂里的规定要有一定的措施。管理人员罚了工人的款不上交而拿去买烟抽,想罚多少罚多少的情况我确实不清楚。对此,我们将进一步调查,如果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

  记者又问:“按厂里的规章制度,工人迟到罚款多少?旷工又罚多少?”李建文说:“根据厂里的规定,工人迟到一次罚款10元。工人的工资按计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所以工人不存在因旷工而被罚款的问题。”但工人们却说,公司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管理者经常随意罚款,既没有统一的标准,也从不开具任何票据。至于说罚款是否上交公司,工人们对此不得而知。

  当记者问及公司收取工人押金的问题时,李建文作了如下解释:为了稳定工人,稳定生产,促进企业发展,公司从工人前几个月的工资中扣出一部分钱作为“职保金”(职保金即是工人们所说的押金),一般在600元至800元之间不等。但是李建文强调:“收取押金的目的只是为了留住工人。”至于公司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李建文说公司按月结算工人工资,没有拖欠现象。

  但采访中工人反映,他们的工资已经连续两个多月没有发放。

  来自湖北的工人李明德告诉记者,他还有近6000元的工资至今没有领到。工人们说,如果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就会遭到工头打骂或罚款,因此根本不敢提起,任何时候都得“忍气吞声”。“春节临近,家里亲人都在等着我们拿钱回去过年,但工资没有发,家里人着急,我们更着急。”吕邦元说。

  1月26日上午,记者就闽达公司工人反映的有关问题采访了贵州省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罗本达。

  罗总队长告诉记者,根据工人们反映的情况,闽达公司一线生产管理人员打骂工人的做法,违犯了我国有关法律,当地派出所对此已曾多次介入。工人们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依法追究打骂者的责任。至于闽达公司一线管理人员随意罚款,以罚代管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人们可以将有关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对此不仅不会袖手旁观,而且还会根据工人反映的情况,引起足够重视,依法介入。

  据央视国际2004年6月16日报道:2004年4月,在新疆昌吉州奇台县一家私营砖厂打工的一些农民工遭到砖厂黑心老板非法关押,从而引发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外来务工者被殴打致死案件。

  2004年4月9日下午3点30分,新疆公安厅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外来务工者杨贤平的报案:说有30多名农民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的一个砖厂打工时被非法关押,遭到殴打并限制人身自由。杨贤平说他自己是从砖厂厕所下的粪池里侥幸逃脱的。名叫崔小兵的同伴被殴打后已经失踪,现生死不明。

  警方立即决定,当天夜晚展开营救行动。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黄永忠:我们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解救出来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农民工,通过现场辨认,分辨出这个集团的其他成员。当天晚上是14个工头,另外有27名农民工。

  这27名被解救出来的农民工,多数都是从甘肃省来的。由于在这一个多月时间里的被关押、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和高强度劳动,他们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情。

  这些外来务工者还向记者说道:在这个砖厂里干活的规矩很多,像不能出门;不准说话;不许头对头地睡觉;吃饭时间限制在20分钟内;吃饭时必须蹲着等等。只要你稍有不服就是一顿毒打。死者崔小兵就是因为一点小事,而遭到了几个小时的毒打。

  农民工:(打完)就把他(崔小兵)拉到库房里,在库房里打没打就不知道了,让他把血洗干净再来干活。干活还不行,拉进去人趴在墙上,屁股撅起来,一顿棒子,打得他趴在了地上,太残忍了!

  法医在崔小兵的死亡鉴定书上是这样写的:崔小兵浑身被钝器打击数十余处,造成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挫伤,并发股静脉血栓,致肺动脉栓塞,引起急性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

  2004年4月13日,非法关押、殴打农民工的15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奇台县人民检察院现已将犯罪嫌疑人正式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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