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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澳立威公司女工申请成立工会 屡被开除 全总介入调查

发布时间:2016-04-08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记者 高红日 黄鸣 点击:104次

  因遭公司违法辞退,烟台外资企业澳利威公司的刘美珍等57名女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重回公司上班的刘美珍此后便开始有意识地发起成立工会,有组织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全国总工会的支持下,工会终于成立,刘美珍却被公司第三次开除。

  此后,在资方的重压下,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先后辞职;递补的工会副主席姜仟秋也被公司开除。

  虽然刘美珍、姜仟秋遭开除被当地法院和劳动部门认定为违法,被认定为“打击报复”,但她们除了拿到一些代表胜诉的文字材料,并没能真正享受到胜利的果实。至今,她们仍然待业在家。

  刘美珍等人的遭遇也折射出当下这些女工以及代表其利益的基层工会组织的尴尬境地和维权之痛。

  “时间到!公司开除你们!”2007年6月7日,在强势的资方面前,因为没有在5分钟内接受调岗的条件,为员工争取改善工作条件的工会副主席姜仟秋就这样被开除了。

  姜仟秋是烟台一家外资企业澳利威(烟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利威)的普通女工,在姜仟秋被开除前不久,这家公司的工会主席王昭日迫于压力也辞去了工作。

  这两位普通女工的遭遇并非个例。最先在该公司发起成立工会的职工代表刘美珍,先后四次被资方辞退,就在工会成立前夕,她彻底失去了工作。

  直到2008年1月24日,记者见到刘美珍和姜仟秋时,两人仍待业在家。

  试用期过后57名女工被辞退


  刘美珍是澳利威工会的发起者。2006年初,刘美珍和姜清光等人一起进入澳利威工作,试用期两个月,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530元/月)。澳利威系丹麦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扬声器及话筒的生产,厂址位于福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区。

  “刚工作一个月后,我们的工资就降到了480元,又过了十几天,工资又降了30元钱。”刘美珍回忆。工资的一降再降让她们对公司的信任发生了动摇。试用期过后,她们便找到公司领导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保险,但遭到公司拒绝。

  2006年“五一”劳动节前夕,公司突然要求包括刘美珍在内的57名女工到财务部结算完当月工资后全部走人。

  这57名女工认为她们已经通过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又没有做过什么违反公司规定的事情,便一致要求公司为辞退她们给出一个正当的理由。

  “当时一个姓苏的经理是这么答复的:我不喜欢你们就不用,没什么理由!”女工姜清光回忆。

  4月29日,刘美珍等57名女工一起找到福山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澳利威违法辞退工人。经过劳动部门的调解,坚持不离开公司的刘美珍等6名职工也在劳动部门的帮助下,与澳利威签订了劳动合同,回公司继续上班。

  反对公司加班 刘美珍被开除


  这次辞退风波让刘美珍等人意识到成立工会并有组织维权的必要性。2006年7月中旬,职工们向公司申请成立工会。“当时公司领导说以后会考虑的。”刘美珍说,“之后,我们又多次向公司提出成立工会的事,但公司一直以时机不成熟为由往后推。”

  按照《工会法》的要求,企业正式投产后,必须建立工会。在澳利威所在的福山区,50多家已正常运营的外资企业均已顺利成立了工会。

  在成立工会的问题上,澳利威资方与职工意见的不一致使双方关系日趋紧张,而随之而来的国庆节加班问题更成为双方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2006年9月29日,公司贴出一张告示,黄金周7天假只有3天是正常放假,其余4天要用10月份4个星期天的加班来顶替。以刘美珍为首的这6名女工又一次站了出来,与公司据理力争,坚决反对公司的安排。

  黄金周在争议声中还是正常放假了。

  然而,10月8日早晨,工人们上班时却发现,公司在没有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贴出了开除工人代表刘美珍的公告。上午10点左右,福山区总工会和福山区劳动局有关领导闻讯立即赶到公司,责令公司改正,刘美珍才获准进厂上班。

  为成立工会 50多名职工罢工


  这件事情更坚定了职工们成立工会的决心。10月8日,108名职工联合签名向公司及福山区总工会递交了成立工会的书面申请,刘美珍以工人代表的名义,第一个签名。

  工人们的要求再次遭到公司的拒绝,50多名职工随即罢工。

  10月12日,福山区总工会、福山区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再次赶到澳利威进行协调。在协调中,公司答应成立工会,并表态对工人们提出的一些意见一并改进。但在区总工会和劳动局的人离开后,公司又以“条件不成熟”为由拖延成立工会。

  10月13日,作为罢工的领导者,刘美珍遭到公司又一次开除。当日一早,公司贴出公告:刘美珍、姜清光等6名女工被解雇。她们都是在成立工会要求书上签名最靠前的。

  工会成立时 她们被拦在大门外


  2006年10月20日,在全国总工会的直接干预下,工会终于得以成立。但刘美珍等6名女工却不允许参加选举。

  “罢工的目的就是成立工会,现在工会成立在望,不让我们参加选举也可以接受。”刘美珍说。

  然而就在工会成立当天,公司又在食堂对面的橱窗贴出公告,将包括刘美珍在内的6名女工又开除了一次。

  当晚,在工会成立大会上,116名会员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工王昭日当选工会主席。此时,四次被开除的刘美珍和她的5名同伴一起被拦在公司大门外。

  上任八个月后 工会主席退出


  自认为“平时比较仗义”的女工王昭日,在2006年10月20日晚的工会成立大会上,被116名工人推上工会主席这个位置。

  澳利威工会开始运作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为刘美珍等6名被开除的女工维权。

  但王昭日随即发现,这个主席很不好当。刚当上主席,她就从“线处理”岗位被调到了比较危险、很容易伤到手的“准备岗”;为6位被开除女工的维权努力也屡屡碰壁,工会的经费也迟迟不能到位……

  抽象的文字可能很难让我们还原这位女工当时所承受的压力。2008年1月25日,当记者电话联系上王昭日时,已经失去工作的她正在为第二天的婚礼做准备,幸福的心情溢于言表。但当回忆起担任澳利威工会主席这段并不愉快的经历时,王昭日语调顿变,“自从承担这个职位,从没有感觉快乐过,哭了很多次。”

  2007年6月4日,当了8个月工会主席的王昭日最终选择了退出。而此前,女工于丽艳因为压力太大,已经辞去了工会副主席职务。

  主持工作第四天 副主席又被开除


  工会委员姜仟秋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经福山区总工会批准,先是于2007年4月6日递补为澳利威工会副主席,并于6月4日开始主持工会工作。

  但在出面主持工会工作的第4天,姜仟秋就失去了在公司的工作。事件同样缘于工会组织的又一次维权。

  2007年5月,公司建立了“拆洗班”。在这个岗位上,女工们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用手接触含苯的有毒原料。前任主席王昭日曾经为此与厂方交涉,但工人的工作环境始终未能改善。

  6月6日下午,公司安排线处理E线上的职工去“拆洗班”工作,其中包括工会委员林菲菲和6名新加入工会的女工。工作5小时后,女工们出现头晕、呕吐、掉泪等症状。姜仟秋当时在二楼工作,接到女工电话后就赶到现场目睹了一切。

  6月7日上午,姜仟秋带领出现不适症状的工人到经理办公室交涉,要求公司给她们发放劳保用品:橡胶手套、防毒口罩,并且安装换气扇,否则调换工作。

  姜仟秋记得,当时公司一位外籍经理指着办公室挂着的钟对她说:你也下去干拆洗,我给你5分钟时间考虑,否则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他又用手指着其他职工说:你们身体不适,是在家吃了什么东西了吧,与公司无关!

  5分钟很快过去了,但姜仟秋和女工们不愿屈服。据姜仟秋回忆,当时,人力资源部一位经理说:“时间到,跟我来,公司开除你们!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姜仟秋就这样失去了工作。

  法院认定胜诉 却难享胜利果实


  在此后的数月内,姜仟秋和工会顾问张军多方奔走,终于使得当地劳动部门将澳利威公司辞退姜仟秋的行为认定为姜履行工会主席职责而遭受的打击报复。但围绕返回公司上班以及赔偿等问题,姜仟秋始终未能与公司达成一致。

  刘美珍、姜仟秋等职工以及她们发起成立的基层工会,在过去一年多的维权经历中,虽然大多以她们的胜利而告终,但除了拿到一些代表胜利的材料外,她们却很难享受到胜利的果实。用姜仟秋的话说,每一次几乎都是“惨胜”!

  在刘美珍等6名女工的维权问题上,经过劳动仲裁和两次法庭诉讼之后,公司辞退她们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但新的问题来了,法院的终审判决于2007年10月22日作出,此时刘美珍她们被公司开除已经一年多了,她们的劳动合同已经先后于2007年1月、2月到期。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期间,6名工人的劳动合同是否应暂时中止?当事人和公司围绕这一问题的交涉还在进行中。

  刘美珍说,这两年的经历让她有些心力交瘁:四次被开除,最终失去了工作,现在不太可能回厂复职,公司的补偿也不知道何时能拿到。更让刘美珍等6名女工感觉尴尬的是,她们虽然被辞退了,但公司却一直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刘美珍、孙庆英和初爽3人的劳动关系和档案关系至今还在公司内,这也导致她们一直不能再正常就业。

  而针对工会副主席姜仟秋的维权问题,虽然工会组织和劳动部门认定澳利威对她进行了打击报复,但她仍然没办法回公司继续上班,徒留一个工会副主席的虚名,却没有能力为工会做任何事,姜仟秋目前只能待业在家。

  工会成立之争惊动全国总工会 一位副主席曾率员亲赴烟台协调


  在澳利威工会艰难成立及维权的整个过程中,一直活跃着一个特殊的人物:张军。说他特殊,主要是指身份特殊:他不是澳利威的工人,却是澳利威工会的顾问;而他的另一个身份,是被澳利威开除了四次的刘美珍的丈夫。

  这个特殊的身份,让张军从一开始就关注着澳利威工会事件,并执著地为澳利威工会东奔西走:为妻子维权、为职工维权、为工会维权。

  张军曾经是一名电工,经过3年法律专科的学习,也曾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于2002年将自己所在的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几年之后,张军再一次走上维权道路。这一次,他是为澳利威工会维权。张军的出现让澳利威的女工们在维权问题上得到不少帮助。

  在工人们为成立工会进行罢工时,张军决定寻求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的帮助。2006年10月16日上午,他拨通了全总的电话,组织建设部的一位陈处长了解情况后表示会关注此事。17日,张军第二次给全总打电话,表述了事态的严重性,得到的答复是:全总对此次为成立工会而进行的罢工很重视。18日,全总的一位副主席率领两位处长飞往烟台,专门协调澳利威工会成立的事情。

  10月20日,在全总的支持下,澳利威工会正式成立。随后,张军就被工会聘为顾问,全权代表工会对外联系处理工会事务。

  工会成立后,张军又回过头来开始为刘美珍等6名被开除的工人维权。在他和工会的努力下,经过劳动仲裁和两次法庭诉讼之后,公司辞退刘美珍等人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2007年6月7日,工会副主席姜仟秋被公司开除。张军又开始为她奔波维权。

  4个月的执著与努力终于换来了一份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姜仟秋)向厂方反映拆洗班劳动保护条件较差的问题,代表工会要求厂方改善生产保护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此行为属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而你公司却因此同日将其由线处理班调整到拆洗班工作,构成了对姜仟秋同志的打击报复。”

  在张军的指导下,工会成员接受了劳动法律培训,而他注重“证据”的维权经验也深深影响着工会的成员。能证明6名女工和姜仟秋等人权益被侵害的各种文件、公告、笔录被妥善保存;每次与公司和政府部门的交涉,他都不厌其烦地做了详尽记录。即使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军也不忘拿出录音设备,对自己说的话留存记录。

  张军还在网上为澳利威工会开了一个博客。他将澳利威女工及澳利威工会艰难的维权历程详细地整理出来,并借助博客公之于众。( 作者:记者 高红日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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