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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百多名编藤工状告加工厂索赔近千万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6-04-08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聂奇文 点击:93次
  156名编藤工把合作多年的加工厂告上法庭,索要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社保金等总计近千万元。而加工厂则称,编藤工是承包人自行招聘的,与厂方谈不上劳动关系。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加工厂与编藤工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编藤工的诉讼请求。

  编藤工:没签劳动合同权益受损


  据了解,东莞市维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维信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家具的大型公司,因生产场地不足,拟把编藤业务迁出企业,导致300多名编藤工人集体罢工。

  今年7月和8月初,100多名编藤工先后向当地社区劳动服务站和镇政府信访部门投诉,称维信公司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购买社保,并扣除每月10元的工伤基金,要求公司退回工伤基金,补办社保,并予以补偿。

  对此,维信公司提出了四个解决方案,一是继续维系以前的承包关系;二是公司愿意与编藤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三是编藤工与另一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继续承揽维信厂的订单;四是工人可以选择离开,公司给一定的路费补助。

  在长安镇有关部门的主持协调下,8月中旬,132名编藤工复工并与维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14名编藤工领取报酬和路费后回家。而王先生等156名编藤工,则选择了诉讼之路。

  公司:编藤工序外包是惯例


  维信公司称,2008年以前公司就把编藤业务外包出去,公司按所有编藤工报酬总额的5%向承包人支付费用。公司没有针对编藤工的约束制度,不提供食宿,也不要求其穿公司的统一工服,也没有正式员工的厂牌。在编藤业务实施外包前,办理暂住证必须有单位名称;而自从编藤业务实施外包后,公司从未为王某等人办过暂住证。

  至于工伤基金的问题,是因为承包人在编藤业务中实施工伤基金制度。公司只是受委托从编藤工每个月报酬中代扣固定金额费用,以应付务工受伤时对编藤工的救助,该代扣款项已由承包人领取。

  维信公司表示,编藤行业淡旺季较为明显,因此大多工厂都不愿长时间雇请固定数量的员工。而熟练的编藤工为了能多接活,也往往不愿与工厂建立长期固定的劳动关系,因此编藤工序往往会外包给供应商,这已是编藤行业多年形成的一种惯例。

  法院: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事实,编藤工并不受维信公司的劳动管理,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虽然编藤工的报酬是由公司的银行工资发放系统发出,也由公司代为申报和扣缴个人所得税,但这是公司依据回收的派工单,参照派工之前与承包人确定的单价、工价,由公司的电脑系统自动生成得出数据,并非公司直接与编藤工协商确定的报酬支付标准。如果编藤工对报酬有异议,也不是直接向公司提出,而是通过承包人向公司提出。由此可见,公司发放报酬的行为仅是代理行为,并非工资管理。

  据此,2011年12月下旬,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先生等156名编藤工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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