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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节选)

发布时间:2016-07-07来源:工业区观察 作者: 国家统计局 点击:178次
年四月,某招聘网站公布的2016春季求职平均薪酬城市分布排名中,深圳平均薪酬8141元,位居全国第三(前两名是上海和北京);广州市7178元,位于全国第五位。普通打工者表示憋出内伤,自己两三千元的工资不仅拖了祖国的后腿,甚至把祖国的裤衩都给拉下来啦!后来再看,原来是被各种CTO,CFO,CEO们平均了!!!普通外来打工者的工资待遇到底如何,似乎一直没有很好地统计。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则相对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农民工各方面的情况:农民工总量已达2.77亿,其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人均月收入3072元,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较值得一提的是,农民工收入增速比上年回落2.6%,而另一方面,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和拖欠工资的数量都在提高;与此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却在下降。也就是说,不仅工人的收入减少了,他们的权益状况也在恶化。
由于这篇报告比较长,我们只摘取大家比较关注的收入、消费和居住,以及农民工权益状况部分。如果想看报告全文,可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链接。

 

 

五、农民工收入

 

 

  (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二)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
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一)外出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加快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 ,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15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

   2015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 
  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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