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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职业卫生的历史

发布时间:2016-04-29来源:职业卫生在线 作者: 点击:261次

一 、尘肺的防治


  尘肺是广东主要的职业病。建国前没有开展防治工作。50年代初,省卫生厅对粤北石人嶂钨矿833名工人进行体检,检出各期矽肺患者220例,占26.23%,患者多为建国前参加采矿的老工人。

  195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防止厂矿企业矽尘危害的通知》后,1957年省卫生厅组织厂矿矽肺防治工作组,到瑶岭钨矿、石人嶂钨矿开展矽肺防治工作。1958年,全省各厂矿普遍开展了生产场所粉尘测定工作,建立了测尘制度。1963年推广了水(湿式作业)、风(通风防尘)、密(密闭产尘点)、管(加强通风防尘管理)、查(生产环境定期监测和接尘工人作业前后定期体检)、教(健康教育)、护(加强个人卫生防护)、革(改革工艺过程)八字防尘综合措施。同年,成立了省、地(市)、厂矿三级矽肺诊断小组,各厂矿先后对接触粉尘的个人开展矽肺普查,及时发现病人,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和治疗。1974~1976年,全省对冶金、煤炭、地质、建材、机械、铁道、石油化工、轻工、陶瓷等系统1591个厂矿开展矽肺普查,181319名接触粉尘的工人中,受检128161人,检出矽肺患者4615人。

  对于矽肺病人,各厂矿基本做到3个月内调离粉尘作业区,并给予中西医结合治疗。大的厂矿先后办起疗养院和疗养农场,解决了治疗机构不足的矛盾。“文化大革命”后,加强了尘肺的防治管理,使尘肺的发病工龄、死亡工龄明显增大。如瑶岭钨矿一期矽肺平均发病工龄,1965年为9.5年,1983年增长为22年;死亡病人平均年龄1964年为37 .8岁,1984年为53.4岁。

  1987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例》。

  1988年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1994年进行了修改,对有毒有害场所实行《劳动安全许可证》和《劳动卫生许可证》制度。1989年1月17日,省政府又颁布了《广东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为全省劳动卫生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8年初至1990年秋,由省卫生厅、省职业病防治院会同省劳动局、省经委、省总工会对省尘肺流行病学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全省各有关职防、防疫机构及工矿企业出动了58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耗资近40万。调查为一人一卡。从1986年底,全省由粉尘作业厂矿2441个,接触粉尘工人280517人,已确诊各期病人11779例,其中死亡2533例,占21.5%。在各类尘肺病人中,矽肺8923例,占75.75%;煤工尘肺2632例,占22.34%;陶工尘肺54例,占0.46%;铸工尘肺占0.41%;水泥尘肺28例,占0.24%;点焊工尘肺10例,占0.08%;石棉尘肺占0.05%;滑石尘肺4例,占0.03%;铝尘肺4例,占0.08%;其他尘肺67例,占0.57%。尘肺按地区分布,居首位为韶关市5619例,占47.7%;其次为梅州?,占19.28%;第三位为河源市1039例,占8.82%。以下依次为汕头市755例,6.41%;广州市414例,占3.51%;肇庆市358例,占3.04%;阳江市334例,占2.84%;清远市332例,占2.82%;汕尾市218例,占1.85%;惠州市106例,占0.9%;佛山市82例,占0.7%;江门市78例,占0.66%;湛江市62例,占?,东莞市54例,占0.46%;茂名市31例,占0.26%;深圳市23例,占0.2%;珠海市1例,占0.01%。尘肺病人按工业系统分布,有色金属最多,为6325例,占53.7%;煤炭系统居次,为2433例,占20.66%。尘肺流行病调查的有关数据已输入电脑,建立了尘肺数据库,为今后搞好尘肺防治提供了依据。

  1995年,省职业病防治院对1987~1994年全省2607例新发尘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其中:男性占98.73%,女性占1.27%;死亡52例,病死率19.95%;尘肺累计患病比为0.71%.尘肺并发结核率为10.93%;煤工尘肺?例占57.38%;矽肺996例,占38.2%。与1987年前情况相比,省尘肺患病比,尘肺并发结核率均有显著降低。煤工尘肺发病人数剧增,已居首位,而矽肺发病低,居第2位。说明我省在控制粉尘尤其矽肺危害及预防矽肺结核方面是有成效的,要加强煤工尘肺的预防工作。

  1996~1998年,新发各种尘肺病例245例,平均每年新发尘肺约82例。比?年前新发尘肺病例明显降低,这3年间尘肺死亡367例,平均每年死亡122例。尘肺目前仍是危害工人身体的严重的常见职业病。

二 、职业中毒的防治


  建国后,全省通过边查、边改、边治等措施,开展了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

  1、职业中毒的普查


  50年代初,省卫生防疫站调查了佛山、泰和、二恒、龙华银等4间珠丹粉厂,检出其生产环境空气中铅含量超标62~3100倍,老工人均有明显铅中毒体征。

  1969~1971年,大部分地、市开展了职业中毒的普查。如广州检查了接触毒尘工人42828名,发现职业中毒166例,发病率0.39%;韶关检查同类工人3800人中职业中毒29例,发病率0.76%。

  1979~1981年。省对2525个县以上工矿企业接触铅、苯、汞、有机磷、三硝基甲苯等5种毒物作业的工人及生产环境做了卫生学调查,共抽查950名卫生技术人员组成48个普查对,按全国统一的调查方案,对23个市、95个县召开普查。在48675名接触5种毒物的工人中,受检46215人,受检率94.9%.确诊职业中毒419例,患病率0.86%.其中铅中毒326例,苯中毒56例,汞中毒3例,有机磷中毒22例,三硝基甲苯中毒12例。对4234个点、7469个样品进行环境卫生学测试,合格率分别为58.7%和62.6%。铅中毒影响较大的是冶金、农机行业,苯中毒主要在纺织、制漆业,有机磷、汞、三硝基甲苯以化工、军工部门受害为主。

  此外,1961年和1976年,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单位分别对茂名石油公司和广州石油化工总厂生活环境、周围环境对本厂工人和附近农民健康影响的定期动态调查。1990年和1992年分别对乡镇工业危害、全省塑料工业危害进行调查,1993年又对涉外工业职业危害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

  1987年,全省职业中毒299例(包括急性中毒30例,死亡9例),其中有机磷、硫化氢、CO中毒、三氯乙烯列前4位;慢性中毒209人,其中铅中毒,锰、苯、工业性氟病前列4位。

  1996年~1998年,全省共发生急性职业中毒89宗,中毒人数167人,死亡28人;慢性中毒74人。中毒多发生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企业,以制鞋、印刷、电子、家具制造等行业为主,毒物主要是有机溶剂(苯系物、正己烷、三氯乙烯、二氯乙烷等)、铅、锡。1996年深圳龙岗辉开电子厂等有76人正己烷中毒,造成经济损失400多万元。1998年有机锡中毒人数18例,居各类毒物中毒首位,成为一个突出的新问题。

  2、职业中毒防治工作的管理


  1973年11月,省劳动局、省卫生局联合颁发《广东省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实施细则》。1981年5月,省卫生厅重新印发《广东省职业病试行办法》,要求各厂矿企业定人。定期向省职业病防治院报告职业中毒情况。1985年省卫生厅颁发《广东省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成立首届省职业病诊断小组。1988年1月,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转发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总工会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994年9月,根据卫生部《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章程》精神,在原省职业病诊断小组基础上成立“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并草拟了《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委员会章程》(1996年执行),部分市也成立相应机构。截至1995年,全省包括煤炭、有色金属、有色冶金、核工业和铁路交通部门已建立有17个职业病/尘肺诊断专门机构。

  1997年底,成立广东中毒急救中心。至1998年底,为基层提供毒物检测、毒理试验90多项次,提供特效解毒药品5批,直接参与各类中毒事故处理和会诊19次,收治各类中毒病人102例,同时加强对基层职防机构的职业中毒技术指导,提高全省职业中毒的防治水平。

三、乡镇工业劳动卫生


  1、乡镇工业职业危害状况


  1984—1986年,广东省对部分乡镇工业进行了职业危害调查。乡镇工业以手?作为主的约占20%,半机械化操作约占70%,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约占10%。?数乡镇工业厂房狭小,设备简陋,基本无防毒、防尘设施,以作坊形式生产,50%?的乡镇工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粉尘监测合格率仅为18.8%,其中采石所?尘浓度平均超标12—35倍,小煤窑作业点粉尘浓度最高超标35倍,甲苯超标12?苯超标11倍。煤矽肺检出率为18.47%。在一些厂矿查出铅、笨、铬中毒病人。?乡镇工业的从业人员以女工为多,且女性的生理特点对有毒物质有特殊的敏感性,?工的受害较大。据中山市对从事苯作用的女工调查,70%的女工不同程度出现职业?的症状。

  1996—1998年,广东省开展涉外乡镇工业劳动卫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1)?涉外乡镇工业中,有化学工业(11.1%,指占涉外乡镇工业综述的百分比,下同)、?料制品(10.8%)、电子元件(10.1%)、金属制品8.1%)、制鞋(7%)?(4.5%)、建材(4.5%)、皮革制品(3.8%)、制衣(3.1%)纺织(2.8%)、纸品?包装材料(2.8%)、家具制造(2.4%)、化妆品(1.7%)、交通运输制造(1.4%)、?药(1.4%)、印刷(1.4%)等。(2)89.2%的乡镇工业企业生产车间存在职业危害?素。(3)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率为19.6%,其中接触化学因素55.52%、物理因素?40.36%、粉尘4.12%。(4)工业“苯系物”、噪声和铅是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接触总人数的82.59%。(5)建立工业卫生档案的占78.5%,接受环境卫生监测的?78.5%,工人接受就业前体检的企业占57%,接受就业后定期体检的占57%,设立?务室的企业占22.7%,有卫生防护设施的占68.8%,实行岗前安全培训?90%。(6)车间职业有害因素测定总合格率76.3%,其中化学因素86%,物理因素?58.7%,粉尘78.7%。

  2、乡镇工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


  1976年,省职业病防治院对汕头、韶关、梅县等地区部分县的五小工业基本?与劳动卫生状况进行调查,并在兴宁县开展职业危害的防治和劳动卫生宣传教育试?1977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的指导下,解决了兴宁县一批尘毒危害较严重?厂矿卫生防护设施。同年9月,在兴宁召开全省五小工业卫生防护现场会。1984?年,完成了中山、番禺县的乡镇工业职业危害调查。1986—1987年,对13个县、市?镇工业、涉外企业职业危害进行了调查,并提出整改建议。1988年2月,省卫生厅?定《广东省实施乡镇企业职业病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全省劳动卫生监测和监护率由1987年的12.5%8和17.22%,提高到1922年?56.52%和25.65%(其中市属企业均达80%以上),预防性卫生监督率达73.5%?79.4%。

四、农药中毒的防治


  建国初期,本省基本没有生产农药。因此,大规模生产农药中毒较少见。50年代末期,全省开始生产有机氯农药,60年代生产有机磷、有机氯等农药,使用农药的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多,全省平均年使用量约为7吨,其中有机磷农药占较大比例。在生产和使用农药过程中,由于思想麻痹,违反操作规程或缺乏防护知识等原因,中毒事故时有发生。1970年,新会县大面积稻田灭虫期间,发生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1354人,死亡9人,中毒率达0.39%。连县由于滥用有机汞农药,农作物污染严重,导致长期食用污染农作物的人群汞含量明显高于正常范围,后经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避免了进一步的危害。

  为保证农药生产工人及使用农药农民的身体健康,从60年代开始进行农药中毒防治的调查研究。省劳动卫生与职业防治研究所通过对粤西农和工人的调研,分别制订出广东省农民和工人血液胆碱脂酶的正常值,为防治有机磷农药中毒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新会县农村和博罗县杨村农场调查,提出了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处理办法。同时,省卫生、农业、农资及公安等部门,共同提出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制订了“侦、治、防、管、消、救”六字治虫防毒措施。先后编印宣传画、连环图数万册,举办各种培训班,广泛开展宣传,使农药中毒事故逐年减少。如新会县农药中毒率,1970年为3.9%,1971年为1.5%,1972年为0.5%,至70年代末控制在0.05%左右,基本达到安全用药的要求。

  80年代开始,由于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喷洒农药由各家各户负责,多数施药人员没有经过培训,缺乏安全用药的知识以及农药保管不当,分散购买等原因,农药中毒事故有所回升。1987年,省卫生厅、农业厅、化工厅、供销社、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农药管理的通知》,强调从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入手,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

  1978—1988年对东莞21个镇农药中毒的11年动态观察结果表明,总体上中毒(包括生产性中毒、误用误服以及自服中毒)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1987年为0.69/万人年,1981年为0.86/万人年,1984年为2.30/万人年,至1987年达到3.69/万人年,1988年为3.41/万人年。

五、稻田皮炎的防治


  田皮炎是劳动者在种植水稻过程中,因多种原因引起的几种皮肤病的总称。1959年起,省职防院、中山医学院、佛山地区卫生防疫站,经过10多年调研,基本摸清全省稻田皮炎的流行情况,提出合理安排劳动时间,结合杀虫、施肥、除草消灭中间宿主和个人防护等综合措施,研制成复方乙烯醇锁丁醛、脲醛合成树脂松香酒精防护涂剂。《广东省稻田皮炎病因和防治研究》获1987年全国科学大奖会。

六、工业噪声危害的调查与防治


  60年代,省对工业噪声进行了一般性的调查。1970年,广州市调查了纺织,?机械等噪声突出的行业,测出生产环境噪声强度在100分贝以上,55%受检者听?损。1980年起,对广州建材,机械,纺织,食品等44个单位,635个受测点进行了?污染现场测定,仅有5个单位符合标准(90分贝),而测试点超标率达54%。梅洲?查了25 个厂,测点147个,超标率为34.7%。中山市对引进设备进行噪?定,96个测点中,超标率占7.3%。1996年,对全省38909个生产车间和劳动场所进行的噪声污染情况的测量,?格率为71.8%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占28.2%,主要是生产设备陈旧,劳动条件?部分乡镇企业或涉外企业。通过加强对超标工厂企业的职业卫生教育,督促企业整?淘汰生产较大噪声声源的陈旧设备,1998年噪声监测点的合格率有了上升。由于?了职业卫生教育,噪声作业者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接受听力检查的作业者增加。

1996~1998年全省工矿企业噪声测量情况及作业人员健康检查状况表
 
年份 噪声测量 作业人员体检
测点数 合格点 合格率% 受检人数 噪声性耳聋(例) 听力损伤(例)
1996年 38909 27855 71.8 254083 9 0
1997年 42268 32450 76.7 142077 4 1
1998年 46059 38322 8302 139658 10 87
 

七、防暑降温与工地卫生


  1、防暑降温


  1985年开始,省开展了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调查和高温作业工人生理情况测?并对防暑降温各项技术措施的效果进行了观察和评价。

  五六十年代,省、地、县均设立了由卫生、劳动、工会、工业等部门组成的防?温联合办公室,部署防暑降温工作。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开展了防暑降温的监督、指?作。各厂矿企业结合技术改造,逐步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落实通风、隔热措施,改善工作环境。

  80年代,加强了防暑降温工作管理,各厂建立合理的劳动与休息制度,增加?饮料与营养的供应,对高温工作的工人定期体检,及时将高温工作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区。不少地区杜绝了工人中暑事故的发生。

  1996年以后,由于各级卫生部门和工矿企业的重视,加强对高温作业个人的宣传教育和防护措施,高温作业人员中暑事故已很少发生,3年间只发生中暑病例2例。

  2. 工地卫生


  50年代,全省各地大兴水利建设及“全民大炼钢铁”活动,省抽调20%的卫生技术人员,赴工地建立医院、卫生所及巡回医疗队,开展诊疗及爱国卫生运动,并培训了一批工地卫生员。1959年,召开了全省钢铁工业工地卫生会议,号召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防止疾病流行,预防食物中毒和中暑事故的发生。

  1979年深圳市的城市建设工地出现疟疾流行,仅1984年就7000多例。1986年基本控制了流行。

  90年代,各地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特别是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加强对工地卫生管理,如在工地建起了围墙,设立厕所,加强工地饮食卫生管理,除四害等,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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