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职业病防治法 修正案草案已报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6-04-28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点击:106次

  本报讯 记者于呐洋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卫生部已将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在抓紧完善这一草案。

  职业病防治法对于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均有明确规定。该法自实施以来,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姜健、秦希燕、王瑛、周晓光、许智慧等155名代表提出5件议案,要求修订职业病防治法。代表议案提出,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着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劳动维权难,追究责任难等方面问题,要通过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解决劳动者因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职业接触史等证明资料而不能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难题;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严格责任追究;打破专门机构对职业病诊断的垄断,保证 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独立鉴定等。这些意见与正在进行的职业病防治修订工作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和内容是一致的。

  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法律修订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完善法律修正案草案,尽快将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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