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冶炼厂百余人血铅超标后遭解聘

发布时间:2016-04-15来源:华商报 作者: 点击:108次

工厂强迫解除患病工人劳动关系

华商报4月2日报道 “进冶炼厂3个月后身体就有明显变化,感觉浑身无力;后来记忆力渐渐也开始变得不 行了。”这是一位在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铅冶炼厂工作9年的普通工人的亲身感受。

130多人出现血铅超标症状

40多岁,皮肤红里透着黑,健壮的体格,这个地道的陕西汉子,说话却有气无力。他,就是在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铅冶炼厂工作了长达9年的工人张汉森。

由于长期工作在高浓度铅蒸气、粉尘等环境下,躺在病床上的张汉森,血铅超标高达1124ug/L,而正常人的血铅一般不超过400ug/L(1.9umol/L)。

目前,该厂有130多人出现了不同程度血铅超标的病症,48名工人通过医疗机构检测已经确定有不同程度的血铅超标,最低血铅也在500ug/L左右,90%的工人的血铅都在600ug/L以上。

包括3月6日上午15名在宝鸡市疾控中心做体检的工人,现在共有43名工人在等待体检结果,另外30多人有待下一步体检。

据张汉森说,3年前,单位曾多次组织员工给单位周围进行环境绿化,但是效果很差,车间周围的树苗没有一棵成活的。

当记者问及血铅超标有什么症状时,工人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人乏得很,没劲么,记性也不咋好咧!有时候腹胀不想吃饭……有人不好意思地小声说,对性生活也有影响。

继去年该厂的15名工人被查出血铅超标之后,就不断有工人出现血铅超标的症状。最近半个月内有33人通过医疗机构的鉴定,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血铅超标,也有个别工人出现重度铅中毒的。这33人目前分两批在宝鸡市两个医院进行住院排铅治疗——19人在宝鸡石油医院、14人在清姜凌云社区医院。

“慢性铅中毒”

据医院医护人员介绍,此次血铅超标的工人是一种慢性铅中毒。

从医院病床上的卡片可以看出,这33人都被诊断为“慢性铅中毒”,康复指导一栏是“注意休息、适当活动、避免劳累、营养丰富”等。

据医生讲,目前除了给病人药物排铅治疗外,还得补充一些微量元素,因为排铅过程中也会排走人身体中钙、铁等微量元素。

在宝鸡石油医院,19名员工已经治疗半月有余,在3个疗程的治疗后,有部分人的血铅开始趋于正常,再过几天血检要是正常的话就可以出院。另外在清姜凌云社区医院的14人还得进一步住院排铅治疗。

宝鸡市疾控中心的路建超科长说,铅中毒有轻度、中度、重度三种,正常人的血铅一般不超过400ug/L(1.9umol/L);超过600ug/L(2.9umol/L)就属于轻度铅中毒,表现为口内有金属味,腹部隐痛、腹胀、便秘或偶有腹泻、乏力等症状;如果有腹部绞痛,贫血和感觉型多发性神经炎、上肢及下肢伸肌无力、腕重及足垂征三者之一者,就属于中度铅中毒。

临时聘用员工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自1998年以来,这130多名工人是被铅冶炼厂相继临时招聘的农民工,这么多年,与该公司应该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有人长达10年之久。

期间,部分工人间断性签过临时用工协议,但没有签订过正式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 三险”等。工人中有少部分来自甘肃、四川等地,但绝大部分是凤县境内劳动力。

“我们有时候正在车间工作,突然接到公司有关领导的命令停止生产,让工人们回家休息。实际上公司这种举动是为了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一位姓何的职工说。

据了解,因为厂里的正式职工没有人愿意到一线工作,冶炼厂只能从外面招农民工。

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位于凤县三岔镇境内,是集铅、锌采选冶一体化的国有企业,铅冶炼厂就是该公司下属的一个二级单位。

2007年11月26日,矿山公司以政府下令拆迁关闭铅冶炼厂为由,准备将130多名临时职工强迫以“解除劳动协议申请”的方式解雇,其申请的内容是:“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接受冶炼厂补偿方案。个人身体状况良好,血铅指标正常,至此再无遗留问题。”

据铅冶炼厂一位姓张的负责人说,2007年11月份接到政府下令冶炼厂拆迁关闭的通知,厂里无奈只能将130多名临时工以一种“合理”的方式辞退,而且还初步制定了赔偿方案:以个人2007年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厂工作几年就多发几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这位负责人还说,当时在公司的职工医院还给工人们做了体检,绝大部分工人的结果是合格的。对于现在为何出现这样严重的后果,这位负责人说,可能是职工医院的设备陈旧,检测结果不是很准确所致。

工人讨权益:

要求鉴定职业病

实际上,最终有120多名职工被迫提出“申请”,目前还有11人没有接受公司的这种做法。

为了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这130多名工人已经分两批分别向凤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诉请求主要是让冶炼厂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并对他们的职业病进行专业鉴定,以及赔付相关损失等。目前,凤县劳动仲裁委已受理该申诉。

就此事,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雷文川律师认为,冶炼厂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首先,企业间断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及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明显与法律相违背,这130多名工人显然与该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其次,企业以强制签订“解除劳动协议申请”的方式,迫使劳动者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逃避了企业应该承担的义务。再次,如果这130名职工被鉴定为职业病,企业应按劳动法律法规负责予以治疗并赔偿。最后,企业还应该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

“此事确实有企业做的不完善的地方,企业都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好工人之后的相关事宜。” 3月7日,陕西省有色金属矿山公司方面作出回应。而血铅超标的工人也要求企业为他们进行职业病鉴定。

由于此次出现血铅超标的48名工人,基本都是自费进行正常体检的,还没有进行职业病鉴定。

根据宝鸡市疾控中心的规定,工人要做职业病鉴定,首先得填写“宝鸡市职业病诊断申请表”,随后要让用人单位填写情况说明并予以盖章。但工人们说,他们填写申请后公司不给盖章。

“我们都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靠体力吃饭呢,这以后咋办呢?我们一定要讨个公道,要求进行职业病鉴定!”一位姓黄的工人代表说。

宝鸡市卫生局副局长宁建国表示,此事他们负有监管责任,将会派专人到医院对这些铅超标的工人进行个案调查,督促厂方对工人进一步体检,并承担医药费,如果厂方违反了相关法规,工人鉴定为职业病的话,他们将严肃查处此事。

3月7日晚,在宝鸡石油医院治疗的19名铅中毒工人中,有3名工人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效果明显,血铅已经恢复正常,将于今天出院,但是还得观察一段时间。目前,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传中专门负责督促办理此事。

(本文来源:华商报 作者:张红平) 孙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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