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病学术交流大会:职业病问题严重 广东新发现17种职业病

发布时间:2016-04-28来源:广州本地宝 作者: 点击:92次


 



  2011年全国职业病学术交流大会在广州召开

  广州市近年职业病的前三名是尘肺、职业中毒及噪声聋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伍君仪 通讯员邹剑明)今日上午,2011年全国职业病学术交流大会在广州番禺召开。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省市职防院,以及国内外的400多名专家学者进行了学术交流。据悉,广东今年新发现正己烷、五氧化二钒中毒等17种新发职业病。会上有专家指出,尘肺病和职业中毒是最主要的两种职业病,而农民工群体最受其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在会上做了主题报告,指出我国职业病发病居高不下,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5万例,其中尘肺病65.3万例,职业中毒4.7万例,去年报告新发职业病27240例,比前年增加50%。然而,目前国企外企的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在30%左右,中小企业仅约3%,平均水平不到10%。与此同时,职业病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例如苏州联建正己烷中毒、福建仙游等地尘肺病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其中,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新发病人以每年平均8.3%的速度增加,去年已增加到约2.4万例,超过职业病人总数的三分之二。急慢性职业中毒紧随其后,占19%。全国2.42亿农民工成为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主要集中在采掘业、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中小企业,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比较普遍。据去年卫生部的调查,在近1亿新生代农民工中,约60%就业于职业健康风险高的行业。

  记者从与会的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获悉,全省职业中毒事故在近年得到控制,职业中毒所占职业病总数的比例从2006年的54.1%下降到去年的26.9%,其中急性中毒从21.6%下降到5.4%。广东近年新发现正己烷、五氧化二钒中毒等17种新发职业病,其中9种为国内最先发现。

  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刘移民在大会专题交流的论文中指出,广州市2006年~2010年发生的职业病前三名是尘肺、职业中毒及噪声聋。其中,尘肺病以矽肺为主,多发生于宝石加工和建筑行业;职业中毒以慢性的铅、苯中毒为主。噪声聋多发生于大中型中外合资企业。从地区分布上看,番禺区的职业病最多,占了24.37%。



职业病学术交流会:农民工职业病问题最严重


网址:http://www.aqsc.cn/101812/101940/213378.html

来源:工人日报 2011年9月16日



  随着经济的发展,职业危害已成为损害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问题。9月7日,“2011年全国职业病学术交流大会”在广州召开,众多职业病卫生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在会上透露,2010年卫生部组织进行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明,我国近1亿新生代农民工中,约60%就业于职业健康风险高的行业。近年来,农民工职业病发病人数占总发病人数的80%以上,农民工仍是职业病主要高发群体。

  会上有专家指出,尘肺病和职业中毒是最主要的两种职业病,而农民工群体最受其害。据今年4月卫生部公布的《201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和2011年重点工作》显示,2010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尘肺病就有23812例,其中94.21%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农民工占了所有尘肺病患者的80%以上。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农民工群体更是呈现出越贫困越尘肺,越尘肺越贫困,群体爆发,鉴定难、维权难等特征。

  据悉,尘肺病与中毒、噪音及振动引起的职业病也是广东省最主要的职业病。该农民工大省近年来已成为全国发生职业病危害新问题最多的省份,今年新发现正己烷、五氧化二钒中毒等17种新发职业病,其中9种为国内最先发现。

  鉴于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关注职业病维权,保护农民工健康权益,是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然而,农民工职业病维权却困难重重。

  会议透露,目前我国大量务工者法律意识不强,不了解职业病知识。同时,由于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企业雇主往往忽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利。大量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劳动关系不明确,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从而导致维权艰难、索赔无门。企业本是职业病防治的义务主体,但据李涛介绍,目前,我国国企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在30%左右,中小企业约为3%,职业健康监护平均覆盖率不到10%,“通过职业健康监护发现的职业病非常少,而瞒报、不报问题严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张宝明也表示,一些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率低,职业病诊断漏诊现象突出。

  2002年,我国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各级政府有责任监督生产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员工不受职业病伤害。今年6月,《职业病防治法》开始审议修正,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整体思路是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8月,国家安监总局也下发了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然而,更现实的问题是,从职业病鉴定诊断,到工伤认定,再到损害赔偿一般需要花费3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农民工本身是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不高,经济条件拮据,维权成本过高,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困难。(实习生 郑晓莎 记者 叶小钟)



------分隔线----------------------------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