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 建筑工被临时借调 因工致残却不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6-04-15来源:维权周刊 作者: 点击:86次

??33岁的唐道冻如今已瘫痪在床一年多了。
  去年4月,从四川简阳到成都打工的他,在工地上干活时从二楼摔了下来,造成双下肢完全瘫痪,如今,原本168厘米身高的他,已萎缩到不足150厘米。但最令唐道冻及其家人绝望的是,因为他是为没有资质的小包工头打工,原本被省市两级劳动部门认定的工伤,因此又被一、二审法院推翻了。
  7月6日,接到唐道冻投诉的成都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及记者一行来到了位于双流县华阳镇的四川石油总医院。唐道冻已在这里的骨科病室躺了一年多了。唐道冻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事情发生在2004年4月9日下午五点左右。从简阳市养马镇松林湾村到成都打工的唐道冻已在四川省兆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华阳镇“左岸花都”工作了三天。这天,他爬上工地二楼安装铝合金门窗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后经四川石油总医院诊断为“颅脑损伤……T11、T12压缩性骨折伴双下肢完全性瘫痪”。
  “受伤后,兆华公司除了第二天带我去医院照个X光片外,就再没来看过我。雇我的承包公司也只支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等我开始申请工伤鉴定后,承包公司就没影儿了。”唐道冻气愤地说。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认真检查认定唐道冻为一级伤残,并认定唐道冻与兆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唐道冻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后,唐道冻原以为他因此会顺利得到医疗和赔付,但事件的发展却令他失望。
  兆华公司不服,向四川省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4年10月8日作出维持原工伤认定的决定书。同年10月27日,兆华公司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唐道冻受雇于叶礼高,又受其指派被临时借用到徐东利承包的‘左岸花都’工地工作,叶礼高、徐东利应是雇主。唐道冻不受兆华公司的任何约束,并未与兆华公司存在或建立劳动关系。成都市劳动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时,只是基于‘唐道冻为兆华公司提供劳动,在左岸花都工地干活时受伤,其受益人为兆华公司……’来认定的,推定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唐道冻不服,于是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这意味着唐道冻要求兆华公司对其进行工伤赔偿成为了不可能。兆华公司和承包人在各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就再也不支付任何费用了。
  成都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事故发生的根源在于工程中的层层转包,政府的有关部门应该对转包问题予以查处。这位负责人还说,这件事也反映出农民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也亟待加强。
  对于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还表示,最近劳动部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已对转包中认定劳动关系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此精神,唐道冻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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