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尘肺病发病占新发职业病数量的七成

发布时间:2016-04-15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点击:105次

 从10日举行的山东省职业病防治会上了解到,近十年山东省尘肺病发病占新发职业病的71.79%,职业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今后山东省职业病防治将突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以预防农民工职业病为重点。

    据介绍,2005年山东省共报告新发各种职业病人1151例,较2004年增加11.1%。目前,山东省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前三位分别是煤炭、冶金、化工。近十年,山东省尘肺病发病占新发职业病的71.79%,中毒占22.77%,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4.56%,行业特点十分明显。截至2005年底,山东全省累计报告尘肺病2万多例,已死亡3600余例。每年因治疗尘肺等职业病直接经济损失达8亿元,因职业病致贫、返贫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今后山东省将突出职业病防治重点,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方面以粉尘和化学毒物为重点,在监管对象上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存在重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为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企业劳动者健康监护状况的执法检查。在保护人群上以预防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在山东省就业的农民工,有80%集中在煤炭、冶金、非煤矿山、化工、制鞋、烟花爆竹等行业高风险企业。为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2006年大中型煤矿、石油开采、冶炼、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07年实现60%以上的建筑、小煤矿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化工、制鞋、烟花爆竹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不低于50%;2008年基本实现所有煤矿、石油开采、冶炼、非煤矿山、建筑、小煤矿、化工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记者彭东)

    ◆相关资料

    尘肺病

    尘肺病是一个没有医疗终结的致残性职业病,也是危害矿工特别是煤矿工人健康的最严重职业病。由于患者肺内吸入大量粉尘,导致肺组织不断纤维化,影响通气、换气功能,进而导致全身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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