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忻城]石材加工厂工人作业时死亡 家属停尸厂门前

发布时间:2016-04-15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点击:116次

  广西新闻网忻城讯(见习记者邬鹏)17日早上,忻城县思练镇一石材加工厂工人蓝某作业时意外死亡。因赔偿问题和厂方谈不拢,家属及当地村民一直将死者尸体停放在石材厂门口。事件发生后,当地民警到现场维护秩序,忻城县领导也到现场做群众思想工作。

  工人作业时意外死亡


  昨日下午,记者在出事的石材厂门口看到,几十名村民正聚集在那里,蓝某的尸体被家属停放在工厂门口,不让车辆进出。民警正在现场维持秩序。

  死者蓝某31岁,是忻城县思练镇练江村委板泗屯人。据蓝生前的工友介绍,17日早上6时40分许,蓝正在石材厂切割大理石,抽水给切割机降温的水泵坏了,蓝前去查看,十几分钟后就死在了水泵上。

  工人莫某目击了蓝死亡的过程。据介绍,蓝修好水泵后正准备返回,突然就倒在水泵上,没了动静。莫立即关闭水泵电源,上前查看,发现蓝已经没了气。

  莫跑回作业平台,叫上其他几名工友,将蓝送至思练镇卫生院。医生检查后,确认蓝已经死亡。

  工友称,蓝死后,尸体背部乌青,鼻孔和嘴巴出血。公安部门称,死者死因还需法医鉴定。

  停尸工厂门前讨说法


  蓝意外死亡后,家属希望工厂开具证明,证明蓝是在该厂作业时触电身亡的,并且要求厂方负全责,一次性给予70万元赔偿金。

  因赔偿问题和厂方谈不拢,18日下午,死者家属及部分群众将蓝某尸体停放在石材厂门口,讨要“说法”。

  死者父亲称,这是无奈之举。蓝某是他惟一的儿子,蓝死后,家里就没了依靠,蓝的母亲有残疾,蓝还有一名5岁的儿子需要抚养。事发后两天,石材厂一直没有上门慰问,给予赔偿,并且直到18日下午,厂方还在生产。

  据了解,目前石材厂已经处于停工状态。事发后,厂方已经委托律师与死者家属协调善后工作。

  协调工作已取得进展


  事件发生后,忻城县、镇、村三级紧急行动,常务副县长韦正春,副县长、公安局长黄瑞标等到现场组织协调工作。为防止发生意外事件,民警也到现场维持秩序。

  据黄瑞标介绍,目前,该事件已确定为工伤。18日下午,应厂方要求,忻城县政府派出工作组到现场协调处理此事。

  针对这起工伤事件,忻城县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拿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不过,死者家属及村民不愿接受,认为补偿标准低。

  黄瑞标表示,关于工伤死亡的处理及赔偿,国家和自治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对赔偿不满意,家属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不应采取过激行为。

  昨晚10时,记者获悉,工作组与死者家属的协调工作已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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