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新闻发布会新闻稿

发布时间:2016-04-15来源:深圳劳动网 作者: 点击:119次

  9月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在会上说,《药品目录》是在2000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适应临床医药科技的发展,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同时根据工伤保险用药管理的需要制定的。今天发布的《药品目录》与2000版相比,中成药品种由415个增加到823个,增加了98%;西药品种由725个增加到1031个,增加了42%。调整后的《药品目录》较好地体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较好地体现了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精神,能够保障广大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

  王东进指出,截止到8月底,全国共有11847.6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5689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制定《药品目录》的目的,就是保证这些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降低不合理用药的费用支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通过制定目录对医疗保险用药进行管理,是实行医疗保险国家的普遍做法。他说,2000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颁布以后,得到各个方面的广泛认同,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规范了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二是促进了医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健康发展。三是促进了政府药品价格管理机制的初步形成,抑制药品虚高定价。通过药品政府定价和医院药品招标采购,目录中一些常用药品的价格普遍降低。四是促进了医药企业开展公平竞争,促进了新药的研究和开发。

  王东进说,此次调整目录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六条原则:一是坚持充分体现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把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控制药品费用支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作为调整目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二是坚持适应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尽量将那些具有良好疗效的新药、新剂型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三是坚持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统筹考虑,统一制定。四是坚持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兼顾地区经济水平和用药习惯差异。特别要考虑那些在基层医疗机构广泛使用的药品,使《药品目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五是坚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水平的相对稳定性与连续性。六是坚持专家评审制度,保证目录调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王东进介绍,这次调整《药品目录》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基础准备阶段。先后7次听取了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和医药企业对调整目录的意见,由各省组织听取近3000名临床医药专家对2000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制定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意见。与此同时,经各省组织推荐,建立了11335名专家的档案。收集整理了22121条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药品数据信息资料并进行了分析,为专家评审做好准备。第二,药品评审阶段。组织专家反复研究调整《药品目录》药品的分类;确定备选药品名单;选择有代表性的16个省及军队系统,组织了1648名遴选专家对备选药品提出评审意见;对遴选专家的意见进行统计分析,共录入了1465524条记录,产生了11780个分析数据。第三,论证发布阶段。组织咨询专家对遴选专家的意见进行论证;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对部分药品使用范围进行规范的具体意见;起草实施《药品目录》的通知;按规定程序审批发布《药品目录》。

  王东进说,根据药品目录评审的基本条件,我们组织咨询专家研究,决定以下几类药品在调整《药品目录》时不予考虑:一是儿科药、预防用药、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等;二是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三是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四是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五是地方推荐少的1998年以前的老药和地标转国标的药品;六是与原目录比较,已经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

  王东进强调,调整《药品目录》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在调整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明确了以保障参保人员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基本指导思想,提出了把握调整的范围和水平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药品评审的基本条件和科学程序,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从这项工作一开始,劳动保障部党组就给予了高度重视,要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严格工作纪律。从工作方案的制定到评审的每一个具体环节,都坚持以“三严”保“三公”,坚持按程序办事,坚决遵守各项纪律,确保了评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他说,调整工作聘请了一批讲科学、讲原则、懂政策、有责任心的专家参与药品评审。这些专家在医药领域有很高的学术造诣,是医药科学的权威,是“专家中的专家”。经过这些专家客观、公正、科学的评审,保证了《药品目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广泛的适应性。同时,在调整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为搞好这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支持。纪律检查部门的同志全程参与,环环把关,实施有效监督,使整个调整工作按照部党组批准的调整方案健康有序进行。

  王东进最后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各省乙类药品调整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药品目录》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在《药品目录》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关乎广大参保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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