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赔偿拿不到还被脚踢 森宝家具厂四员工怕遭报复被迫辞

发布时间:2016-04-15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 点击:106次

  ■信箱浏览

  发件人:蔡应海

  时 间: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11:23

  ■信箱内容

  尊敬的胡代表:

  我叫蔡应海,四川省资中县人,1971年出生,2007年2月来深圳打工,就职于深圳市龙岗区兰山路森宝家具厂,从事开料工作,因为工厂原因,至今未签劳动合同。

  2010年4月2日,本人在上班过程中,不慎被开料机截到左手食指。4月13日,在伤口并未痊愈、医生告诫还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下,老板不再支付医药费并强迫我出院,无奈之下,我只好出院自己疗伤。之后,我的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由于工厂长期拖欠工资,我失去了生活来源,更没钱买药,只好向老板提出借款和商讨相关伤残补助问题。老板不但不答应,还野蛮地对我动起手来。

  长期以来,工厂从没依法按时支付过工人工资,不跟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每天要求工人加班到晚上11点而且不支付加班工资。更加可恶的是,老板在强化劳动强度的同时,漠视工人人身安全,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工伤受害者不仅得不到合法补偿,还遭恫吓威胁,有的仅用几千元打发了事,有的则根本置之不理。老板常常扬言有社会背景。

  以上相关问题及事由,我有过报案,也向相关部门申请过帮忙,但效果甚微。

  求助人:蔡应海


  ■记者调查

  怕受牵连 四人“被迫辞工”


  (本报记者 詹船海)7月21日上午,记者赶到深圳龙岗。

  在龙岗长途汽车站,记者见到了4位农民工:蔡应海和他的妻子郭洪英、蔡伯君和他的妻子熊华仙。蔡伯君是蔡应海的堂弟。蔡、郭夫妇同于2007年进森宝家具厂打工。蔡、熊夫妇则于2004年进入该厂。他们都没有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

  蔡应海的伤于今年6月3日被认定为工伤,6月25日被评为十级伤残。熊华仙于去年12月1日也发生了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蔡应海反映的核心问题是工厂老板打人。“6月15日,厂方发3月份工资,叫我签两份工资表,一份是真的,一份是假的。我不签,他就很凶,要打我。我就掏出手机报警,他就一脚踢在我腿上。”警察赶到后,老板承认打了他。

  因为这次冲突,蔡应海决定辞工。其妻和堂弟、弟媳怕受连累,决定一起辞工。四人面辞,厂方不批,于是同在7月5日到邮局分别向厂方特快专递了《被迫辞工书》。

  厂方只为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蔡应海说,在他工伤“评残”完毕后,应到社保局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厂方却拒绝为他办理相关证明手续,致使该项补助一直未能拿到。按照规定,在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由厂方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补助蔡应海都没拿到。去年工伤的熊华仙也没有得到这两项补助,熊华仙说:“只有社保局赔了13000元。”

  除了工伤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外,四人“被迫辞工”的理由更在于厂方的种种违法行为: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粗暴管理等。

  当天,在记者的陪同下,四人向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请求裁令厂方支付欠薪、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以及工伤待遇等,四人合计的标的达到44万多元。

  厂方认为蔡应海在撒谎


  森宝家具厂位于龙岗街道龙新社区,是一家仅有数十人的小厂。

  当天中午,记者带着蔡应海赶到龙岗区总工会。区总看到蔡应海写给胡小燕的信后,相当重视,立即致电龙岗街道总工会要求作出安排。下午,在龙岗街道总工会干部小兰以及龙新社区一信访负责人的陪同下,记者带着蔡应海进入森宝家具厂。

  该厂老板是一位年仅20多岁的男青年,福建人,是工厂法人代表,但该厂实际上的最高负责人是老板的母亲。

  老板说,他没有打过蔡应海,也从来没有威胁过他,倒是蔡应海常在厂里大吵大闹。欠薪?没有。厂里的工资已经发到了5月份。何以为证?厂方拿来一叠全系手写的工资表作为证明。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没有!“我们每年都有买合同(文本)”。蔡应海等四人是自己不愿签合同,为此厂方还于3月份出过一份通知函,称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厂方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随即找来打印出的通知函,并找来一叠有工人们签名的劳动合同。记者翻看,除了有效期一栏大部分约定为半年左右(从2010年5月或6月至2011年1月23日)外,其他如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等重要内容全部是空白。

  蔡应海指出,所谓工资表、劳动合同等,都是临时赶出来的。老板的母亲面对记者怒斥蔡:“他就像垃圾一样!”老板等人说,蔡向来调皮,信中所述全是撒谎。

  厂方仅承认没有发放蔡应海工伤医疗期内工资,但也有理由:“没办法给。”

  记者进入车间,果见车间木尘弥漫,出来时鼻孔感到堵塞。厂方解释说:“家具厂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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