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某玻璃厂称“愿意私了” 忽悠工伤者近一年

发布时间:2016-04-15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 点击:95次

  本报讯 (记者张任青子 赵新强) 梁向辉去年7月21日发生工伤事故,一直被用人单位“愿意私了”的话语蛊惑,事情拖了几乎一年,幸亏在记者的提醒下,梁向辉赶在申诉时效终止前几天提请了劳动仲裁!

  梁向辉是广州番禺某玻璃公司的一名开模工,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所谓开模,就是制造浇铸玻璃器皿用的模具。“2009年7月21日晚,正常情况下应该用吸管把模具吸出来,当时吸管坏了,模具又重又大,我只能用手去拿,结果被掉下来的高温盖板压到……”

  梁向辉的右手从拇指到中指已经完全没有知觉,无名指也一半麻木,手指肌肉、神经日渐萎缩。解开绷带,梁向辉手腕上几条5、6公分长的疤痕非常明显。“一年的时间里,我做了三次手术,花了7万多元医疗费,可效果并不明显,肌肉仍然在萎缩,现在手脚都疼痛,手还不时发抖。”

  一个多月前,他出院了,想试着找份工作,但是用人单位看到他的手,都不敢要他。“我都不知道今后要怎么办!”梁向辉显得很无助。

  梁向辉说,受伤之后他没再上班,公司虽没说解雇他,却不再支付工资。他与公司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后来他们想一次性赔偿3万元了事,我也同意了。可是他们一直拖一直拖,拖到今年7月份,他们也没有把钱给我!”

  直到遇见记者,梁向辉才知道如果事情超过一年的话,将超过申诉时效,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7月14日,梁向辉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番禺某玻璃公司向其支付被拖欠的12个月工资、工伤赔偿金,以及不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两倍工资,合计约7万元。

  在此期间,该公司又要求与梁向辉私了,被他断然拒绝。

  有关律师称,当前,用人单位“私了又不兑现”的现象很多,意在与劳动者打“程序战”和“心理战”,以达到拖垮工伤职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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