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用人单位要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发布时间:2016-04-07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转自:职业病网  2009年4月25日 作者: 点击:89次

   卫生部部长陈竺今日在保护农民工健康高层论坛上演讲时指出,要强化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

  陈竺对卫生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保护农民工健康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各地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确保每个省(区、市)都有省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尽快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到每个县(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到每个地市,而且绝不能让这些机构不务正业。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护覆盖率和职业病诊断、治疗水平。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量,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提高监管能力。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行为,绝不手软。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和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健康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民工防治职业病的意识。


评论

云儿在 2009-04-25 10:04:51 第1楼
我赞成并拥护陈部长的讲话,我是基层卫生监督员,就我们现在的现状,职业病防治在不重视起来,将后患无穷。其实职业病防治单靠一线监督员是不够的,要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协调,就一线监督员而言,在执法中也很茫然,不知道是法大还是地方规定大?地方政府是危害严重企业的保护伞,部门之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劳动者的健康和法律的规定。一些用人单位老板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的死活,工人没有防护在恶劣的环境中工作,一些职业危害严重的岗位大都雇佣农民工和季节工,他们既不与劳动者签定佣工合同,也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更不对车间环境进行检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根本就不建立,发现工人身体异常就马上辞退。这些企业大都是招商企业,政府的绿地,政府不允许执法人员按法律执法,他们制定了政府规定,什么软环境办公室、法制办等等,美其名曰给企业一个安宁的生产环境,政府的扶持到成了这些企业的保护伞。因此执法人员不敢进入,职业卫生工作处于瘫痪状态。照目前的发展,我国在不久的将来,将有大批职业病发生,所以本人认为当前“职业病防治 刻不容缓”。

游客在 2009-04-26 10:04:11 第2楼
黑心老板为应付监管部门检查,到体检单位只交钱免体检,体检单位为了有收入发工资或奖金,编造健康体检表。恶性循环何时了。


游客在 2009-04-26 20:04:13 第3楼
要抓好两头就能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一是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一个是离岗体检。前者是职业危害的入口,后者是企业逃避责任的出口。

游客在 2009-04-26 20:04:27 第4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该出台了,政府不重视,部门不协调啊!

游客在 2009-04-26 20:04:17 第5楼
给卫生部门打气没有用啊,卫生部门都快急死了,平时执法难,出事担责任!权比法大啊!!!!!!!!!!!!!

游客在 2009-04-29 09:04:33 第6楼
应该对所有行业都做一个职业病危害评价而不是等他们自己和申报,还要抓好治疗很诊断要把监管同企业剥离,否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定多少法律也是废纸一张。

游客在 2009-05-04 07:05:53 第7楼
如果出现问题,怎么处理?单位有意刁难怎么办?职业病检测必须单位出具相关手续,可是单位拒不履行义务,怎么严惩?怎样才能让那些企业主管遵守法律法规?这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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