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滴滴司机陶先生在为一单交通事故的善后理赔工作到处奔波。9月10日,他利用滴滴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前往虎门南栅的途中,在连升南路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自己的丰田小车破损及两名乘客受伤。事后,陶先生在找保险公司和滴滴公司进行理赔时发生卡壳。 1搭客途中遭遇车祸,两乘客受伤陶先生今年6月在虎门贷款购买了一辆丰田小车,在4S店购买了全保后将车开回家。7月7日,他加入滴滴,注册成为一名专车司机。截至9月10日,他的接单量已经达到1490单。 “按照与滴滴签署的合约,我每跑一单活,滴滴公司都会从中扣取20%的佣金、1.77%的管理费,外加0 .5元的保险费,”陶先生说,他一直接活都很顺利,直到9月10日发生交通事故。当天,他从虎门连升南路接到2名乘客打算去往南栅,没想到在连升路一家大排档附近路段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 虎门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写明,当天上午11时15分许,陶先生驾驶的丰田小车与货车发生碰撞后,造成车上两名乘客受伤及车辆损坏。伤者经医院治愈后出院,自认轻微伤不需评伤残的等级。陶先生被认定需负全责,后经协商赔了2000元补偿金给两名伤者。 陶先生表示,除了自掏腰包补偿2000元给两名乘客后,他还垫付了3000元给两人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车祸发生后,肇事的丰田小车被交警拖离现场。 2伤者医疗费用得到滴滴赔付陶先生表示,此后他欲进行保险申报后,却在保险公司和滴滴公司之间出现了卡壳,“保险公司说我的车是在运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不符合理赔的条件,与滴滴公司的沟通又很不畅顺。” 随后,陶先生找出了买车时购买的保险单,证实确实在车辆改变运营性质后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赔付的范围,“私家车辆和运营车辆,购买保险的费用相差很多,对应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 南都记者与滴滴公司方面进行沟通核实期间,陶先生接到滴滴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愿意赔付其为两名伤者所支付的3000元医疗费(即有医疗发票可报销的那部分),但对于车辆损失和陶先生协商支付的2000元补偿金,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 回应 司乘私下签署的赔偿款,平台不予赔偿 昨日下午,滴滴公司就此事向媒体作出回应称,发生事故后,平台一直与司机、乘客保持沟通。对于在订单期间,司机、乘客因为事故导致的人员受伤、车辆损失,在提供相关医药票据、维修票据,事故证明后,平台会给予垫付和赔偿。平台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只要在订单期间,如遇突发情况,平台会通过商业保险及自有保障基金来解决司机和乘客遇到的紧急情况。但是,对于在平台不知情的情况下,司机、乘客私下签署的协议赔偿款,平台无法予以赔偿。 律师说法 若证实车辆与滴滴是挂靠关系,滴滴要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此事,广东明楷律师事务所宋安平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与车主在购买的车险合同内有明确约定,车主的私家车使用滴滴平台,变更了车辆用途、且没有尽到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没有向保险公司补缴相应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商业赔付。但是,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部分赔偿,因为交强险是保障第三人的。 另外,私家车主在事故中要承担责任,只要车主可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的车辆与滴滴公司形成挂靠关系,作为被挂靠单位的滴滴公司也要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莫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