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攻略防范企业“软裁员”

发布时间:2016-05-08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作者:网络 点击:197次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几年来,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受到的保护程度日益增加。摄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威力,大多数企业都不会去走直接裁员的艰苦道路,而是利用一些手段让员工自己辞职,以达到降低人员成本的目的。这也就是企业采用“软裁员”手段的实质目的。


  某知名人才网站相关调查显示,受访的2173位被裁人员中,四成员工定义自己被变相裁员。被列为最具杀伤力“软裁员”手段前三位的为降薪、换岗和换工作地点。其他手段包括提高业绩指标、部门撤并、无薪长假等等。面对企业使出“软裁员”的杀手锏,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该怎样维权?


  薪水遭腰斩行使恢复权


  小张在中关村一家软件企业工作了3年,原来月薪一万元。前不久老板找他谈话说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其所在的岗位即将被取消,但是为了不让小张失业,以后就每月支付小张5000元,看看能不能撑过难关。小张发现,公司里被降薪的只有他一个人,便知道公司想把他辞掉,又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想了这么一招,逼其辞职。


  法律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对薪酬作出明确约定,因此,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薪酬,且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实践中,合法的减薪程序有两种:一是与员工逐一单独沟通,签署变更协议调薪;另一种是走民主程序,企业与职代会、工会集体协商,达成集体协议,但集体协议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公告全体员工。


  维权提示:若遇单位擅自减薪,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岗位被调换动用拒绝权


  小王入职某食品公司的时候与公司约定工作岗位为质检员。一年后,食品公司效益不好,决定精简人员。有一天,公司通知小王免去质检员的职务,要将他调到销售部担任销售助理。小王认为公司的做法没有道理,拒绝前往新的部门报到,后食品公司就以小王严重违纪为由将小王解聘。


  法律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岗位也是约定好的。如果单位将劳动者的岗位无故调离,其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属违约行为。


  当然,实践中,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需要,经常会对员工的岗位进行相应调整,这属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和自主权利。但是调岗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合法的调岗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调岗;按照事先约定调岗;根据规定调岗等。


  维权提示:劳动者在未有十分把握确定企业调岗非法的情况下,一方面应服从企业的调动决定,另一方面应及时书面提出异议。如单位要求签收调岗通知单,可在签收时注明“不同意调整岗位”字样,如有疑问应及时找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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