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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集体争议案件增加72.7%

发布时间:2016-04-08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 点击:113次

  劳动保障部有关部门近日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统计显示,2004年全国劳动争议案案件总量继续增长。
  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去年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其一,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继续增长,但增长率比去年有所下降。据了解,2004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万件,涉及劳动者76.5万人,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为93.2%。此外,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以非立案方式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1万件。2004年,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受理数与2003年相比增加3.4万件,增幅为15.3%,案件增幅比上年下降了7.5个百分点,涉及劳动者人数比上年有所下降,下降幅度为4.5个百分点,计3.6万人。
  其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很大,但涉及人数有所下降。
  其三,国企、私营企业争议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有限责任公司争议案件数量较大。从企业性质看,2004年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4.9万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8.9%,比上年下降两个百分点,4年来每年下降两个至三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4.5万件,占17.3%,比上年上升3个百分点;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劳动争议2.6万件,占10%;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1万件,占4%;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劳动争议1.5万件,占5.8%;集体企业劳动争议2.7万件,占10.4%;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5.8万件,占22.3%;股份制企业劳动争议2.9万件,占11.2%。
  其四,劳动争议案件多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2004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逾万件的省份有:江苏省4.3万件、广东省4.2万件、山东省2.1万件、上海市1.8万件、北京市1.6万件、浙江省1.5万件。上述6省、市受理案件约15.5万件,占全国案件总数的59.6%。受理案件数量2000件以下的省份有:内蒙古、江西、海南、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其五,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裁决比例高。从处理情况看,多数劳动争议案件是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的直接利益冲突,案件调解空间缩小。在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数量明显超过仲裁调解数量。仲裁裁决结案11.1万件,占结案总数的42.9%;仲裁调解结案8.3万件,占结案总数的31.9%。
  其六,劳动者申诉率占比例大,胜诉率较高。2004年,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数中,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诉的案件为24.9万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95.8%。从处理结果看,劳动者胜诉率为47.3%,用人单位胜诉率为13.7%,双方部分胜诉率为39%。
  2004年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为:保险福利、劳动报酬。这是引发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因素,这两类案件数量相加达17.5万件,占全部受理案件总数的67.3%。其中,保险福利争议连续数年高居各类劳动争议之首。在保险福利争议中,工伤争议和养老保险争议排在前两位。拖欠工资争议在全部劳动报酬争议中依然占较高比例。
  劳动合同争议中以解除劳动合同最为突出。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占全部受理案件总数的16.7%。从近3年的数据来看,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直是所有劳动合同争议中的焦点。2002年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占全部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65.9%,2003年占全部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68.9%,2004年占全部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70.5%。这表明,目前的劳动合同争议基本上是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也表明,由于现阶段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等原因,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导致劳动关系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从2004年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看,劳动争议矛盾集中、争议双方对立程度增强的特点也比较明显。


去年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增长7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5年5月2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2004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04年我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万件,比上年增长15.2%,涉及劳动者76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9万件,比上年增长72.7%。全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案25.9万件,结案率为93.2%。
  公报还指出,截至去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77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建率为96.5%,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9万人;在全国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民工权益保护、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活动,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5万件,责令用人单位为1103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补发871万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1亿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7470个。


2004年集体争议案件大幅增加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05年5月31日



  2004年全国劳动争议案案件总量继续增长,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增长72.7%,增幅明显。这是劳动保障部在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统计分析后得出的数字。
  该项统计同时显示,虽然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很大,但涉及人数有所下降。2004年集体劳动争议1.9万件,比上年增长72.7%;共涉及劳动者47.8万人,比上年下降7.2%,平均每案涉及劳动者人数,从2003年的47人下降到2004年的25人。从比率上看,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的7.3%,涉及人数占全部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总人数的62.5%。
  据有关人士分析,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许多劳动者改变了以往个人申请仲裁的做法,往往是多人就共同事项一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个人争议向集体争议转变,尽管造成了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上有所减少,但案件的复杂程度明显增加,争议双方的对立程度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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