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劳工资讯>>劳工状况

广东省佛山市首季劳动争议案件比增1.5倍

发布时间:2016-04-08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点击:96次
市中院副院长:企业应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处理劳资关系

  本报讯(记者/唐梦通讯员/陈笑尘)昨日,佛山中级法院最新报表显示,截至今年3月31日,该院今年有两类案件上升最为明显,其中劳动争议案件第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5倍,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今年第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倍;另外还有借款合同、买卖类合同纠纷、企业主弃厂逃债引起债权人突击诉讼情况,以及公司股东内部纠纷案件也较以往增多。据介绍,从今年前三个月的情况来看,该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民事第四审判庭的法官已人均收案100件以上,已经提前进入清案阶段。究其根源,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带来的影响已在司法领域凸现。

  据了解,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效益普遍下滑,一批中小企业通过裁员、减少报酬、奖金等以降低运行成本,劳资矛盾随之产生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加上金融危机引起的恐慌心理,导致彼此间信任指数下降产生诉讼,即使债务人有能力继续履约,债权人也尽快提起诉讼,唯恐资金收不回来,由此导致诉讼保全类案件明显增多。企业效益差,股东之间纠纷也由此而生……就如何使中小企业平稳渡过金融“寒冬”的问题,笔者采访了该院副院长胡充寒。

  根据当前审判实践中所反映出来的企业管理问题,胡充寒副院长指出,各企业应在金融危机中对可能产生的合同履行不能、股东权益纠纷、劳动争议等法律纠纷时做好应对工作。一方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例如,尽量选择诚信可靠的经营合作伙伴,在签订合同时要尽量把关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纠纷处理方式等核心条款定得详细具体,必要时还可以要求订立一些担保性条款等,以便自己在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中处于一个相对有利的地位。又如,为了避免或减少股东权益纠纷的产生,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权责明晰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的权利能够依法得到保障。

  另一方面,在发生纠纷后,企业应当及时合理地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及时行使担保权利,及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及时做好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力争主动。

  此外,针对金融危机中因企业裁员而引发大量劳动争议的现象,建议企业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去妥善处理好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要依法定程序提前通知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根据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企业平时还要注意保全好涉及劳动者的薪酬标准、工作时间、支付薪酬的数额等方面的证据,以避免在仲裁或诉讼中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最后,胡充寒还指出,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企业要注意合理、审慎地主张自己的权益。特别是金融危机中,一些经营正常的企业,往往只是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那么作为合作伙伴的企业相互间应抱着以互谅互让的态度来解决矛盾,而不要以杀鸡取卵的方式把困难的一方逼上绝境,否则导致对方企业破产并引发连锁诉讼,反而可能使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所以,应对危机,法院将积极发挥自身的司法职能为企业合法维权提供保障,但关键还要靠企业从有利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和为贵,增强互信,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分隔线----------------------------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