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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 下岗职工集资维权 职工代表遭“敲诈勒索”指控

发布时间:2016-04-08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 点击:99次

  ■ 本报记者 朱文强 安徽阜阳报道

  2009年6月17日,安徽省阜阳市下岗职工刘桂兰终于等来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今年4月初,刘桂兰向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申请公开阜阳市酿造厂改制过程中包括土地出让金、职工安置方案、职工住宅拆迁补偿标准等信息遭拒。

  如今,她起诉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逾期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被正式受理。此案也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当地第一案。

  这一天,刘桂兰的丈夫李怀富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刑事拘留整整4个月。

  李怀富被抓和刘桂兰告状均缘于一场始于4年前的“集资维权”事件。

  祸起国企改制


  刘桂兰和李怀富夫妻俩都是原阜阳市酿造厂职工,4年前,因所在企业改制,夫妻俩双双下岗,他们也成为酿造厂100多名维权职工中的一分子。

  安徽省阜阳市酿造厂兴建于1956年,是老国营企业,1996年前隶属阜阳市商业局。

  撤地设市后,该厂按属地管理原则属阜阳市颍泉区管辖,曾经是区重点保护的龙头企业、利税大户。

  而今,这个位于阜阳市北京中路288号、泉河北岸的老厂已经被瓦砾掩埋。

  早在几年前,厂区对面就建起了颍泉区公、检、法的3座办公大楼。

  回溯到4年前,2005年7月1日,阜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阜阳市酿造厂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5年8月21日,颍泉区委、区政府派工作组到酿造厂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36名职工代表,正式启动改制事宜。

  当时,有33名职工代表在签名时写下“改制大方向同意”。

  2006年3月7日,阜阳市颍泉区商务局和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债式整体收购工业合同。

  合同拟定了包括企业职工安置补偿、社保基金补偿、债权债务承接等整体收购方案。

  收购方式按2步执行,首先,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业用地整体收购企业,承担债权、债务,变更企业法人,申请出让金返还用于职工安置并解封土地证和房产证;第二步申请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开发,由变更后的法人把土地推向市场,淮信公司参与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商住开发。

  合同约定收购企业的价款为1352万元。

  而该厂职工给记者提供了另一份同样于当日签订的收购合同,收购价格则变为698.42万元。

  2006年10月,厂房被拆除。

  2007年6月13日,改制工作组向厂区居民发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随后的时间里,合同中约定的安置职工的实施情况确并未得到该厂职工的认可。

  职工依据阜阳市国土资源局[2005]101号文件:“企业改制原划拨土地按有关规定应补办出让手续,所缴纳的出让金可以用于职工安置;企业改制后的工业用地若改为商业住宅开发用地,除应符合城市规划外,还应实行招拍挂”,认为,职工社保、住房等未得到妥善安置,土地买卖未经职工大会表决同意,且未经招、拍、挂等合法程序,拒不接受方案。

  2007年8月1日,第二批工作组进厂,核查职工反映的相关问题,未有结果;2008年8月1日,第三批工作组进厂,核查仍然没有结果,职工多次上访。

  神秘的企业法人董兵


  矛头开始指向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指向一个叫董兵的人。

  董兵是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2005年开始,董兵以淮信公司的名义收购阜阳市酿造厂。

  “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见过法人代表董兵。”职工刘桂兰告诉记者。

  神秘的法人董兵在这场国企改制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2006年,淮信公司将酿造厂的土地转让给2007年成立、注册资金800万元阜阳成大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还是董兵。

  2006年12月8日,阜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原阜阳市酿造厂用地)问题的意见》。

  该意见称,位于北京中路南侧,原阜阳市酿造厂和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划拨土地,由于企业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低且负债累累,长期处于关停状态,根据阜阳政发【2002】7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颍泉区政府于2006年3月7日与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债式整体收购阜阳市酿造厂、阜阳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收购合同》;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7月21日与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公司于8月2日按合同缴纳出让金207.2789万元。

  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的42.84亩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申请由工业用途改变为商住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第八条“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的规定,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1、由市规划局为安徽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规划涉及条件;2、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重新对该宗土地进行评估,经研究给予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手续。

  至此,董兵完成了酿造厂土地性质的变更。一块政府划拨的土地经过转手,变为可供开发的商住用地。

  “根据阜阳市国土局规划的土地级别划分范围,我们厂土地属二级地,2008年4月份阜阳三级地招拍挂为288万/亩,我厂近45亩地招拍挂可以卖到至少1亿3千多万元。”一个老职工气愤地说。

  为此,在拆迁过程中,工人不断到市政府上访,均无结果。

  集资维权还是敲诈勒索?


  2007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酿造厂100多名职工推选了6个职工代表:谢学芳、李怀富、张峰明、张永平、冯兆华、周军。

  开始,这6个代表每人拿出2500元,共15000元,加上其他职工凑的钱,一共3万多块钱,正式踏上上访之路。

  “我们6个人出面,去省里面找关系,上访,印资料,找律师。”张峰明告诉记者,“我们要求全体工人要有口饭吃,要上岗。”

  张峰明告诉记者,前期的3万多块钱,都交给谢学芳管理。

  后来又开始陆续兑钱,经过几次兑钱,每人共兑钱1000元,酿造厂100多名职工一共兑钱10万余元。

  而让这些职工代表没想到的是,这10万多块钱却带给他们数月的牢狱之灾。

  2009年2月16日下午,职工推选的“维权代表”谢学芳、李怀富、张峰明、张永平被传讯到泉河派出所,次日下午被刑拘。

  2月19日晚,职工冯兆华家被搜查,5名派出所人员拿走存有4万元“维权资金”的存折及上访材料,接着又将管理“维权资金”帐本的冯兆华刑拘。

  记者在《拘留通知书》上看到,冯兆华“涉嫌窝藏赃物”,谢学芳、李怀富、张峰明、张永平四人“涉嫌敲诈勒索”。

  随后,5人被羁押在阜阳市看守所。

  2月26日,阜阳警方发出了《通缉令》:“周军伙同杜运兴组织策划谢学芳、李怀富等人,在泉北社区以强行谩骂酿造厂职工诈取钱财7~8万元,伪造隐匿现役证据,现在逃。”

  按照当地官方的说法,维权代表数次向职工收取“维权资金”10万余元。收取最多的一次,是2009年元月。当时,政府给工人补发1998年至2006年的生活补助费时,几个代表在发钱现场,等职工领到手后向每户收取几百元、上千元不等。有的人不愿给,他们就采取谩骂纠缠等手段收钱,所以有人举报他们敲诈勒索。

  记者在采访时却得到了一个不同的回答:“2008年我厂大多数职工召开职工大会,自发选举代表,自愿出钱委托职工代表进行维权,维权的所有花费都是征得职工的同意,职工代表也定期向我们公布花费的情况。”

  不少职工说他们是自愿出钱的,没有任何强迫。收取的钱用于请律师打官司、印材料、职工代表维权差旅等开支,维权的各项花费都征得职工同意,有帐本,开支情况向职工公布。

  职工张卫东、于会侠、朱永昌、谭军于2009年2月4日写了《志愿书》:“在酿造厂改制中,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自愿兑款作为维权费用。”退休职工李献秀、李绍华于2009年元月3日写了《声明》:“为依法维护个人权益,自愿拿出资金,没任何人强加于我。”

  在酿造厂家属院住了30多年的老职工马大姐含泪告诉记者:“我们太不容易了。”

  他们向记者提供的声明材料共103份,每份都有职工签名并按有手印,且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对此,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徐建国律师表示: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强索”并“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奇怪的是,这些被冠以“敲诈勒索”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和保证书后,均被释放。

  职工代表张峰明告诉记者,他被抓进去后,公安劝说他尽快签订拆迁协议。

  在签订完拆迁协议书后,张峰明被释放。

  到目前为止,只有周军和李怀富依然拒绝签订拆迁协议,他们依然被羁押在阜阳市看守所内。

  政府监督下的工人抗争


  职工代表们被抓引起了酿造厂职工们的极大愤怒。为了防止职工到上级部门反映此事,2009年2月17日7时,颍泉区人民政府组织200多人(有警察和社区工作人员,还抽调农村的村干部)对酿造厂家属区所有职工及家属子女进行人身限制。

  “大门口和过道里都有多人把守,每户派几个人看着,不许我们和家人出门,连上公共厕所都有人陪同。”职工刘桂兰告诉记者。

  2月26日至27日,200多名干部进驻酿造厂家属区,奉命对各家各户“做工作”。

  “这个厂去年6月改制终结,今年纳入社区管理。目前,职工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由于人手不够,上级调集干部支援工作。对于春节吃不上饭、穿不上衣的特困户、困难户,通过走访服务,要让我们的工人吃上饭,吃上饺子。”干部们的解释几乎“统一口径”。

  然而,对近日当地政府集中调集大量社区干部如此“服务群众”,却引起职工群众不满。他们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干部为他们服务。

  下岗工人李国华说:“职工代表被关起来了,为了不让我们跑出去向上面反映这事,社区派来好几百人整天看着我们。我家每天有固定的三四个人看守,从早上7点一直到晚上,不让自由进出家门。74岁的老职工林玉珍要去买面粉都不让出门。”

  职工张峰明的妻子告诉记者:“俺家每天被重点看管,一出门就问去哪,是不是上访?我去哪跟到哪,连上厕所都跟着。”

  职工们告诉记者,这些来“做工作”的干部是以每天30元的报酬抽调来这里“服务群众”的。

  抗争一直持续到现在,一些熬不住的职工纷纷签订了拆迁协议,而刘桂兰等10几个“固执”家庭,依然坚守着当初的信念,他们至今仍然居住在瓦砾斑斑的酿造厂家属院内。

  刘桂兰告诉记者,她一定会坚持到底,为自己和家人赢回合法的权益,同时,他也盼望丈夫李怀富早日解除牢狱之灾。

  目前,刘桂兰所能做的就是做好准备等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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