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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33年:上海电力工人的“六月工潮”和“五十四天”大罢工

发布时间:2016-04-29来源:中共党史出版社 作者:上海电业党史工运史编 点击:245次
上海电力公司工人运动史 

作者:上海电业党史工运史编辑委员会编 
出版社:北京市:中共党史出版社 
页数:131页 出版日期:1991.07

说明:此书还是整理了一些资料,但很多斗争经过写得太简略,经验教训的总结更是问题多多,结果写成一笔糊涂帐,需要对照一下某些历史文献。在总结失败教训时,总是说“因为没有党的领导”。但这之前,党领导的工运刚刚失败……之后,失败形势下的盲动又加深了失败…… 
  “上电党支部遭到破坏,工人俱乐部也陷于瘫痪 ”,这部分一笔带过。后面的“总结”提了一句:“右倾投降主义和‘左’倾冒险主义影响”。但究竟具体是怎么影响的?完全不清楚。“声援英商公共汽车公司工人的罢工”就是发生在“‘左’倾冒险主义”时期,只能猜测是领导者不顾现实条件试图“把斗争搞大”……结果工人遭殃,党也损兵折将。 
  下面一节写的是两场“没有受到党的领导”的工人自发大罢工,看来很值得注意。它表现了这段消沉年代里工人所受的压迫之深,反抗之坚韧,也写到了当年斗争中的各色人物、各种势力。(阿洌)


第四节 “六月工潮”和“五十四天”大罢工


一、“六月工潮”始末


  上电党支部和工人俱乐部遭到严重破坏后,美国资本家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克扣米贴,不准告假,并以大批外国职员监视中国职工工作,加重了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并违反工部局电气处转售给美商时所订的契约第14条中关于“……储蓄金,年奖和其他福利仍须保留,公司不得解雇现有的任何职工……”的规定,借故开除工人,另招失业工人,以廉价劳动力取代工资较高的老职工。从1932年6月1日起,资方竟借口“营业萧条,工作缺乏”,在不到10天时间内开除了128名工人,不发养老金。工人们义愤填膺,群起抗争,酿成“六月工潮”。 

  当时,工人们派代表交涉,向社会局请愿,印发传单,发表《告各界书》。由于国民党市党部、社会局的调处无明显结果,工人们在组织互助会的基础上酝酿建立工会。9月24日成立了上海市四区水电业工会,通过了6项决议(要求资方承认工会;无故不得开除工人;退职人员发退职金6个月和全薪5%的养老金按月津贴工会事业费500元等)。 

  资方在工部局的庇护和支持下持强硬态度,拒绝考虑工会所提条件,谈判到10月份陷入僵局。国民党政府和总工会也支持美国资本家抑制工人斗争,千方百计把斗争引入旷日持久的请愿,调解,交涉之中,甚至迫使罢工不能实现,因此“六月工潮”虽持续达4个月之久,终以无结果而告终。 

二、“五十四天”大罢工的失败


  从1930年到1933年,美国资本家在4年中,先后开除了上电熟练工400余人。1933年7月3日,资方又无故开除4名工会干部,并拒发退职金。经过2个月的交涉,毫无结果。9月27日资方又以“停工三天”和所谓“偷懒”为由,宣布开除3名工人。随时面临着被开除危险的工人们,闻讯后异常愤慨与不安,第二天推出代表向资方交涉,遭到拒绝,发电厂1000多名工人于9月29日宣布罢工,爆发了历时54天的上电工人大罢工。 

  发电厂罢工开始后,四区水电业工会召开组长会议,决定成立怠工委员会(后改罢工委员会),产生委员13人(发电厂7名,馈电处6名),并由罢工委员会向资方提出5项条件: 

  (一)服务满1年的职工被裁撤时,应得退职金3个月,养老金5%,除有犯罪行为经法院判罪者外,如被公司开除,得劳积金5%: 
  (二)开除职工应有明文规则; 
  (三)服务满1年的职工发给年赏1个月; 
  (四)无故被开除及解职之400余人中,只要求7月份和9月份开除的4名工会干部和3名工人复职; 
  (五)罢工期内工资照发。 

  9月30日厂方派武装警探阻止工人进厂。工会带领1000多工人到公司总办事处请愿,公司经理拒不接见,同时巡捕房派来大批捕探驱散请愿工人,工会又带领群众到工部局请愿,工部局总办钟思同意,于10月2日由工会派人同往公司磋商。 

  10月2日馈电处工人800多人也参加了罢工,上电罢工工人达到1857人。同日,工部局与电力公司的磋商并无结果,工部局宣称:“因公司态度颇为坚持,希望工人即日复工,以免纠纷扩大。”国民党市党部陆京土也衷示:“希望接受党部劝告,双方相互谅解,早谋解决。” 

  自罢工开始后,资方连续添雇白俄顶替罢工工人。10月3日四区水电业工会向市政府请愿。5日,全体工头和临时工参加罢工;9日至12日,三分之二的职员也陆续罢工,罢工人数日益增多,声势越来越大。 

  资方对这次罢工,自始至终态度极为蛮横。罢工的第一天,就通知工部局警务处派出巡捕、暗探100余人进驻发电厂,又雇30名巡捕监督抄表员的外勤工作。在罢工期间,上电资方有专人昼夜与警务处联系,提供情报;资方曾企图调派慎昌洋行电气部工人进厂工作,破坏罢工,因遭该行华籍工人反对,未能得逞;先后新雇白俄360余人替代罢工工人的工作;职员投入罢工后,另雇外籍女职员代替,又派外籍工程师由捕探陪同,分乘汽车到工人家里,强拉工人登车进厂(这些工人进厂后仍然怠工)。在向记者谈话时,资方竟声称:“公司对此次工潮早有准备,即使全部工人罢工至半年以上,也可照常发电”,一直顽固拒绝工人的任何要求,并且还运用《泰晤士报》等宣传机器肆意攻击工人的斗争,诬称;“电力工潮应由煽动者负责。” 

  在罢工期间,本市宁波、湖北、潮州、定海、扬州、绍兴同乡会以及全浙公会等20多个团体,以电力工潮日趋严重,公司方面有强迫工人上工的粗暴举动为由,召开紧急联席会议,派代表到工部局,要求严令上电资方迅谋解决办法。 

  这次罢工发生在大革命失败后艰难的岁月里,没有党的领导,而国民党中央政府、中央党部接连派出民运会主任委员陈公博等来沪名曰调查,实则勒令“勿稍越轨”。工部局华董,国民党市党部、市总工会以及流氓头子都出场进行所谓“调停”,干涉破坏。四区水电业工会又软弱动摇,加上美国资本家软硬兼施,在采取强硬手段的同时,又以免费供应“五菜一汤”的伙食,诱惑不少意志薄弱的职员复工,动摇人心。11月22日,四区水电业工会在反动势力的压力下,发表《忍痛复工宣言》,工人被迫复工。反击资方大批开除工人的目的没有达到,罢工时所提的条件无一实现,不仅罢工期间的2个月工资被扣,而且又有76名职工被开除,1933年9月29日至11月22日持续54天的大罢工遂告失败〔注:见《中国论坛》第12期(1933年10月22日),《上海电力罢工》.《上海电力公司工人运动历史资料》(1954年7月)。〕。

  ……“六月工潮”、“五十四天”大罢工的失败,使上电的工人运动处于低潮。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上电没有全公司和全厂性的进步的工人组织,也没有大规模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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