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劳工资讯>>放眼全球

澳大利亚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6-04-29来源: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工会理论研究 作者:沈雄德 点击:298次

2002年2期《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工会理论研究》P47-47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8-7753 国内统一刊号:CN 31-1085 分类号:F830 R135
沈雄德 上海市总工会 2002年3月28日



  迄今为止,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一份有关工人由于工作环境不良导致患病或工伤致死、致伤的确切统计数字。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工伤事故没有得到统计,有些死亡的发生也没有联想到是由于职业因素造成的。据国际劳工组织的不完全统计,由于工伤事故,全世界每天有600人死亡,34.2万人致伤。在过去15年中,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伤事故翻了3倍。在澳大利亚,每年有500名工人死于各种工伤事故,有2200名工人死于与职业有关的癌症,有65万名工人致伤或致病。每年由于各类工伤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0亿澳元,死于工伤事故的人数多于交通事故人数。

  澳大利亚工会组织致力于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他们将确保职工安全生产环境和保护职工职业健康视为工会的重要工作。他们的努力,促使国会认识到,工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就是为工人争取更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等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1、工人有权在一个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2、通过减少危险因素及改善工作环境,以达到保护工人健康和安全生产。面不是迫使工人作出改变来适应危险的工作环境。
  3、工人有权知道他们在工作中所面临的危险。根据法律,雇主必须如实相告。
  4、工人职业健康的保证和工作环境的改善,必须通过集体的力量才能达到。因此,工会具有法律上的义务来为工人争取这些权利。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工会在这项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
  5、政府有责任为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并不断加以完善。
  6、工伤受害者必须得到经济赔偿。
  7、雇主由于忽视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法规而造成工人伤亡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州工会联合会于1990年建立了专职从事工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培训与研究的学院。学院为工人开设一些简明易懂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防护课程,教师都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每年有2500余名工人接受培训,学院为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人的健康水平作出了贡献。目前,学院在制定培训标准、从事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等方面的研究,在全澳洲都处于领先地位。
  昆士兰州工会联合会要求雇主在签订集体合同时,必须将有关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的条款列入其中。同时,工会还对政府进行游说,推动州政府制定有关工人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经过努力,昆士兰州政府于1995年制定了《工作岗位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法》,该法涵盖了除矿工以外的所有工人,包括自谋职业者(矿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参照《矿工法》执行)。此法旨在减少工人在生产或从事具有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发生的死亡或伤残事故及染上职业病。法规规定雇主对雇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生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个工种在工人上岗前,都必须事先进行安全评估,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这种称为风险管理的办法共有5个步骤:

  1、确认危险;
  2、评估可能由此危险所引发的风险;
  3、制定防范或减少风险发生的管理办法;
  4、落实风险管理办法;
  5、监督风险管理办法的实施及其有效性。

  为了使《工作岗位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法》得到充分的实施,昆士兰州工会联合会除了对工人进行培训外,还对其他的一些有关人员,例如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代表、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官员和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州工会联合会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具有决定性作用,他们对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重视与否,直接决定了该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机率。因此,这些人更需要了解工人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层管理人员身处生产第一线,他们每天所作出的决定直接影响着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他们须知自己的责任重大。为了防范危险的发生,高级管理人员在作决定时必须将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作为经工人推选出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代表,他们必须比别人更多地了解有关法规,懂得如何识别危险,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对有关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更好地代表工人的利益。
  工会的奋斗目标就是,每个人都应该了解自己的职责及应享有的权利,工作更安全,生活更健康。


收稿日期:2002.03.28

------分隔线----------------------------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