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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业病防治形势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6-05-02来源:《劳动保护》2013年5-6期 作者: 点击:217次
  2013年4月28日,国际劳工组织倡导的“世界职业安全卫生日”纪念活动在世界各国举行,主题为“职业病防治”。国际劳工组织在活动前夕发布了一份报告,概述了目前全球职业病防治的形势,并提出了如何达到“体面劳动”的建议,本栏目将分2期进行摘登。
  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职业病导致工人死亡的人数是工业事故的6倍,这给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痛苦和损失。此外,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技术和社会也在发生变化,这些都会导致产生新的风险。众所周知的职业病,如尘肺病,仍然流行很广;一些相对较新的职业病,如精神障碍和肌肉骨骼失调症(MSDs),患病人数也呈增加趋势。虽然世界各国在应对职业病挑战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迫切需要加强国家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预防能力建设。

全球职业病防治形势


  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每年全球约有234万人死于工作事故和工作相关疾病。其中,约202万人死于各种工作相关疾病。每年有1.6亿例非致命性工作相关疾病发生。
  全球职业病类型和发展趋势差别很大。例如,2010年,中国共报告2万 7240例职业病患者,其中2万3812例是由接触工作场所的粉尘所致。同年,阿根廷共报告2万2013例职业病患者,其中肌肉骨骼失调症和呼吸道疾病发病率最高。2011年,日本共报告7779例职业病患者,主要涉及背部疾病和尘肺病,其中325例精神障碍患者获得了补偿。2011年,英国共有5920例职业病患者获得了补偿,其中尘肺病、间皮瘤和骨关节炎的患者最多。2011年,美国共有20万7500名工人患非致命性职业病,其中皮肤病、听力失聪、呼吸道疾病发病率最高。

  尘肺病


  由于在采矿、采石、建筑和其他作业过程中,普遍接触硅石、煤炭、石棉和各种矿物粉尘,数以百万计的工人仍旧处于罹患尘肺病(特别是矽肺、煤工尘肺、石棉相关疾病)的风险之中。尘肺病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往往比较难诊断并容易漏报。与其相关的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硅结核、硅与石棉相关癌症等,常常导致永久性残疾或过早死亡。在中国,尘肺病患者占全部职业病患者总数的80%以上。最近几年,每年新报告尘肺病患者1万~2万3000名。在印度,约1000万名工人在采矿业、建筑业和其他行业工作,均接触二氧化硅粉尘。一些研究表明,石笔厂工人的矽肺发病率为54.6%,石匠的矽肺发病率为35.2%,而煤工尘肺的发病率为18.8%。在越南,尘肺病患者占全部已补偿职业病患者总数的75.7%。巴西估计有660万名工人接触二氧化硅粉尘。拉丁美洲矿工的硅肺病发病率为37%,其中50%的矿工年龄在50岁以上。
  然而,职业病患者的统计数字增加并不一定意味着实际患者数量的增加。统计数字的上升可能是一些积极因素所致,例如更加完善的记录和报告制度,改善的健康监测、鉴定和赔偿机制,作业流程和组织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工人和雇主对职业病预防的意识提高,职业病的定义有所扩大,潜伏期长的职业病的集中爆发等因素。

  石棉相关疾病


  直到20世纪70年代,许多国家还在不同行业广泛使用石棉,如绝缘管道、锅炉、船舶、刹车系统、水泥强化、耐火材料等。 工作时接触石棉的工人,具有患石棉相关疾病的风险,例如石棉沉滞病,与石棉有关的肺癌和间皮瘤。工人在接触石棉之后,一般会在10~40年后患病。这样,即使在已经禁止使用石棉的国家,也会出现与石棉相关的职业病例。
  尽管目前全世界有50多个国家已经禁止使用石棉,全球每年仍生产石棉200万t。如今,石棉主要在发展中国家使用,而这些国家的职业病预防能力、健康监测和补偿机制往往并不完善。

新的风险与挑战


  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为工作场所带来了技术、工作方式的变化,伴随而来的是新的风险和挑战。由于安全性提高、技术进步和管理完善,一些传统风险的水平已经下降,但它们仍然给工人带来了健康损害及一定的经济负担。由于没有采取足够的预防、保护和控制措施,新形式的职业病仍在增加,如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带来的不确定的风险,工作环境中的电磁辐射、面临的心理社会风险等。

  肌肉骨骼失调症与精神障碍


  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肌肉骨骼失调症是最常见的与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根据2005年欧洲职业病统计结果,腕管综合征患者数量占全部确诊职业病患者总数的59%。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指出,肌肉骨骼失调症占所有残疾导致经济损失的10%以上。在韩国,肌肉骨骼失调症患者的数量从2001年的1 634例迅速增加至2010年的5 502例。在英国,2011年肌肉骨骼失调症患者的数量,占全部工作相关疾病患者总数的40%。
  职业压力及其导致的健康后果,已经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企业员工面临着心理骚扰、聚众围攻、恃强凌弱、性骚扰及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工人也许会因此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如滥用酒精和药物,以试图自行解决心理压力问题。研究表明,压力与肌肉骨骼失调症、心脏病、消化系统疾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长期遭受职业压力,会导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此外,经济危机和衰退导致工人的压力增加,容易产生焦虑症、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疾病,甚至导致工人自杀。

  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带来的经济成本


  职业病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它们会使工人及其家庭陷入贫困,降低工人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能力,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每年工作相关事故和疾病导致的经济损失,约合2.8万亿美元,占年度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4%。在欧盟,工作相关疾病每年导致的经济损失,估计至少达1450亿欧元。法国政府估计,2001-2020年间用于石棉相关疾病患者的赔偿费用约为270亿~370亿欧元。在美国,保险公司报告,1990-2000年间,赔偿石棉相关疾病患者约216亿美元,这还不包括被起诉企业赔偿的320亿美元。在韩国,2011年肌肉骨骼失调症导致的经济损失为68.9亿美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7%。在新西兰,肌肉骨骼失调症每年的医疗费用达47.1亿美元,相当于年度医疗总费用的1/4。

职业病患者数据收集


  职业病防治形势评估工作需要良好的数据支持,因为可以为制定预防战略提供基础。数据主要通过3种途径获得:雇主依据法律要求向劳动部门的报告;工伤赔偿项目的支出情况;医生提供的信息。
  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一半以上的国家仍旧没有搜集有关职业病的数据。目前的统计数据主要是关于工人受伤和死亡的情况。此外,只有一部分国家是按性别分类进行数据收集的。这不仅使鉴定工作更加困难,也阻碍了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包括工伤赔偿项目。然而,工伤赔偿的覆盖范围一般只限于正规经济部门的工人。因此,只有一定数量的工作事故被报告、处理和赔偿,这也是职业病定义、鉴定和报告所面临的挑战。
  同时,占全球劳动力的绝大多数的农民工、中小企业工人、非正规经济部门工作的工人在工作中面临的风险较高,因为他们是体制外的人,职业病的预防、报告和赔偿制度难以覆盖这些群体。移民的流动性增强、劳动力的老龄化、临时性或兼职性工作越来越多,这些都阻碍了健康监护、工作环境监测、职业病记录与报告的适当发展。
  许多职业病,例如职业或工作相关癌症,其特点是潜伏期长,很难确诊,直至这些病症有了临床表现。工人的流动频率增加,患病的工作因素和非工作因素都存在,这就导致工人患病的“职业性”很难确定。此外,一些工人可能在工作中接触某种物质而患病,而这种物质还没有被确定为“有毒有害”。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一些医生不具备职业病诊断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就限制了职业病数据收集和职业健康监护能力的发展。此外,在一些国家,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监管职责分别被赋予了安全监管部门、卫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也增加了数据收集的难度。
  “调查”作为职业病数据收集工作的一种替代方式,在一些国家已经开始使用。例如,2007年欧盟27个成员国开展了劳动力调查,结果显示,8.6%的15~64岁的在职或退休工人报告,在过去12个月中出现了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这相当于约2300万人在工作中出了健康问题。此外,2.1%的受访者表示,2007年自己有2项或以上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英国健康安全执行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英国107万3000例职业病案件是工人自报的,这些职业病案例都是工作原因所致或恶化。其中,43万9000例职业病为肌肉骨骼失调症,42万8000例职业病与工作压力、抑郁和焦虑相关。




  国际劳工组织及其成员国在预防职业病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积极参与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国际劳工公约,为成员国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规划和战略提供了指导。

职业病预防的相关措施


  许多国家的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越来越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尽管如此,从职业病流行的范围和严重程度来看,职业病预防仍任重而道远。
  为了有效地预防职业病,需要国际劳工组织所有成员国持续改进国家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监察和预防计划、赔偿制度,这需要政府、雇主组织、工人组织协同努力。决策者、政府部门、社会保障机构、雇主与工人及其组织、劳动监察员、职业安全卫生专家等相关者,需要提高职业病预防的思想意识。同时,要开展一些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以使公众认识到职业病的严重性。此外,在制定相关文件、统计有关数据方面,也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职业安全卫生机构和社会保障体系内的职业赔偿项目之间,也要加强合作。
  有效实施职业病预防的国家政策和规划,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拥有良好的职业安全卫生体系,它应当包括: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规章、集体协议;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等各种机制;在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方面,管理层、工人及其代表之间能够开展合作;为收集、分析职业伤害和职业病数据建立相关机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的信息与培训等服务。
  将工人健康监护与工作环境监测联系起来,有助于确定工人面临的健康危害,以及工人所患疾病是否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有关,这也有助于预防其他工人患上同类职业病。健康监护的根本目的是,在早期发现影响工人健康的危害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这样也有利于识别潜伏期较长的职业病。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5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良好的国家职业卫生设施体系对于帮助雇主开展工人健康监测是至关重要的。其中,要求医生将疑似职业病例告知职业安全卫生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机构,有助于更充分地收集职业病相关信息。
  制定明确的新职业病诊断标准,并得出病因学结论,需要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而且比较费时间,而疑似职业病监测制度在这方面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许多国家,如:丹麦、芬兰、德国、新西兰、南非、美国等,都有收集疑似职业病例的前例。
  阿根廷、中国、芬兰等国家都制定了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规划,并将职业病防治提上议事日程。加强劳动监察作为预防职业病的一种手段,同样非常重要。贝宁、中国、印度、南非等国家已经开始加强劳动监察员的能力建设,并开展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活动,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的内容。这也是国际劳工组织《1947年劳动监察公约》所提倡的。
  《澳大利亚战略(2002—2012)》已将职业病预防作为其优先事项之一,并采取行动控制工作场所风险。正如国际劳工组织《1964年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公约》所提倡的,巴西、中国、墨西哥等国家扩大了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以更好地保障职业病患者的权益。
  许多国家在心理疾病预防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进步。例如,2008年4月,意大利出台了新的职业安全卫生法,明确提出将工作压力包含进所有的风险评估中。2006年捷克出台的劳动法也包括了工作压力的相关条款。2012年,高级劳动监察员委员会(SLIC)与欧洲职业安全健康局在欧洲开展了关于处理心理社会风险的活动,并开发了有22种语言版本的“监察工具包”。

雇主和工人的职责


  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积极参与,对于制定国家职业病预防政策和规划是至关重要的。雇主有责任通过在工作场所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并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来预防职业病。管理人员、监管人员、职业安全卫生专家、工人、安全卫生代表、工会,都应当通过开展有效的对话并积极参与其中,承担起自身的重要职责。将职业安全卫生条款包括进集体谈判协议中,是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水平的一种方法。工人及其组织,有权参与制订、监督和实施各级别的职业病预防政策和规划。
  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同样在培训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欧洲美发美容联盟、瑞典企业联合会、国际公路运输联盟等组织,在他们开展皮肤病、肌肉骨骼系统疾病、辐射引起的疾病,以及其他职业病预防活动时,都使用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职业病目录》作为参考。代表公共服务部门雇员利益的公共服务国际联盟(PSI),在尼日利亚、加纳、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创立了一个西非健康服务联盟网络,已经成功地推动了约50项职业安全卫生政策在该地区的实施。公共服务国际联盟还创建了一个数据库,收录了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劳工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采取的措施


  国际劳工组织《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1985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2006年促进职业安全与卫生框架公约》,为成员国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规划和战略提供了指导。2009年,国际劳工组织开展的“《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履约情况普查”结果表明,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修订了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改善了管理和执法体系,而这些正是预防职业病的关键所在。一些国家针对新出现的职业卫生问题,如工作压力和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向中小企业提供援助。
  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对其公约的批准数量不断增加,表明各国对职业安全卫生的承诺在日益增强。自2000年以来,共有13个国家批准了《1985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占到了自1985年该公约通过以来所有批准国数量的1/3多。2010年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通过了促进有效实施和批准职业安全卫生文书的“行动计划”后,又有17个国家批准了《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及其2002年议定书,25个国家批准了《2006年促进职业安全与卫生框架公约》,18个国家批准了其他的最新职业安全卫生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的大多数成员国已经签署了《体面劳动议程》,并正在实施《体面劳动国别计划》,其中重点强调的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为了在这一领域为成员国提供支持,国际劳工组织开发了许多技术工具,以加强成员国的国家健康监测体系建设,完善职业病诊断标准、记录和报告制度,将健康促进纳入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政策。
  雇主组织和雇工组织作为国际劳工组织实施“全球消除矽肺病计划”的重要合作伙伴,帮助其在巴西、智利、印度等国家举办了《尘肺X射线影像分类法》培训活动,以提高专家在尘肺病早期检测和鉴定方面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尘肺X射线影像分类法》于1930年第一次出版,随后修订过几次。
  国家职业病目录及一系列完善的诊断标准,可以使职业病的鉴定与赔偿工作更加便利。国际劳工组织定期修订其职业病目录,为鉴定疑似职业病提供了便利,并在预防、报告、登记和赔偿职业病患者方面为成员国提供了援助。《国际职业病目录(2010年)》设立了“开放性条款”,为确定职业病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通过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国际劳工组织已经为比利时、加拿大、中国、埃及等国家的政府,以及雇主组织和工会,在制修订职业病目录方面提供了援助。
  为了支持成员国应对不断变化的劳工世界的新挑战,国际劳工组织开发了SOLVE培训包,以预防心理社会风险,并在工作场所促进健康。该培训包倡导建立全面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确保将评估和控制心理社会风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一部分。
  为了解决职业病问题,国际劳工组织将继续促进批准和实施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国际劳工公约;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职业卫生委员会、国际劳动监察协会、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等机构,建立预防职业病的国际联盟;帮助成员国提高职业病预防和鉴定能力;鼓励在国家和国际层面,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先进经验交流。

预防是关键


  各国与职业病的斗争已进入关键时期。由于技术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新的职业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当今的劳动世界面临着新的威胁,如:精神健康障碍患者和肌肉骨骼系统疾病患者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全面的“预防模式”,以重点关注职业病问题,而不仅仅是职业伤害。不能因为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它就可以被忽略;职业病的鉴定、预防和治疗,以及改进登记和报告制度,都应当被作为优先事项;加强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规划,对于雇工和社会的健康都至关重要。
  与治疗和康复相比,预防更有效,成本更低。职业病防治需要国际和国家层面的共同努力,以一次性解决导致“体面劳动”赤字问题的根源性问题。同时,应建立一种预防性安全卫生文化,要求政府、雇主组织、雇工组织之间开展社会对话,分享知识和资源。
  为了加强国家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能力,以有效处理职业病预防问题,必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共同解决职业病的预防、早期诊断、治疗和赔偿问题;将职业病预防纳入劳动监察计划,特别是在高危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加强工伤赔偿计划,以适当处理职业病的鉴定、治疗和赔偿问题;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做好健康监测、工作环境监测和预防性措施的实施等工作;以《国际职业病目录》为参考,定期修订国家职业病目录;在政府、雇主、雇工及其组织之间,在国家、部门和工作场所层面,就职业安全卫生问题加强社会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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