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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状告深圳卫生局 称职业病鉴定报告疑点重重

发布时间:2016-04-08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点击:231次
相关报导:“职业病维权斗士”胡旭容起诉深圳市卫人委 (2012.1.9)

  已接到数次病危通知的胡旭容希望自己的职业病鉴定能得到公正的结果。本报记者 陈以怀 摄


  31岁的胡旭容躺在宝安区人民医院,生命垂危。她曾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伟创力集团下属实业公司的原职工,长时间接触洗板液等各种化学有机溶液后,被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经过体检,排除了其他致病因素,四川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院医生认为她属于职业病,疑系苯中毒导致。

  自2008年10月起,胡旭容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申请职业病诊断,未被受理。后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干预下,申请得到受理,但最后依据沙井卫生监督所开具的数份检测报告,做出了非职业病的诊断结论。但在胡旭容看来,检测报告疑点重重,涉嫌严重造假。在解决问题无望的情况下,胡旭容将深圳市卫生局告上法庭。

  接触化学品身体受损


  今年31岁的胡旭容来自四川仁寿县,病发前在飞煌电业制品厂工作。该厂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2007年底被世界五百强企业伟创力集团收购,改名为伟创力飞煌电业制品厂。

  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显示:2000年3月至2005年11月,其所工作岗位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2005年12月9日至2006年2月9日,胡旭容在飞煌厂B栋4楼P C B A车间从事母检工作,接触胶水(白色)。2006年2月10日至2007年9月26日,她在该厂PC B A车间从事执锡工作,接触无铅锡线和产品上残留松香渣、白胶。

  胡旭容说,在外打工近十年,她的噩梦就从飞煌厂开始。她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培训,每天都要长时间接触洗板液(一种有机溶液),厂方没有告诉她这是化学品。胡旭容曾询问液体是否有毒,厂方都说无毒,对人体没有任何危害。

  她每天就在密闭的车间工作,没有戴手套和口罩,直接用手接触,有机溶液经常会流到她的手上和脸上。刚开始,胡旭容没有感到异常,只是觉得“冰冷”,味道极其难闻。在后来的两年时间里,她总是感到心悸、畏寒、发热、恶心、头晕乏力,甚至还有严重的妇科疾病,她以为是自身身体的原因,没有多加留意。

  老家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2007年9月25日,胡旭容在车间上夜班,第二天早上7时下班回家休息。2个小时后她醒来,发现自己高烧不退,随后出现咳血、乏力、恶心和呕吐。胡旭容随即来到宝安区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系骨髓中的粒细胞中毒改变,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而这种病与白血病差不多。

  胡旭容后来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但病情还是不断恶化,她说话变得有气无力,甚至下地走路都很困难。2007年底,她回到老家,在华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门诊治疗。2008年9月,她有次无意中经过四川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的字眼引起了她的怀疑,因为每到一家大医院看病,医生都会询问她从事的职业,听闻后都连连摇头。在胡旭容提供的四川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院病历上,医生将其定性为“疑似苯中毒引起障碍性贫血”。

  胡旭容回忆,当时医生误以为她在四川工厂上班,连称她就是职业病,让她在那里赶紧做检测。这时的胡旭容才如梦初醒,决定为“职业病”正名,赶到深圳为自己讨个公道。

  回深维权四处碰壁


  2008年10月16日,胡旭容申请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病鉴定。2008年11月11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依据一份工厂车间空气采样检测报告,认定“胡旭容工作的车间不存在苯系物危害”,裁定不予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这份报告由厂方委托沙井预防保健所做出,抽样的时间是2008年10月。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律师就此称,这份2008年的检测报告,根本没有法律意义,因为胡旭容在车间工作的时间是从2005年至2007年。

  胡旭容对此也充满了疑惑,她提供的华西医院等各大医院的体检表都排除了她的疾病是由自身原因引起。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2008年11月,胡旭容到省职业病防治院寻求帮助,在省职防院过问下,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最终同意受理胡旭容的职业病诊断,但最终的鉴定报告仍将其裁定为非职业病。这让胡旭容大失所望。

  状告深圳市卫生局


  2009年5月,胡旭容向省职业病防治中心提出鉴定,11月12日鉴定委员会维持原判。同年5月15日,她将卫生局告到法院,成为国内第一起因职业病鉴定纠纷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今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诉讼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14楼29庭开庭,庭审持续到中午12时多,庭上未作出判决。

  胡旭容说,她之所以起诉卫生局,并不是想解决自己的问题,而是要推动修改法律,别让许多职业病患者维权太艰难。而深圳市卫生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坚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形。

  如今,胡旭容为治病花去了十几万元,已经负债累累。她的病情也进一步恶化,一个月内被医院下达了数次病危通知书。“我快要死了,我希望深圳市纪委和检察院能够介入调查,查出卫生监督所是否涉嫌腐败的事实,我也好死得瞑目。”胡旭容说。

  而对于记者的采访,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杨主任表示,由于案子已进入司法程序,“上面”说现在不能接受采访。

  (报料人:罗先生 报料奖:200元)

  疑云重重


  1

  是否含苯前后不一?

  胡旭容说,2008年12月,宝安区疾病控制中心对工厂洗板水进行成分分析,结果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做了检测报告。有了前面的教训,她特别留意卫监部门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广州回来后,她多次到沙井预防保健所查询其当时所在的车间历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刚开始,预防保健所负责人明确告诉她,其所在的车间含有苯系物危害。但当她去查阅报告时,该负责人又称车间不含苯,拒绝提供任何检测资料,胡旭容提供的录音证实了这一点。

  2

  检测仅去同类车间?

  胡旭容到深圳市卫生局上访后,沙井预防保健所才向她出具了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车间空气检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书。报告书注明,甲苯作业点合格率为百分之百。

  2009年1月15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根据这几份报告,认定该厂不存在苯系物的危害,下达了“不能诊断为职业性苯中毒”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和职业病检测报告。

  胡旭容说,她去沙井卫生监督所咨询有没有去她所在的车间做检测,监督所答复称“是到同工艺流程相同的其他车间做过检测”。而沙井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吕惠中也承认,2005年到2007年车间的采样地点,他们也是根据工厂的委托,到类似车间抽样检测。至于厂方是否有利益关联在里面,卫生监督所不是很清楚。

  3

  化工原料不予分析?

  胡旭容称,她的岗位主要是执锡、洗板等工种,接触到危害健康的因素,有锡线、松香、松香渣、白胶、天拿水等化工原料,她要求深圳市卫生局提供这些化工原料的成分分析报告,但该局以职业病鉴定委员会没有收集这些材料为由拒绝提供。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律师说,政府部门公开的这个信息,是胡旭容应该所需要的这个车间的信息,其他车间跟这个车间没有关系。或者提供当时的整个清单,如果换了个车间,也不提供原来这些原材料的状况,检测报告就没有真实性了。而厂方提供不了这些化工原料的成分,那么它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不是由打工妹承担。因为打工妹在工厂工作,她不可能把工厂搬走,或者说把样品带走。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成希


最新留言

网友:对于一个疾病,重要的是要查清病因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才能挽救生命。鄙视那些不顾工人生命而为知己炒作名声的记者和律师。呼吁全国的著名专家来会诊胡旭容的病因,给她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呼吁有钱的企业,尤其是胡旭容打工的企业为她出医疗费用,呼吁国家为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医疗保障。 [2010年01月30日 12:47]

网友:
  苯中毒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一般在脱离工作环境和治疗一段时间后,都容易恢复。如果按苯中毒治疗的效果不明显,应该考虑其他病因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否则会耽误病情,危及生命。首先应该排查是否与何种药物有关(比如氯霉素、消炎退热药、妇科病的药物等)、是否与放射线有关等。如有关,应尽快停止接触或使用这些药物。
  全世界每年报道的再生障碍性贫血超过20万例,有苯中毒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只有10万分之3左右。甲苯、二甲苯都统称为“苯系物”,但甲苯、二甲苯不是苯,不会造成苯中毒,更不会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因此建议治疗胡旭容的医院再请多点其他专业的专家会诊,以便能制定出更合理的治疗方案。
  一般由生产环境导致的再生障碍性贫血,都有同工种人员相似疾病的“群体性”现象,例如有的白细胞降低、有的血小板减少、有的是白血病、有的是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所以建议工厂全部同工种的工人都进行体检,以便调查是否有“群体性”的现象。如果只是胡旭容个人发病,基本可以排除苯中毒。
  建议胡旭容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来维持治疗费用。也可以申请医院减免费用。 [2010年01月29日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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