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大多数百货业者都严厉禁止专柜人员坐着休息,百货公司一位柜姐表示,她才工作近3年,已经有足底筋膜炎、静脉曲张、肩颈酸痛等职业病, 起身都需要靠撑住桌面或墙壁使力。而在大卖场工作已二十年的林小姐深有同感,她说再久站下去,腿就不是她的了,目前正准备退休。
劳工处处长黄锦源表示,依劳动基准法第35条规定,劳工继续工作四小时,至少应有三十分钟之休息。但实行轮班制或其工作有连续性或紧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时间内,另行调配其休息时间。再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之规定,雇主有义务保护劳工之身心健康,对于连续站立作业之劳工,应依职业安全卫生法设施规则第 324条之5之规定,设置适当之坐具,以供其休息时使用。劳工处将持续安排人员前往新竹市各大百货公司进行宣导,以维护劳工身心健康。 劳工处说明,7月初曾前往竹市知名百货公司辅导,公司方面表示,设有员工休息室,专柜人员可前往休息,专柜人员如需在柜位放置坐具,可向公司提出申请。劳工处提醒,针对单人柜位或无法离柜休息的专柜人员,百货业楼管及设柜雇主请主动设置适当之坐具,以供休息时使用。 如雇主有违反职业安全卫生相关规定,劳工可向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北区职业安全卫生中心反映检举,电话: 02-89956700。如专柜人员因坐下休息遭扣款有违反劳动基准法规定者,可向新竹市政府劳工处提出申诉或调解,电话:5324900分机77或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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