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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晕厥的病因与预防

发布时间:2016-05-20来源:中国职业医学 2000年第1期第27卷 作者:吴忠早 点击:113次

  劳工晕厥是指劳务工人在工作时突然晕倒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经治疗后能恢复正常的临床症状。笔者自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在门诊共接诊125例,现将其病因与预防简述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25例劳工晕厥中女113 例(90.4%) ,男性12例(9.6%) ;年龄最大45岁,最小16岁,18岁以下19例(14.4%) ;第1次发病98例,第2次发病21例,第3次发病6例;正值经期发病61例;伴腹泻者16例,伴高热者8例,伴扁桃体Ⅲ° 4例,肿大并化脓者3例,咳嗽胸疼痰黄稠者1例,受强烈精神刺激6例,意识模糊57例,昏睡48例,浅昏迷20例。来自私营企业43例,外资企业82例。

  1.2 实验检查 白细胞10×109/L以上8例,红细胞3.5×1012/L以下者60例,血红蛋白110 g/L以下者63例,大便镜检有粘膜上皮细胞者16例,胸透右下肺片状阴影1例。

  1.3 诊断 贫血63例,低血糖32例,胃肠炎16例,急性扁桃体炎4例,化脓性扁桃体炎3例,大叶性肺炎1例,癔症6例。

  2 病因


  2.1 体质虚弱、营养不良 有些劳工本身体质虚弱,或患有慢性疾病,如贫血、低血糖等。加之企业长期伙食标准低,摄入营养不足,加重贫血、低血糖等症,又因劳累诱发晕厥。有些未成年人劳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体质尚未壮实,加上营养不足,长时间劳作,而体力不支,发生晕厥。

  2.2 疲劳过度,睡眠不足 大部分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法人的法制观念不强,根本不按《劳动法》的规定,给劳工合理的休息时间,长时间加班加点,有的连续加班至凌晨1、2点钟,甚至通宵达旦,导致极度疲劳,诱发低血糖、低血压晕厥。

  2.3 感染性疾病未适当治疗 有些劳工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有病不积极治疗。有的因工作紧张,厂方不给病假,导致急性扁桃体炎、大叶性肺炎、急性胃肠炎等急性感染性疾病出现休克而发生晕厥。

  2.4 过度精神刺激 有的劳工本身意志薄弱、心理素质较差,长时间加班加点造成精神高度紧张,又因同事之间的纠纷或感情危机,受到强烈的精神刺激,诱发癔症,导致晕厥。

  3 预防


  3.1 依法治厂 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强化企业法人的法制观念,不得招收未成年人劳工,不得超时加班,提高劳工的伙食标准。卫生防疫部门必须联合劳动管理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做到依法治厂,才能使劳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2 科教健民 宣传普及医学卫生常识,增强广大劳工的保健意识,使广大劳工懂得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的重要性,发生疾病及早治疗,可以避免一般感染性疾病,如急性扁桃体炎、肺炎、胃肠炎,因未及时治疗导致晕厥发生。尤其要增强女工们的经期保健意识,防止经期过度疲劳发生晕厥。

  3.3 普查普治 卫生防疫部门应抓好疾病普查普治工作,定期进行劳工健康检查,使慢性病能早发现早治疗。

  3.4 思想教育 企业内部应抓好劳工思想教育工作,促进企业内部劳工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杜绝劳工间的纠纷。开导个别思想狭隘的劳工,使之能正确对待感情问题,避免癔症晕厥发生。

  总之,预防劳工晕厥的发生,不仅是卫生防疫工作,而且要从普法和科普方面等做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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