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己烷中毒及其后遗症

发布时间:2016-05-27来源:安之康信息咨询中心 作者:OHCS 点击:312次

  正己烷中毒不是“新型职业病”。早在1988年广东已发现病例。1996年广东生产液晶显视器的某外资企业使用正己烷洗刷电路板导致灌液、洗刷车间66名工人中毒,先后出现四肢瘫痪。福建的制鞋、箱包生产企业频频发生工人集体苯中毒,政府强制推广无苯胶粘剂,结果是正己烷中毒事故冒升。2002年全国正己烷职业中毒病例是2001年的3.7倍,集中于福建和广东,占全国的94.6%。

  正己烷被列为低毒类化学品,但挥发性和脂溶性高,可蓄积在人体内,具有神经毒性,因而又是高危害毒物,一旦中毒,后果严重。在脱离作业环境后,蓄积在体内的正己烷继续伤害身体,使得病情加重,需要8~30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治疗来恢复。

  治愈出院后,患者会不会留下后遗症?遗憾的是我们查不到专门文献。个别报导中有医生称不会留下后遗症,但多数医生接受采访时都表示“严重的会留下后遗症”、“个别病例可有四肢肌萎缩和长期神经-肌电图异常等后遗症”等。职业病医师的相关文献里则常有“总结治疗经验,提高临床治愈率,减少后遗症”之说,可见后遗症确实存在。如果正己烷中毒导致神经源性损害,周围神经损害就无法恢复(表现为神经-肌电图异常)。有些病情较轻的案例留下轻度麻木、酸胀等后遗症。《中华职业医学》引用文献报道称,对脱离正己烷接触4年患者随访发现,运动神经传导速度仍有继续加重者。2004年9月,江苏昆山景嘉电子厂数十名女工正己烷中毒,职业病专家说:“如果神经没有遭到破坏,那么积极治疗6个月以上就可以恢复健康,一旦破坏了,就可能留下后遗症,无法治愈了。”

  生殖毒性方面,以小鼠为实验的研究表明正己烷具有明显的雌(女)性性腺毒性,抑制和干扰其内分泌作用,损害卵巢(导致卵巢细胞凋亡)。

  旧体制下,患上职业病的工人享有企业及社会的保障,被戏称为“终身饭票”。今天的工伤、职业病患者对“用人单位”来说,则是“烫手山芋”,推拖、“私了”、打压,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表现了市场经济下工人福利与保障方面的巨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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