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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染“7?15”爆炸事故解析

发布时间:2016-04-07来源:《劳动保护》2012-08期 作者:河南省生产安全应急救 点击:108次
  2009年7月15日,河南洛染股份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8人重伤、10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近2 000万元。


  2009年7月15日深夜1时30分左右,正在熟睡的河南省洛阳偃师顾县镇居民被一阵巨响惊醒,随之而来的是房屋剧烈晃动,门窗哗哗作响,强烈刺鼻的化学气味弥漫在空气中。
  恐惧的人们仓惶逃出户外,只见不远处的洛染股份公司生产区红光冲天、火海一片。洛染股份公司一车间萃取釜上空电源动力线着火,引发易燃有毒原料及产品蒸气爆炸及反应釜中成品2,4-二硝基氯苯二次爆炸。巨大的爆炸冲击波将一车间和五车间厂房夷为平地,形成直径约20 m的2个爆坑,其他厂房倒塌,生产装置基本报废,周边损失严重。
  爆炸伴随着巨大的冲击波,使距离35 km的洛阳市区,夜间可清晰的听到爆炸声。企业周围的村庄和居民区、办公楼等设施遭受剧烈震动,约1km范围内房屋玻璃被震碎,很多门面房防盗门被震坏,产生的有害气体造成周围农田毁坏。事故伤亡惨重。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8人重伤、108人轻伤,爆炸现场惨不忍睹。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 000万元,给企业造成毁灭性灾难,给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悲惨后果,给社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经事故调查人员现场勘查发现,事故现场有2个较大爆坑,第一爆点为一车间水洗釜位置,第二爆点为五车间硝化釜位置。
  经调查组分析认为,中和萃取作业场所氯苯计量槽为不密闭容器,挥发出的氯苯蒸气,遇旁边动力电缆老化、绝缘失效而产生的火花,引发氯苯蒸气爆燃,氯苯计量槽随后发生爆炸。氯苯计量槽与水洗釜距离较近,爆炸冲击波引发水洗釜内成品2,4-二硝基氯苯殉爆,产生第一次大爆炸,继而引发硝化釜内2,4-二硝基氯苯殉爆,产生第二次大爆炸。

  企业存在多项安全隐患


  调查人员经更进一步调查发现,洛染公司存在多项安全隐患。
  首先,企业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键全,没有足够的专职技术管理人员,相关技术资料不全。当天夜间没有企业领导在岗带班,事故预警不及时,萌芽初期处置不力,企业消防设施被破坏,造成灭火用水困难,事故继续扩大。
  其次,公司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硝化反应装置没有自动化控制和高温联锁紧急停车系统。职工文化程度太低,工人业务素质差。
  第三,救援装备较少,防化服、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非常匮乏,使救援人员无法靠近施救,后期处置缓慢。企业未按行业标准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也未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没有及时检查生产状况并完善安全条件等。

  加强危化企业事故救援的建议


  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等规定,编制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应急演练,根据危险性分析配备应急保障设施、队伍、物资、装备、专家,以提高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复杂事故的处置能力。
  充分做好应急准备,规范救援程序,科学组织,积极协调,开展有序、高效、科学施救,做好人员防护、伤员救助、人员疏散、环境保护等工作,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懂得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知晓现场处置和自救互救,了解典型事故案例,注重职业病危害防治。
  就洛染事故本身而言,企业应采取如下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一是应加强设备更新,做好电气线路检查检测,及时发现并更换绝缘老化的电缆、电气设施。二是设备和动力线应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措施,避免发生雷电危害。三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四是配备必要的自动检测、控制和安全联锁装置,降低人工操作失误率,提高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水平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实现技术进步,加快自动化控制系统提升改造,实现本质安全。新建高危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统一规划,合理布置,远离学校居民区,建立专职救援队伍,加大安全技术投入,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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