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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与劳动的非正规化

发布时间:2016-04-07来源:《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1期 作者:郭懋安 点击:109次

  自由资本主义导致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和大萧条,严重的失业引起社会动荡。为“医治”资本主义沉疴,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取代了自由资本主义。它着手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秩序,通过法律保障组织工会、进行集体谈判和罢工的权利,扩大劳动人民的经济社会权利特别是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对工会运动的强劲发展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上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中期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繁荣的“黄金时期”。但好景不长,70年代中期以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从严重“滞胀”转为低速增长,失业率攀升并居高不下。凯恩斯主义失灵,自由资本主义卷土重来,是为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对于劳动力市场,先要排除约束资本自由活动的障碍和阻力,修改将近50年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的游戏规则,削减工人和工会经过长期斗争赢得的经济社会权利,削弱他们自卫的能力,压制他们的维权活动。因此,新自由主义一方面反对国家这个“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共产党宣言》)干预资产者的活动,要求“去监管化”;同时又要求国家干预劳动者的活动,强化监管。换言之,它要求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自由活动“保驾护航”,让资本不受约束地剥削劳动者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使劳动呈现非正规化趋势,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用“看得见的手”削弱和剥夺劳动者的基本经济权利,镇压和限制他们的维权活动

  1.利用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三管齐下削弱和限制发达国家工人既有的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和罢工的权利。英国的撒切尔政府和美国的里根政府是推行新自由主义的急先锋和样板。前者于1979年执政,在21世纪80年代初就通过一系列反劳工立法,允许雇主拒绝承认或撤消承认要求与之进行集体谈判的工会的代表性;鼓励雇主雇用拒绝加入工会的工人;取消禁止雇主不公平解雇工人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成为鼓励雇主歧视性地解雇工会会员);工会必须依据规定程序和条件组织罢工,否则法院可判决工会向雇主赔偿因罢工所受的损失并另交巨额罚款,此外法院还可同时判决监禁工会领导人;撤消政府为保障低收入行业和部门工人最低生活水平为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而设立的工资委员会,示意雇主政府不再干预其以超低工资雇用工人;取消所有关于限制女工和童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等。这些立法措施使就业条件倒退到20世纪初的状况。美国的里根自1981年就任总统以来及其后的历届政府都着重执行反劳工的1947年《塔夫特—哈特利法》(《劳资关系法》)和1959年《兰德拉姆—格里芬法》(《报告及披露劳工管理状况法》)。前者修订了1935年《瓦格纳法》(《国家劳动关系法》)中有关允许组织工会、集体谈判和罢工的规定和有关禁止侵犯这些工人权利的4种“雇主不正当劳动行为”的规定;制定限制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包括多达7种“工会不正当劳工行为”的规定,如禁止工会侵犯工人自主决定是否加入工会的自由(在司法实践中成为允许雇主收买的工人进行反工会活动);禁止工会要求雇主发工资时代扣工会会费(这实际上是控制工会经费来源);禁止工会组建“全会员工厂”(禁止将一个工作单位的全体工人组织进工会);禁止工会组织声援性罢工和声援性纠察活动,雇主有权向组织声援活动的工会提出民事诉讼并获得经济赔偿;禁止工会在劳资谈判进行过程中组织罢工向雇主施压,工会作出罢工决定后必须遵守政府的紧急状态禁令,在80天内不得罢工,在此“冷却期”内劳资双方必须配合政府的调解工作并务求达成协议等等。后一项法律则以“保障工会内部民主”为名,干预工会内部事务,实则阻挠甚至破坏工会的维权行动。它规定选举各级工会干部的程序和标准,特别规定不得选举共产党员和原共产党员为干部;要求工会报告其财务状况及会务管理状况;规定可对工会干部滥用职权特别是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作出刑事或民事判处等等,以借故打击和破坏工会组织。据美国学者统计,以1980年为界,以前30年中提交行政和司法当局处理的劳资争议约有70%的判决对劳方有利,以后14年中则为70%的裁决对资方有利。

  里根和撒切尔还开创了50多年来动用国家机器重拳打击罢工斗争的先例,对工会运动产生严重影响。

  1981年初,美国机场塔台空中交通管理员工会在集体谈判中要求增加工资和提高福利待遇,因其会员负责每日数以万架次民航班机的飞行安全,责任重、精神压力大,应随物价上涨提高工资并增加带薪休假和退休金等福利待遇。谈判破裂后工会(会员1.5万人)决定全行业大罢工,它认为其要求合情合理;其会员工作专业性强,他人难以代替;在1980年总统选举中它是仅有的几个不支持民主党而支持共和党的工会,应能得到里根的支持。但里根援引《塔夫特—哈特利法》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对全国机场塔台实施军事管制,调遣部队专业人员接管空中交通指挥工作,并进一步下令解雇全部1.2万名坚持罢工的空中交通管理员,永不录用。这一动用国家机器镇压罢工并摧毁一个工会组织的政府干预行为实属罕见,它震慑了美国工会,也在国际工会运动中引起轰动。相关的国际工会组织公开谴责这次事件,我们也以民航工会负责人名义在《工人日报》发表声明同情并支持该工会的正当要求。这次的政府干预推翻了上世纪30年代美国禁止雇主雇用“长期替代工”顶替罢工雇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雇主从此可以援例合法地破坏罢工。

  1984年,以战斗性强影响面广著称的英国全国矿工工会为反对关闭部分国有矿井和解雇矿工举行全国煤矿工人大罢工。罢工带有反对保守党政府经济政策的政治色彩。撒切尔政府宁愿承受全国煤矿停产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坚决拒绝收回关井解雇的成命。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一年多之后,工会终于因财力不支,会员生计无着,内部发生分裂被迫宣布复工。撒切尔政府达到了“杀一儆百”、削弱工会运动的目的。

  在发展中国家,新自由主义认为保障就业安全和规定工资底线、保护劳动安全与卫生等会增加生产成本以及工会活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这些都不利于市场竞争,不利于经济增长,不利于吸引外资,以此为由反对制定和阻挠执行保证工人基本权利的劳动立法。广大劳动群众仍在资本主义初期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条件下生活和劳动。

  2.削减社会保障,扩大社会不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无法出卖自己劳动力以取得工资的情况下,以及失去劳动力和一定时期内不能劳动的劳动者,即失业、老、残以及病、伤者,他们虽无工资收入仍必须生存。工人阶级要求为他们提供工资以外维持生活的手段,实行社会保障,这就是参加社会财富的第二次分配。这不能解决劳动人民的贫困问题,但可对第一次分配中的不公平有所弥补,而且有助于维持社会稳定。

  19世纪末,德国在社会主义运动蓬勃兴起的压力下开始实行为老、病、伤、残的劳动者解决生活困难的社会保障制度。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和大萧条引发空前严重的失业、社会动荡和政治危机。意大利和德国通过议会选择了法西斯主义,美英法等国劳动人民则选择议会外的街头直接行动,示威抗议甚至捣毁政府办公设施。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时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蒸蒸日上,经济增长,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这对西方国家劳动人民产生吸引力,对统治阶级则是一种威慑和震撼。1933年,美国罗斯福上台执政,致力推行“新政”。他宣布了以“四大自由”为指导方针的施政纲领,其中“免于匮乏的自由”落实到具体政策就是积极干预经济:大兴公共工程,缓解就业危机;实施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福利计划。20世纪40年代,经过反法西斯战争锻炼的世界劳动人民强烈要求社会进步、政治民主,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趋向高涨。英国于1948年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保障国民“从摇篮到坟墓”的生活安全。其他西方国家纷纷跟进,不同程度修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资本主义“黄金时期”的一个重要方面。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新自由主义主张在经济社会领域进行“改革”,减少政府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责任和资金投入,加大商业性经营的成分,提高劳动者进入的门槛,降低福利水平。西欧各国福利待遇较高,劳动者对这种“改革”的反应强烈。

  本世纪伊始,欧盟各国开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结构性改革”。法国和瑞士规定劳动者必须参加私营或部分国有的退休基金。法国还“改革”公共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推迟五年退休并削减退休金,希腊和奥地利也都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改革”。意大利在修改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又修改《解雇法》。西班牙出台新的《失业保障改革法》,葡萄牙则全面修改劳工法。以上除瑞士外的6个国家于2001年至2003年期间先后爆发了反对这些“改革”措施的全国大罢工,其中法国参加罢工及游行示威的劳动者近200万人。6国中只有希腊和西班牙的罢工明显取胜。

  在发展中国家,拉美各国较早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但其中极大多数国家在21世纪80年代陷入长达十余年的经济困难时期,东南亚国家受1997年金融风暴的冲击,经济也比较困难。这些国家被迫同意实施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所推行的经济政策以换取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由于削减公共福利开支涉及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其害。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事业受新自由主义的阻挠,或尚未起步或虽已启动但步履蹒跚,劳动人民的工资水平本来就低,加上基本上没有或很少有参与社会财富第二次分配的机会,他们比发达国家的劳动者承受更大的社会不公。

  二、加大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用“看不见的手”肆意剥削劳动人民

  1.开发“非工会化”劳动力市场,排除限制资本自由活动的阻力。首先,经济全球化使资本可以方便地到经济欠发达、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地方投资。这种地方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但也有发达国家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及邻近地区。如美国传统的发达地区东部、东北部工厂向南部及西南部转移,西欧工厂向经济转型中的东欧转移;欧美跨国公司更是大量向亚非拉特别是亚洲国家直接投资办厂。这些地区或原来就没有工会;或原有的工会因企业易主而无法生存(如东欧)。甚至在有工会传统的发达国家,也可以利用非规范的用工方式如雇用短期合同工、临时工、非全日工以及其他方式阻挠成立工会。全球最大的超市连锁店沃尔玛和快餐连锁店麦当劳是非工会化企业的典型。

  沃尔玛控制着一个“从美国辛辛那提到中国深圳”的全球供应商网络,它利用它们之间的竞争规定最低收购价,实际上压低所有这些制造厂商工人的工资。它在发达国家的劳工界不仅以低工资、无福利、大量雇用非规范就业工人闻名,更以坚决反工会闻名。其下属好几家连锁店肉禽部组建了工会,它不仅关闭这几家分店而且关闭所有分店的肉禽部。这收到了“杀一做百”的效果。非工会化大大方便了资产者放手剥削劳动者,扩大了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据美国学者调查,1950年美国当时最大的厂商通用汽车公司总裁的年薪(不含奖金、津贴等福利收入)相当于其装配线生产工人年收入(工会会员、含工资及奖金等工资以外的福利)的140倍。2003年沃尔玛首席执行宫的年薪超过其正规就业工人年收入(含工资及少量福利)的1500倍。还有生产洗涤用品的著名跨国公司宝洁公司和联合利华公司等也都是无工会企业。其次,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资方必须面对工会的情况下,经济发达国家极力削弱工会的功能,弱化集体合同,甚至“去集体合同化”。将产业的全国性集体谈判改为分散的地方性集体谈判或企业一级的集体谈判,甚至撇开工会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再次,外包生产(贴牌生产)。控制名牌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跨国公司自己不开设工厂,将生产任务发包给发展中国家的厂商,同时对产品质量、产量、交货时间,特别是对生产费用、劳动成本提出十分苛刻的条件。跨国公司使用大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者在低工资、长工时、不卫生不安全的条件下为它生产商品。双方却在形式上不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公司由此可以回避工会的约束,肆意剥削工人。驰名的耐克运动鞋就是以外包方式在中国、越南和印尼生产并贴上耐克商标后行销全世界。高技术含量的电子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也是以这种外包方式生产,而且这是利润丰厚的电子工业通用的生产方式。不过电脑构造复杂,元件零配件都需要组装合成,因此把整个生产链条分解成多个工序或环节由多个厂家分层转包。国际商用机器公司一家总部设立在美国硅谷的子公司就是将电脑外包给印度、马来西亚和墨西哥的厂商生产制造的。

  2.推行非规范就业,广泛使用非全日工、合同工、临时工和承担外包任务的家庭工。新的科技革命以及经济全球化突出了劳动力市场非技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企业主将技术工人当作“骨干”劳动力,按正规方式雇用他们。对非技术工人则将他们当作“边缘”劳动力,不定期地而且短暂地雇用他们,不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短期合同。这些非规范就业的劳动者长期处于就业不足或半失业状况,工资远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更低于受集体合同覆盖的正规就业者的工资水平。他们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制度和集体合同规定的疾病和伤残医疗、失业和退休保险以及加班费、解雇费、奖金和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美国全国高等院校40%的讲师是非全日制职工或非长期就业,他们的工资和福利远低于同学历同水平和同工作的全日制讲师。特别是承接外包任务的家庭工在自己家中为雇主劳动,雇佣关系为形式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业关系所掩盖,雇主不承认他们是自己的“雇员”,不承担法律规定的雇主对雇员的义务,无需按最低工资标准付酬,也不为他们的社会保障交税。在发达国家,非规范就业者一般占就业人口20%以上,其中荷兰偏高约为30%,英国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则高达40%。日本的非规范就业、通过中介安排工作、随时可被解雇的临时工占其就业职工总数的1/3。构成这个弱势人群的主体是外国移民,其次是女工,还有不到法定劳动年龄的童工。德国的外来移民多来自意大利南部、巴尔干地区和东欧;法国多来自阿尔及利亚等北非国家,其次为撒哈拉以南的法语国家;英国多来白南亚各国以及加勒比地区的英语国家。美国有3350万移民,其中2750万是25岁以上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中,1750万来自拉丁美洲,910万来自亚洲,他们绝大多数是非规范就业的工人。其中1200万来自拉美偷渡入境的无证移民更是备受剥削和欺压。他们广泛分布在农业、包括电子工业在内的加工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及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业。他们不能提出增加工资、缩短工时、改善劳动条件的要求,否则雇主就会告发他们是非法移民,将他们交送政府驱逐出境。据美国劳动部统计,2005年这些无证拉美移民工在肉禽屠宰冷冻包装业的就业工人中占25%,在餐饮服务业洗碗工中占24%,在建筑业粗工中占25%—27%。另据统计,在新兴的电子工业基地之一的美国硅谷,这个部门非规范就业的劳动者中拉美移民从1990年占75.6%升至1999年的86.87%。他们是美国经济生活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劳动队伍,同时也是一个备受就业歧视和种族歧视的弱势群体。

  在发展中国家,非规范就业现象比发达国家更严重。大批农民从农村和贫穷落后地区源源不断涌向城市,其中多数只能以非规范方式就业。资产者利用劳动力市场买方占绝对上风和社会政策劳动立法不完备的有利条件,以非规范方式大量使用这些廉价劳动力并使他们长期处于非规范就业的状况,这剥夺了世界上数以亿计的劳动者应有的经济社会权利。班加罗尔是印度的新兴工业城市和电子工业重镇,是南部邻邦进城务工者聚居之地,他们是非规范就业的国内移民工。一家大型公营电子工业企业的员工中有44%的移民合同工,他们的日工资仅有75卢比(相当于1.5美元),而且必须每月下岗一天。因法律规定必须无间断地连续工作六个月方能成为正式工,这样他们就不能转正,正式工不仅工资高于合同工并且有工资以外的福利。印度1961年《学徒工法》规定工业企业应在人员编制中保留适当比例的学徒工名额,班加罗尔市各工厂普遍借此合法地使用童工或以学徒正名义雇用非规范就业劳动者。该市由电子工厂相对集中的“电子城”各企业牵头,全市工厂企业广泛实行一种管理办法:安排工人在市郊住宿,指定特约的班车接送他们上下班(车费由工人自付),在厂区大门通过保安人员(经过培训的移民工)核查证件后方能进入各自车间劳动。这样使工会无法接触他们。他们的工作不固定,流动性大,来自不同的地区而地方观念强,虔诚于各自不同的教派和种姓。这些客观和主观因素使他们难于形成同属于一个集体的共识,难于拧成一根绳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经济权益。印度非规范就业的劳动者占全国劳动力的90%以上,超过3亿人。其他发展中国家也都各有一支在劳动力中比重较大、数量可观的非规范就业劳动队伍。

  由于非工会化和推行非规范化就业,全球范围内出现了“有工作的贫困阶层”,他们同失业者一样都是受自由主义之害最深的劳动人民。

  新自由主义为排除妨碍资产者自由活动的障碍和阻力,用“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两只手侵犯劳动者组织工会、集体谈判和罢工的权利,践踏他们争取社会保障参加社会财富第二次分配的权利,损坏他们的武器,削弱他们的力量,束缚他们自卫的手,以致他们创造的社会财富越多,自己从中分得的份额比例越小,贫富差距拉开越大,这是社会的大倒退。这有力地印证了资本积累的过程同时是贫困积累的过程这一真理。

  人类社会的历史表明,社会进步有利于经济增长,社会倒退可引发经济危机。新自由主义反对对资产者经济活动的监管,强化对劳动者维权活动的干预,酿成当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这是历史的必然。可否再用凯恩斯主义的药方?历史已经给出了否定的答案。马克思主义早已指明,全世界劳动者只有坚持履行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毫不动摇地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才能解放自己和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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