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生存状况调查 挣钱何时不再“玩命”

发布时间:2016-04-29来源:新华网 作者:熊金超 曾曦 李志勇 点击:122次

 2004年2月,北京朝阳区出租司机王某在驾车行驶途中突然感觉胸闷、憋气,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5月,北京顺义区出租车司机李某,在驾车时突发心肌梗,被乘客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10月,一辆出租车行至北京东三环农展桥附近时,司机赵某突然猝死,乘客情急之下跳车逃生。

在朝阳区东风桥下,一名出租车司机被发现因为疲劳驾驶,突发疾病致死在驾驶途中。穆奕 摄(图片资料)

 

    2005年2月,在北京海淀区车道沟桥西北侧的一片荒地里,一名北京银建出租公司的司机被发现猝死在了自己的红色富康出租车中。

    近期,记者通过对北京,武汉,南昌等城市出租汽车司机生存状态进行了调查了解到,在当前的营运环境下,各地出租汽车司机正在承受不同程度的身心疲惫的生存隐忧。部分出租车司机表示,车到期报废了可以重置,可健康却无法挽回。

 连续18小时的工作导致开着车就睡着了

    “自从开上了出租车,我们就没有过过正常人的生活。”记者在武汉采访时,一群每天聚在一起吃午餐的出租车司机描绘了他们的工作与生活状态,“没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说与家人团聚,就是和家人一起吃顿饭,也都恨不得要‘千年等一回’了。”

出租车司机在等客的片刻睡着了。(图片资料)

    北京安贞医院的专家介绍,长时间精神紧张、长时间超负荷驾驶在狭小空间里长时间保持坐姿,造成静脉血栓,继而引发肺栓塞是出租司机猝死的根本原因。

    中国经销商学院常务副院长、劳动法专家强磊一次从外地出差回京,在首都机场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谁知刚一出机场高速,司机就睡着了,车开始在马路上“划龙”,把他惊出了一身冷汗。而更让他吃惊的是他得知这位司机是从早上5点钟就开始工作到晚上11点,接他的时候已经连续工作了18个小时。

    无独有偶,南昌的一名的哥在交叉路口等候红绿灯时,竟在车上沉睡了2小时。晨练的市民以为司机发生了意外而报警。直到“110”民警和“120”急救人员紧急出动,把他抬上救护车时才醒过来。

    强磊经过一年时间,通过对北京6家出租汽车企业和200多位的哥的调查了解到,北京的哥平均每天工作14个小时,每天超过法定时间6小时;每月工作时间427小时,比法定的252小时多168小时,一年工作585个工作日,是法定工作日220天的两倍半。

    “我们这的出租车司机每天8小时以外的时间才是真正为自己干的。”北京一位出租车司机以夏利车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他说每月司机须上交公司车辆承租金4300元,缴“三险”230元,汽车每天行驶三百多公里,油耗为2100元,个人调节税60元,各种罚款和汽车修理费最少各100元,这样每月至少必须支出6890元。此外,公司每周召集半天学习必须参加,每月最多工作28天,再减去这2天不工作的汽油钱140元,司机在28个工作日内平均每天要支出241元,以每小时平均收入30元计,一般8小时才能完成。

“的哥”吃饭始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图片资料)

    这种情况下,出租车司机只有靠延长工作时间、疲劳驾驶来增加收入。现在北京出租司机的月基本收入在1000到2000元之间,低于北京的平均工资。

    北京市的一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为保证自己每月2000元左右的月收入,北京出租车司机70%以上的司机每天工作11-13个小时,20%工作13个小时以上,工作时间保持在劳动法规定的8小时左右的司机不足10%。

    记者在对南昌市大众,长运等多家出租汽车公司近30名司机的调查采访中了解到,以承包形式运营的出租车司机,每月上缴给公司的费用在4800-6000元左右,除去税费和请司机的工资,一辆车的月收入约2000元,这还不包括违章罚款等费用。而且由于目前油价的上调,每辆出租汽车每月运营成本大约要增加400-500元左右。

    许多司机除了睡觉之外的所有时间都在马路上揽活。由于工作时间太长,出租车司机这个庞大的“疲劳驾驶族”,已经成为城市交通安全的一个潜在隐患。

  体检属于“掉河里才算洗一次澡”

    积劳成疾,仅仅是出租车行业频发猝死事件一个方面的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积“饿”成疾、积“尿”成疾,已导致了我国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的整体下降。

    去年10月,北京普京医院对233名出租司机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非常令人担忧:患有前列腺肥大的占43%,高血压的占38%、肥胖病的占32%、高血脂的占31%、患腰椎、颈椎病的占31%。许多司机身兼数病,完全合格的体检报告不到20%。

    而根据免费为出租汽车司机体检的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情况显示,疲劳综合症,胃病,前列腺疾病,腰腿综合症等已经成为了这个行业的职业病。医院体检中心主任吴海根说,参加体检的6000多名司机,多数都有不同的疾病,患一种以上疾病,处于亚健康状态的司机高达40%以上。

    “车是年年都要检,但我们司机的体检那就要算是‘掉河里才洗一次澡’了。”北京出租车司机高杰文说,“这个行当就是吃老本,等身体毁得不行了,就被自然淘汰了。”

北京许多“的哥”就是这样在路边流动摊上解决午饭的。 李松 摄

    北京、武汉等地的出租车司机一致反映,出租车公司除了要求司机时时刻刻对车辆保养之外,从来不跟司机谈身体保养,更不用说组织体检了。

    南昌市大众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闵华开了8年出租汽车,每天大约都有超过12个小时的时间在车里。一个月前,南昌一家医院推出免费为出租汽车司机检查身体活动,他去后发现除了原来检查出的胃病已经发展成胃溃疡外,又增加了重度前列腺肥大。闵华说,在那里作过检查的司机,这些毛病大都有,只是轻重不一。

    有关专家介绍,出租车司机因长时间固定坐姿,对颈椎、腰椎及骨关节都会造成损伤,随着年龄的增长,还会出现头晕、腰背疼痛、全身乏力、四肢麻木等一系列运动神经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受损的表现。饥一顿饱一顿的饮食状况,导致出租车司机几乎都患有不同程度的胃病,有的司机因为长时间憋尿导致肾功能损伤。“可以说,出租车司机是一个伤病累累的职业。”

 经济负担偏重 精神压力与日俱增

    “运营出租车是一个技术含量不高的门生,行业门槛很低,所以,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很高的文化,但这一行却又是一项很细的活。”在武汉开了10多年出租车李佩红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们天天开车在路上跑,哪会没有磕磕碰碰,但我们任何一个司机都经不起大的磕碰,时时处处都得谨小慎微。”她介绍说,在她这些年的出租车生涯中,亲眼目睹了很多司机因为一次大的交通事故而倾家荡产,最后不得不退出这一行业的。

    今年40多岁的武汉的哥孙必胜说,从事出租车服务的司机大多在他们这个年龄段,一般都是企业下岗工人或郊区农民,一辆出租车运营收入大多是1-2个司机全家的生活来源,所以,我们只要上路,心里都明白自己不能有任何闪失。他说:“只要一出了大的纰漏,就等于砸了一家人的饭碗。”

    北京双菱出租车公司杨师傅说:“天天开着车在街跑,车子不能出状况是最起码的,就是人稍稍有点病,也不得了。干这一行即使病了也不得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说,他们“根本病不起”,人病了可以等,但是“份钱”不能等,家人吃饭不能等,孩子上学不能等。“不干活光看着一天天的钱只往外出,这心里直哆嗦,比什么病都大。”

    记者走访的这些城市,出租车司机的月收入大多在2000元左右,每天必须上缴的“份钱”一般在180-220元之间,他们一直反映,出租车司机只要生病达到5天,“里外里”,这个月没日没夜地跑下来也等于白干。

    由慈济医药联合企业健康体检中心与《信报》联合举办的万名的哥免费健康体检公益活动2004年04月03日圆满结束。在历时一年的体检中,共有近9000名的哥参与了这次活动。慈济体检中心从体检报告中随机抽取4200人进行健康状况分析,其中体检项目未见明显异常的304人,占抽查人数(右同)的7.2%,其余92.8%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健康问题。图为患病率统计。 来源:2004年04月03日 北京娱乐信报

    从郊区农村到南昌转包了一辆出租汽车运营的司机吴方清说,他们夫妻俩白天夜晚轮流开,结果吃饭的钱才勉强赚到,没想到出租汽车这么难开,车子已经包下来了,不开下去又不行,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

    在这种巨大的精神压力下,接受记者采访的司机,八成以上都表示,“下辈子再也不开出租车了”。根据南昌市出租车行业协会的统计,南昌有运营资格的上岗司机9000多名,有8年以上车龄的已不到10%,多数是开了3、5年后“卖车走人”。

    一些司机对记者说,他们最大的愿望是,趁年轻抓紧日夜奔波,尽可能的多赚点,及早结束这“如履薄冰”般的生活。

只能用脚发表意见,但更多时候是无立足之地

    记者在武汉调查时了解到,全市12000多辆出租车中,超过80%以上的运营车辆是由司机全资购买和更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在车辆更新时,还向公司缴纳5000-20000元不等的管理费,司机实际投入的资金普遍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但按管理部门的要求,司机必须与出租车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后方可从事运营。令司机们不解的是,在相关合同中,出租车千篇一律地成了公司的车,司机仅仅是这辆车的承包人。今年8月,相继有两家公司的两名司机对这种合同提出质疑,坚决拒签合同,结果,这两台出租均被公司派人锁了计价器,有一台车还被人强行撬走了牌照。

    实际上,这种霸王合同,并非武汉独有,在各地广泛存在。记者在北京、南昌等地采访,出租车司机普遍反映,现在他们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与其说是合同不如说是一种格式条款,出租车司机根本无协商的余地,愿签不签,不签拉倒,你不干有的是人干,下岗人员和郊区进城的农民这么多,让他交多少“风险抵押金”和“份钱”他就交多少。

    1996年,北京市开始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时,对出租车公司向司机“变相卖车”问题进行了清查,所有由司机出资购买的出租车,一律由公司收回。经过清算整顿,原来由司机出资购买并拥有实际产权的出租车也都全部变成了出租公司的财产。

    此后,新入行的司机虽仍需向公司缴纳出资3-8万元的投资款,但名称却由当年的“融资款”、“购车款”变成了“风险抵押金”、“保证金”或“承包金”。而这些所谓的“风险抵押金”等,不仅没有任何回报,就连最起码的资金利息都没有。在这一行业,司机不仅被剥夺了投资权和投资收益权,而且许多司机在离开公司的时候,这一投资往往被公司连扣带罚,盘剥殆尽。

    北京市民杨少华花10.5万元从一家出租车公司买了一辆已跑了5年的夏利车,只跑了一年,就被回收报废了,而公司仅退还给了她1万元。她说:“车是我买的,公司一分不投却凭着出租车经营特权,每月收我的‘车份钱’,最终连我的本钱都给霸占了!”

北京7万辆车陆续更新 销售商争夺出租车市场。(资料图片)

    除此之外,在一些城市,出租车公司强迫司机签下的各种不公平的条款简直五花八门,很多让业内人士“看不懂”。有的公司甚至拿这些条款对司机随意罚款。如有的地方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交警罚过一次,公司还要再罚一次。

    北京的一些出租车司机还告诉记者,交通局曾宣布“被交通局执法大队处罚积分达30分的公司,将被取消一辆出租车的经营权。”很多公司便向司机宣布,一辆出租车的经营权最少值20万元,一个分值就是7000元,谁要犯了事,不仅要受到公司的严厉处罚,而且得托人花钱把罚分摆平。

    出租车司机权益受到侵害还表现在,国家有关优惠或减免政策迟迟得不到落实或落实起来大打折扣方面。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城区运营车辆减免运营附加税的相关政策,但是,南昌的一些地方对“城区”概念的界定却使出租汽车司机“犯晕”。出租汽车送客到机场,交通稽查人员认为是离开城区运营,要求他们必须交纳516元的费用。结果,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司机敢送客到机场。

    此外,一些公司给车辆上保险是“内保”,就是不去保险公司,由公司内部消化。司机李慧军说,他的一个朋友在长安街出了事故,赔了对方4000多块。想走保险了,公司说:“走保险,连打带罚也差不多了,你还不如自己扛着呢!”结果,这钱他还得自己掏。一般大公司有自己的修理厂,公司的事故车都到那里修去。但是如果别处花500的,这里就要要800。因此好多出租车司机一旦出了事故,只好自己兜着。

 维权之路屡屡受挫

    因难以忍受经济长期被盘剥,权益屡屡受侵害,一些有一定文化的出租车司机拿起法律武器,试图通过诉讼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事与愿违。近两年,在各地出租车司机与管理部门及出租车公司对薄公堂的报道虽屡屡见诸报端,但真正胜诉的却寥寥无几。

 “黑车”对北京出租车行业的冲击也是很大的。图为北京大兴区某高校门口“趴活”的“黑车”。李松 摄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先后有北京、重庆、成都、武汉、厦门等地的出租车司机状告行业管理部门和自己的公司,尽管他们的行为直接引起了社会及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最后不是以败诉结束,就是有始无终,不了了之。

    今年7月,武汉出租车司机王梅与其公司的一起出租车纠纷被判决胜诉,但这一判决却令当地出租车司机大跌眼镜,被他们讥为“是国家法律对整个行业的嘲弄”。原因是这名司机通过借贷12.6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富康988挂靠在一家公司名下从事出租车运营,不到一年,这家出租车公司即要求其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王梅拒签而被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很快作出裁定,将车辆所有权判给了司机,将车牌、运营证等判给了公司,令出租车司机们哭笑不得。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当天,邵长良等三名出租车司机向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个体经营出租车申请,向出租行业的垄断发起挑战。此申请后来被市运管局否决。但是,邵长良等人此间的行动轨迹引起众多出租司机、媒体乃至学界的极大兴趣。田乾峰 摄

 

    武汉市一位常作为出租车司机诉讼代理人身份出现的老出租车司机说:“前几年,出租车司机打官司,有关部门还受理,近几年,随着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及政府管理部门纷争的增加,出租车司机的诉讼有关部门干脆不予受理了。”他说,“很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听说原告是出租车司机就摇头,有的甚至推说上头有规定,有关出租车行业的案子一般不接。”

 

    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至今普遍没有建立或拥有专门代表出租车司机群体利益的机构或协会。各地的所谓“出租车协会”,大多是由出租车经营公司作为成员组建起来的,有些协会虽象征性地拥有少数司机会员,但也因不被广大司机认同或不能代表大多数司机的利益而流于形式。而出租车公司的工会,也基本是企业正式员工参加,而与同公司保持松散型合同关系的出租车司机无关。

    重庆出租车司机杨孝明告诉记者,这种状态造成了出租车司机这一弱势群体与政府、企业之间沟通渠道的严重不畅,其合法权益很难通过正常渠道得到应用的维护。

    南昌市2003年“十佳的士之星”朱彬在为同行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时,被人一拳打死,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司机还通过交通广播情绪激动的讲述自己有过的受伤害的经历。一名司机说,“我开这么多年出租汽车,总的感觉是,社会在快速发展,而我们在倒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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