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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下的深圳打工者现状

发布时间:2016-04-10来源:乌有之乡 作者:水木 点击:100次

深圳打工者现状——对一位维权志愿者的访谈


  2009年3月,笔者访谈了一位在深圳为打工者维权的志愿者。通过这次访谈,可以使我们了解到金融危机下新工人的处境。
  

一、工伤状况


  香港出了一本书《手手脚脚》,讲的就是工伤的事情。深圳现在许多工厂添加了新的机器,有红外线设备,能提醒工人防护,但是旧的机器并不是没有了,而是向内地的工厂转移。深圳本地的工伤数字并没有减少,只是严重程度小了。很多18-25岁的工人刚上岗没几天就受伤了,因为工厂大多没有上岗前的培训。小厂、内资的厂都很差劲,有了工伤的事情老板就逃跑了。现行条例中对工人的许多工伤条款保险都没有覆盖。
  电子行业、制鞋业使用化学品的非常多。工厂不做防护措施,小型厂很差。电子行业大多数是女工,占到70-80%,工作对她们的生殖系统影响很大,职业病患病率很高。这不仅仅影响女工一个人,还包括她的下一代。理工大学的委员会中有一个人开着电池厂,叫“金”什么(注:“金山电池”,生产“超霸”电池),他厂里的女工大多是镉中毒,有一个女工生了孩子,婴儿身上有很大的黑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出现了许多新的化学品,国内的法律覆盖不了。估计在未来的几年中,将是尘肺病的高发期,这都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积累,潜伏期过了。得矽肺病的工人有一些已经去世,而剩下的人绝大多数也只能等死。
  2004年以来由于民工荒,男工也好找工作了。女工因为手脚灵活,传统农村教育的温顺、听话性格,很易于管理,就像当年韩国的女工一样,所以资本家都很喜欢女工。而且女工如果要走出来个人维权,难度也远远大于男工。

二、劳动报酬和工时问题


  在2004、2005年的时候,除了大工厂加班工资比较正常之外,其他的工厂甚至连基本工资都不给到合法的数量。东莞的许多厂子加班费才给1块钱,工人们每个月要干300小时以上,而只能拿到900-1000块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近来上涨了很多,这是因为工人的集体行动多了,并且有一部分工人行动提高了要求——他们不单单是要求得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并且要求成立基层工会、选举工人代表。工人阶级意识的进步,是客观环境的变化所致。很多维权服务者一直以来提倡依法维权,因此珠三角地区的普法宣传对工人意识的提高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民工荒,原来工人要付出的代价大,而后来跳槽变得比较容易。民工荒的原因,不仅仅是媒体宣传的缺技术工人,其实无论普工技工都是很缺的,珠三角近几年的GDP增长幅度那么大,产业升级本身就需要大量工人;另外,待遇和工作环境实在太恶劣了,现在的工人不单单为了赚钱就会容忍这种非人的环境的。恶劣的工作环境使工人频繁更换工作,很多工厂反复招工反复流失,造成劳动力市场的一种“需求泡沫”,也从表面上加剧了“民工荒”的现象。工厂在经济危机前的工人流动率达每月6%左右。这意味着一个2000人规模的厂子每个月有上百人的流动量。
  2006、2007年最低工资调整的很大,原因是物价上涨和民工荒。2008年广东就不再提高了,从08年8月起,许多工厂工人开始罢工,因为他们拿到工资条的时候发现工资并没有增加。有两个电子厂就自发的同时罢工了,而后不久附近的工厂也一起罢工。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工人罢工有一定推动作用。2008年《劳动合同法》发布之前,就有一次工人罢工潮,多数是技术工人,都有10来年的工龄。还有比如鞋厂、制衣厂,年纪大的女工比较难找工作,她们希望能在一个工厂持续工作下去。年轻工人跳槽就比较厉害。在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引发了新的工人抗争。在对工人抗争的处理上,政府同资本利益紧密结合。例如黄庆南被砍,原因是因为他所在的打工者中心宣传劳动合同法触犯了工厂主利益,故买凶伤人。在07年11月黄被砍之前,还有过好几次工厂主雇人去打工者中心滋事,但政府都听之任之,不予理睬,于是工厂主们就知道了应该采取何种办法对付打工者中心。珠三角大多数是本地租地出去的,本地人和政府的利益都同资本密切联系,这对维权服务者就很不利。南方和北方不一样,在南方社区里的人是不向着我们的。
  企业就将工资放在最低工资标准上,深圳关外900,关内1000。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工人只拿基本工资是根本不够活的,必须要大量加班。金融风暴来之前,每天上班11-12小时,周六也是,周日有时有休息。有的厂一个月连一天放假时间都没有,要工作300多小时。工人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像人”,觉得工厂生活很苦闷矛盾。女孩子外出打工本来就是为了逃避农村的压抑和苦闷,而工厂的生活让他们基本上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想其他的东西,这对我们的工作也造成了比较大的困难。原来不痛经的女工到了工厂也会痛经,但她们连请假都是极为困难的。
  不同资本来源的厂子不一样。比如台商的工厂就有早会晚会的制度,每天早上上班前和晚上下班后各占用工人的半个小时来听组长教训,这都是没有工资的。按工人的说法,“这就是做思想工作、让我们害怕、麻木、听话。”

三、金融危机对工人抗争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影响始于2008年9月,每个厂的具体时间、情况不同。有的厂每个部门都裁员了35%左右。资本家裁工人的手段也不一样,有许多让工人无法用法律手段解决。比如厂里先把你一个技术工调到较差的岗位,这样工资就会减少很多,而工人开始并不知道经济危机来了,以为自己还能找到工作,就主动辞工——这样工厂还不用给工人补偿,工人一个个自己走掉也不会引发一起的反抗。还有的工厂突然搞了体检,不合格的工人就让他走掉——这样一来并不算做裁员。另外,许多台商在之前还在一直扩大生产规模,没有预见到经济危机,他们会招很多试用期内的工人,这样一来就把试用的工人都裁掉了。还有一些工厂通过不让工人加班的方法——工人的基本工资本来就低,必须通过许多的加班,不让加班就只好自动走掉去找别的工作。一些厂子分批裁员,每次从不同的部分各裁掉2、3个,一次总共50、60人,由于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人就没办法团结起来。要不就以工人的产品不合格为借口——这些工人都是干了好几年的熟练工了,一下子被裁掉不少。本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工厂需要报备工会,听取工会意见后才能裁员。但工厂往往以工人“达不到工作要求”为由,产品问题就不用报备工会,这就不属于“裁员”,工厂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在裁员时,工厂也耍了很多手段。在开始谈裁员条件时,工厂已预先准备了一定的补偿金,但骗工人说不会给,这样工人就会去要,当工人集体提出要求时,工厂马上答应工人的要求,说给补偿金。工人权衡利弊,想到还可以拿到补偿金,就不会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这就瓦解了工人的力量。
  当然影响最大的,是整个司法体制的转向,2008年10月份左右开始明显倒向资本。之前司法相对公正,还是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和颁布以前比起来是要好的。但是9、10月份以后比《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还要严重地倒向资本,甚至连在法律上的规定都不支持了。官方会组织工厂进行内部学习,给厂主发各种关于劳资纠纷处理的通知,告诉他们工人的哪类要求会得到支持,哪类要求不会支持。例如告诉厂主以后工人关于经济补偿金方面的诉求会较少支持,这样厂主就可以更少的发放补偿金。再比如仲裁或司法部门以前要求工厂提供的证据,现在要求工人而不是工厂提供,工人到哪里去找证据?很多工厂的工人连工资条都拿不到。2008年5月出台的《仲裁调解法》规定,工人可以不经调解就可以仲裁,但现在劳动站一定要工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调解,调解本身就没什么用的。工人大多是在辞工后才去调节,生活费没有了保障,而现在基本上要等半年才给仲裁立案。因为仲裁费取消后(《仲裁调解法》颁布后取消。此前需要交纳10%的仲裁金,费用很高,去仲裁的人很少。——注),大量的诉讼案件爆发出来,再加上经济危机的影响,当地司法体系根本不能承受。
  工人是在今年年后回来才意识到经济危机。过去的经验是过年前工人会大规模的辞工,但新年之后就会有大量的工厂招工。今年年后回来情况不同了,工厂招工大大减少了,即便招工的工厂招工规模也要小很多。现在工人体会到找工作困难了,在被侵权后就更难走出来。但工人的抗争还是有的,工厂减低工资、福利,工人就会集体罢工,工人对个人被炒的忧虑也减小了。
  经济危机后当地政府更加支持资本,从对工人直接的压制上还可以体现出来。最近我听说佛山那边有一家照明厂,有几十个工人因为工资问题罢工,工人当时只是在厂内的空地上,都没有出厂区,政府就派防暴警察来镇丫了。工人很激烈地和他们打起来,最后被抓了30多个,有一个工人到现在都没被放出来,因为他原来是退伍军人,打伤了好几个警察。这是过去没有的情况。过去一般情况下,只要工人不出厂门,当地政府是不会派防暴警察的。我们现在的担心是,对于非工厂倒闭、裁员原因引起的劳资纠纷,工人会受到当地政府的更严厉的打压。
  工人的个体抗争可能减少。但我们发现,工人开始转变,因为他们担心失去工作。他们大多数是从生存环境很差的农村出来,他们回不去也不想回去。现在再和他们谈劳工保障等问题他们就会很关心。原来年轻的工人很多没有什么权利意识,但现在非常关注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问题。被逼到没有办法的时候,他们的抗争会激烈化——最近有一个工人被辞之后就自焚了。在解决由于工厂倒闭、裁员引起的劳资纠纷时,地方政府只想让工人被辞以后可以快点回家,不关心他们可以去哪里工作,对失业问题没什么帮助。
  

四、工人的未来


  沿海大多是出口导向型,大部分工厂会在每年2、3、4、5月确定当年的订单。而我们看到欧美的经济并没有复苏的迹象,所以我们判断在不久的未来就会有新一轮的工厂倒闭潮。西方的订单方式也改变了,原来是大单、长期的,现在改下小订单,每次量少、交工时间短。这样工厂就会倾向于请临时工,可能工人这一个月没有任何加班甚至没有工作,下一个月就疯狂加班。这样用工更加弹性化,工人更加不会有劳保、工资的保证了。给小厂的分包也会更频繁,小厂大多不是正规化的。我们工作上的困难也会更大。
  现在在珠三角,有大量的律师团在帮助工厂解决工人问题,他们甚至给资本家定好了“夜逃方案”,比如把工厂的法人代表由老板换成他的台湾亲戚,这样他逃掉以后还可以在大陆其他地方继续开厂,而原工厂法人代表——他的亲戚在台湾、在别的地方,工人就很难追到补偿了。还有些工厂付给律师5、6万块钱,这些律师就去同工人周旋,在仲裁等环节上拖上一年,拖住工人直到把他们拖垮。
  但这也是一个契机。原来我们面对的大多是普工,他们一般没有业余生活、没有娱乐活动,大多数比较年轻,年龄在18-25岁之间,教育程度较低,也很少关注社会问题,对整个群体有关的问题都不关心,加上近年来工资收入也还算可以,开展工作较为困难。但是现在整个客观环境变化了,他们的觉悟提高了,许多事情他们开始容易理解。为工人提供服务、娱乐等带有人道主义色彩的工作,开展起来较为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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